徐翔案宣判結果如何

  徐翔案最新進展訊息,持續一年的徐翔案,算是畫上了句號。 徐翔,1978年生,人稱“寧波漲停板敢死隊”總舵主,“私募一哥”。那麼,徐翔案宣判結果是什麼?下面小編整理的徐翔案判決書全文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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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23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縱證券市場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同時並處罰金。法庭宣判後,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均表示服從法院判決。

  徐翔案件回顧

  2016年4月29日,新華社釋出訊息,徐翔等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犯罪,於近日被依法批准逮捕,此外,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程博明、經紀業務發展委員會行政負責人劉軍、權益投資部負責人許駿等人涉嫌犯罪,也被青島市公安局依法批捕。

  徐翔被帶走後,澤熙系名下和其父母持有的包括寧波中百、大恆科技、文峰股份等價值數十億的上市公司股份全部遭到凍結。此外,跟隨他的朋友和澤熙系的高官們也悉數失聯。但是數月之後,很多人陸續迴歸。

  2016年12月5日至6日,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翔、王巍、竺勇操縱證券市場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指控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縱證券市場的13組1000餘份證據及綜合證據。3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法庭最後陳述中,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並請求法庭從寬處罰。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徐翔案細節

  這位剛滿40歲、其貌不揚的中年人,曾是中國私募證券基金中“神”一樣的存在,而其股市生涯最終因幫助13家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減持套現等市場操縱行為畫上句號,成為中國資本市場首例資訊型市場操縱案。詳見財新網特稿|徐翔案落幕 “股神”褪色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1月23日一審宣判,徐翔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財新記者獲悉,徐翔被處罰金110億元,這已在中國創下個人因經濟犯罪被處罰金的新紀錄。

  “徐翔作為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從‘私募明星’淪為‘階下囚’,損害了行業的聲譽,擾亂了行業秩序,教訓深刻,全行業應當深入反思,引以為戒。”基金業協會表示。

  過橋減持

  協會披露,在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拉昇後,徐翔用澤熙產品及其控制的證券賬戶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接盤上述公司股東減持的股票,並隨後在二級市場全部拋售,拋售過程中伴有大量競價買賣行為。涉案上市公司股東將大宗交易減持股票超過約定底價的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與徐翔等人五五或者四六分成,匯入徐翔等人指定的賬戶。徐翔等人收到分成款項後,銷燬雙方簽署的協議。

  協會還披露,在10起上市公司操縱過程中,徐翔使用澤熙產品接盤上市公司股東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股票,但是徐翔非法獲取的大宗交易減持分成均匯入徐翔等人的個人賬戶。

  徐翔實際控制139個證券賬戶,涉及76個自然人和1個合夥企業。根據《判決書》中徐翔的證言,除澤熙2-5期是對外公開募集外,其他均是自有資金。

  徐翔、王巍、竺勇,在二級市場競價交易及大宗交易接盤後在二級市場拋售獲利49.78億元;徐翔單獨獲取大宗交易減持分成款21.24億元,徐翔等人共同獲取大宗交易減持分成款15.91億元;王巍在二級市場競價交易獲利5億元。

  辭職減持

  協會披露,2012年底,徐翔與X公司董事長吳某見面,建議吳某辭去董事長職務以多減持股票。吳某辭職後,2013年6月,徐翔使用澤熙產品買了X公司300多萬股票,以展示實力並表達與吳某的合作誠意。雙方多次商談後,達成操縱X公司股票的合謀。

  據財新記者瞭解,吳某即向日葵 300111.SZ 此前的實際控制人吳建龍。2013年2月,向日葵釋出公告稱,董事長吳建龍遞交辭職報告,將不在公司擔任職務。此後,澤熙與吳建龍的減持大戲開始上演。

  2013年9月5日,吳建龍全資控制的香港優創通過大宗交易減持559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均價5.39元;9月10日,吳建龍本人減持5599 萬股,均價4.76元;9月13日,吳建龍減持1599萬股,香港優創減持4000萬股,合計減持5599萬股,均價都為4.28元;9月23日,香港優創減持5599萬股,均價3.90元;9月26 日,吳建龍減持5599萬股,均價4.07元。

  5個交易日,吳建龍套現12.6億元。不難發現,每次都減持5599萬股,每次都通過大宗交易,均價剛好為4.5元。值得一提的是,吳建龍所減持的股票,幾乎全部由“澤熙大本營”國泰君安上海打浦路營業部接盤。

  早在當年二季度,“澤熙11期”就躋身向日葵第五大流通股東。此外,向日葵副總經理、董祕及財務總監楊旺翔,身兼大恆科技、寧波中百、康強電子等多家澤熙系公司的獨立董事。徐翔案發後,楊旺翔曾失聯。

  虛假定增

  協會披露,在全部上市公司的操縱過程中,徐翔都使用了澤熙產品連續買賣,拉昇股價。在一些公司的操縱過程中,徐翔還利用澤熙產品的影響力誘使他人跟風交易。例如,根據《判決書》中徐翔的證言,其聯絡D上市公司釋出定向增發預公告後,用澤熙產品在二級市場買入1500萬股,從而進入十大流通股東名冊,有利於穩定股價和定向增發。

  據財新記者瞭解,D上市公司為東方金鈺 600086.SH ,徐翔與東方金鈺時任董事長趙興龍合謀定向增發,徐翔在二級市場拉抬股價,趙興龍配合釋出利好。

  2014年5月31日,東方金鈺公告15億元的融資預案,定增物件為瑞麗金澤,這家公司僅有兩名股東,趙興龍和朱向英。朱向英在案發後向交易所確認,其所持瑞麗金澤股份“系徐翔出資,本人僅為徐翔代持”。

  2014年6月,徐翔控制的“澤熙1號”在二級市場買入1500萬股東方金鈺,開始出現在前十大股東名單中。

  據財新記者瞭解,徐翔在2015年7月8月間,將其買入的東方金鈺股票全部拋售,獲利將近10億元。目前,徐翔通過朱向英持有東方金鈺定向增發股票1.44億股仍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