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監督的原則是什麼

  財務監督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話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國有上市公司的財務監督,在不同歷史階段都形成了不同的理論,這些理論都曾經為財務監督體系的形成和完善發揮過重要作用。那麼?

  財務監督的原則:合法性原則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既是公共組織財務活動的行為規範,也是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行動準則。因此,開展財務監督,進行財務檢查,應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為準繩,實行依法監督,貫徹合法性原則。這種合法性可從三個方面來理解:第一、從事財務監督活動的主體必須合法;第二,財務監督活動必須符合法定程式,必須按相應的法律規定的程式辦事;第三、行政監督活動必須符合法定方式。這就要求財務監督的機構或人員應掌握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增強法律意識,在工作中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在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同一切違反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行為和經濟犯罪現象作堅決的鬥爭。

  財務監督的原則:客觀公正性原則

  財務監督機構或人員在對公共組織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時,應處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排除種種不良因素的干擾,依據事實,按照標準,實事求是、不偏不倚地進行檢查、分析和判斷,對存在的問題,應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反覆檢查,做到定量準確,定性適度,處理問題時,應做到公正合理,賞罰分明,從而對公共組織財務活動都能夠以事實為依據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財務監督的原則:多元性原則

  為了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對公共組織的財務活動進行全面、系統、有效的監督,應堅持多元性原則,將公共組織內部監督與審計、紀檢監察及專業性工作檢查等外部監督相結合,將財政財務監督、財經法紀監督與經濟效益監督相結合,將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相結合,將全面監督與專題監督相結合,將專業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充分發揮各種監督的作用,做到上下配合、內外結合,共同對公共組織財務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督,使公共組織的一切財務活動均置於有效的監督之下,以確保公共組織財務活動的合法、合規、合理,從而保證公共組織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保證公共組織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保證公共組織的清正廉潔。

  財務監督的原則:永續性原則

  永續性原則也叫經常性原則,是指財務監督工作應持久、穩定地進行。公共組織財務活動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因此,公共組織財務監督不是一種臨時性的措施,它貫穿於財務管理活動的始終,貫穿於公共組織財務活動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可以說,只要有財務活動,就有財務監督。只有經常監督,才能發現財務管理工作中的缺陷,才能查明問題,消除隱患,才能使各公共組織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因此,財務監督工作不能時鬆時緊,時有時無,應做到時時有監督,處處有監督。只有這樣,才能及時發現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加以糾正,防止國有資產損失浪費,防止財政資金低效使用;才能有效遏止貪汙、盜竊、行賄受賄等腐敗行為的滋生蔓延,維護公共組織的廉潔性;也才能敦促有關人員奉公守法,認真履職,高效工作。

  財務監督的原則: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在財務監督工作中,還應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原則性是指應嚴格按照國家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辦事,敢於反映真實情況,揭露弊端,不畏強權,敢於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對於嚴重的鋪張浪費及違法亂紀行為,及時報請有關領導、部門嚴肅查處。對於貪汙、盜竊、瀆職等問題,應及時移交司法部門依法懲處。但是,財務監督的目的不是專門為發現錯誤,懲罰犯罪,而是發現問題,糾正錯誤;再者,考慮到客觀實際的複雜性,在從事監督工作時,也要有一定的靈活性,對於發現的問題,既不能不作深入調查,就武斷地給予嚴厲懲罰,也不能一概而論,千篇一律,而應視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各項規章制度,把握好分寸,靈活處理。在工作中,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不斷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改進財務管理工作。

  財務監督的原則:有效性原則

  有效性原則是指財務監督要有效率和效果。所謂有效率是指要根據相應的情報和資訊,及時、迅速地實施監督行為,儘快發現問題,查明真相,並及時預防或查辦各種不法行為,做到發現及時,檢查落實及時,處理糾正及時。有效果則是指在監督過程中,要違法必糾,執法必嚴,對各種違法亂紀行為要一視同仁地追究責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而,充分發揮財務監督的促進性與制約性兩大作用,真正改善公共組織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財務管理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