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黃燈算不算違章及其介紹

  紅燈停、綠燈行是一條連小孩都耳熟能詳的交通規則,但對闖黃燈是否屬於”不按交通訊號燈規定通行“的問題存在著很大的爭議。下面小編為你介紹算不算違章,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闖黃燈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交通訊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在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但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因此,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

  黃燈的作用

  黃燈的作用究竟是什麼?最通常的說法是淨空交叉路口,防止兩個方向的車輛行人在路口衝突。黃燈亮起時,正確的駕駛措施應該是“能停則停,停不了就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第26條提到“黃燈”:“交通訊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因此,黃燈的法律含義是“警示”。“警示”的含義是“警告”、“警醒”和“提示”。

  黃燈是一種過渡訊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訊號即將變換。

  什麼是闖黃燈

  1、黃燈的法律含義

  黃燈是控制非行人交通流的交通訊號燈訊號序列的組成部分,位於綠末紅初之間,具有一定的時間長度,稱為黃燈時長或黃燈時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條提到“黃燈”:“交通訊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黃燈的法律含義是“警示”。“警示”的含義是“警告”、“警醒”和“提示”。

  2、闖黃燈的含義

  闖黃燈是指當交通訊號燈的黃燈亮起時,未過停車線的行駛車輛強行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沒有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原地等待,如果司機不停快速駛過,交管部門就視為“闖黃燈”等同於司機闖紅燈。

  2013年1月1日起,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開始實施,新規中明確規定,闖黃燈將視作闖紅燈,記6分,還要被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鄭州交警部門調查顯示,“闖黃燈”已成為引發路口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闖黃燈”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應當受到處罰。2012年4月,浙江嘉興發生的全國首例闖黃燈行政訴訟案終審判決,狀告交管部門的闖黃燈司機敗訴。該案在網上引發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