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制宣傳日的主題和背景

  隨著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開,為推進依法治國程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都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現在,小編就來和大家說說關於!

  歷屆主題

  2001年: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2002年: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2003年: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2004年: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2005年: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2006年: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007年: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2008年: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09年: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010年: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2011年: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2012年: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13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 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公民權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基礎,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依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瞭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因此,將現行憲法的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充分體現了憲法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體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體現了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2001年以來,我國各地、各部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過舉辦座談會、書畫展、網上論壇,印發宣傳資料,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制作播出專欄、專版、專題節目等多種形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傳播了法律知識,弘揚了法治精神,促進了社會和諧。“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正逐步成為我國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載體,成為展示中國法治建設成就,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