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到期沒有去年檢會罰款嗎

  行駛證到期沒有去年檢的情況常常出現,那麼你知道嗎?下面小編告訴你行駛證到期沒有去年檢會不會罰款。

  

  根據交通管理部門法律法規規定,車輛年審到期後車主不參加稽核的,則在車輛年審到期後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車輛保險合同規定,理賠範圍只針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而對於逾期未進行車輛年審業務有發生交通事故的不進行理賠,同時車輛逾期未年審如果有車輛丟失情形的保險公司也拒絕理賠。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於車輛年審到期未參加稽核的是一種違法行為,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的違章罰款,駕駛證一次性扣3分的處罰,同時暫扣駕駛人機動車輛。

  車輛年審不通過的情形

  1、機動車車輛還有交通違章未處理的,則車輛年審時不通過;

  2、駕駛人證件未能帶齊,例如:車輛行駛證、保險單、駕駛證、身份證沒有帶齊的則車輛年審不受理;

  3、車輛有違規改裝的情形的,例如車主私自改變車身顏色、換髮動機等,在車輛年審時不通過。

  4、安裝可拆卸的號牌框架則年審時不通過;

  5、加裝了強光氙氣燈。

  有交通違章記錄如何查詢?駕駛證扣分記錄怎麼查詢?車主可以進入到掌付通駕駛證查詢系統,輸入駕駛證號碼可以查詢到您在全國範圍內的駕駛證扣分記錄,輸入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後六位即可查詢到您是否有交通違章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車輛的初次年檢的內容

  機動車輛為了申領行駛牌照而進行的檢驗稱為初次年檢。初次年檢的目的,在於稽核機動車是否具備申領牌證的條件,年檢的內容為:

  1、是否有車輛使用說明書、合格證進口車輛的商檢證明,車體上的出廠見樣標記是否齊備。

  2、對機動車內外輪廓尺寸及輪距、軸距進行測量。測量的具體專案是車長、車寬、車高、車廂欄板高度及面積、輪距、軸距等。

  3、按技術檢驗標準逐項進行。合格後,填寫"機動車初檢異動登記表",並按原廠規定填寫空車質量、裝載質量、乘載人數、駕駛室乘坐人數。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車輛年檢的法律規定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給車輛做體檢,及時消除 車輛安全隱患,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機動車在年審日前的3個月,都可接受檢測申請年審。最好提前兩個月或1個多月,別等到距離年檢到期只剩不幾天才想起受檢。其次,每月10日前,檢測站業務量相對偏少,是過線免排隊的良機,中旬接受年檢的車子增多,下旬則是扎堆期。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