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認定

  大家都知道,喝酒之後是不能開車的,因為醉酒駕駛非常的危險,是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曾經就有人問過小編,如果醉酒駕駛卻不幸致人死亡,車主還逃逸了,這種情形該如何認定?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一、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並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四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五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六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七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八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由上可知,行為人醉酒駕駛致人死亡的認定為交通肇事罪,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二、醉酒駕駛致人死亡該如何處罰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發生重大事故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1]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