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制宣傳日倡議書範文

  全國法制宣傳是很重要的節日,這個節日能然夠我們懂很多法律知識,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 全國法制宣傳日倡議書,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全國法制宣傳日倡議書

  親愛的同學們:

  為了有效的普及法律知識,我國把每年的12月4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天為了讓同學們從小就樹立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識,我校特開展“法治在心中共圓中國夢”活動,再此學校向大家發起倡議:

  1.認真學習《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規範我們的行為,提高我們的素質。

  2.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法律,提高法律意識。

  3.尊重、愛護國旗和國徽,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維護國家的利益,為自己身為中國人而感到驕傲。

  4.遵守交通規則,並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營造良好的文明氛圍。

  5.模範遵守校規、校紀,以實際行動為構建和諧校園貢獻自己的力量,做到:誠實守信,刻苦學習,不遲到曠課,不在課桌上亂塗亂畫或亂扔紙屑;遵紀守法,保護環境,講究秩序,不損害公物,不隨意張貼啟示、廣告、不喧譁起鬨、不亂扔亂砸、不沉溺電腦遊戲;講究公德,注意儀表,不留怪異髮型,不穿奇裝異服,不勾肩搭背。

  6.增強自身依法維權意識,勇於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敢於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

  在當今社會,每個人都在享受著法律的呵護,受到法律的保護。構建和諧校園,推動法治建設,離不開法律的廣泛宣傳和應用。法律的廣泛普及與運用,需要每一位同學的熱情關注和積極參與。同學們,讓我們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當代學生。讓我們共同努力,為構建和諧法治校園、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第二篇  全國法制宣傳日倡議書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一個依法治國、崇尚法治的國家,必然是一個充滿希望的國家。”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公民和全社會法律意識的提高。依法治國方略只有在良好的法律意識環境中才能得到有效地實施。經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四五”普法規劃明確規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這對於廣大人民群眾樹立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確立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形象,促進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程序都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是“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目的是通過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為促進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氛圍。憲法和法律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同時也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只有增強公民對社會主義祖國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真正做到人民當家作主。

  大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更要認真學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法規規範自己的言行,為建立健全法制,構建和諧社會,貢獻我們的力量。在此,法學院學生會向全體同學發出倡議: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遵紀守法的模範,自覺維護社會法制環境,為建設和諧校園,法治校園,擔負起我們的責任與使命,把安全、誠信、有序寫進青春的旗幟,讓公平、正義、和諧構成校園文明的強音;讓法治的火種,點燃我們成長的信念----我們不僅是德治民族的優秀子孫,我們也是法治國家的合格公民。

  哈爾濱工業大學法學院學生會

  哈爾濱工業大學法學社

  2006年12月4日

  第三篇  全國法制宣傳日倡議書

  中國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樹立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的理念,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今年“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的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希望全社會各行各業、各族各界群眾積極行動起來,以宣傳日為契機,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第四篇  全國法制宣傳日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

  在第十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到來之際,我們倡議廣大市民弘揚法治精神,自覺抵制和勸阻違法行為,在全社會樹立守法文明和諧新風。

  我們生活的城市是一座具有光榮歷史和創新活力的現代化大都市。寒來暑往,日復一日,廣大市民在為鄭州建設默默奉獻的同時,也在分享著城市發展帶來的幸福、快樂和安寧。但隨著城市化程序加快和城市人口的劇增,違法建設、違法營運、違法經營、違法廣告、違章出行、違章佔道等現象和行為時有發生,嚴重損毀著城市的形象,影響了市民的生產生活。

  黨的十七大指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法治建設不斷加強,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正加快邁入法治社會。作為一個現代公民,遵法守紀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建立文明城市、提高文明素質的具體體現。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學法懂法守法,嚴格依法辦事;文明駕車、文明出行,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遠離黃、賭、毒,珍惜家庭的幸福和安寧;停止違法建設,堅持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維護城市的良好秩序;呵護我們的家園,愛護一草一本,保護城市環境,讓大家都能飲用上潔淨的水、呼吸到清新的空氣、看得見蔚藍的天空。

  治理違法行為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廣大市民共同參與。希望大家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做一名遵規守法的好公民,讓文明之花在鄭州大地處處盛開,文明新風吹遍古都商城,使省會鄭州真正成為中原大地的首善之區。

  祝廣大市民身體健康,工作順利,生活愉快,闔家幸福!

  第五篇  全國法制宣傳日倡議書

  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

  中國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樹立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的理念,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今年“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的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希望全社會各行各業、各族各界群眾積極行動起來,以宣傳日為契機,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