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死亡的應急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道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

  組員:辦公室主任、工會主席、學生科長、班主任、校醫

  二、任務分工

  校醫:配合醫院搶救受傷人員、維持現場秩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辦公室主任:負責通訊聯絡,提供交通工具。

  工會主席:負責傷亡人家屬及有關人員接待工作。

  三、交通事故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3、選擇經驗豐實、駕駛技術熟練、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超載、超速。

  四、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警。

  2、報教育局相關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安置乘車人員。

  1發生受傷者,要及時送醫院救治。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介入。

  五、嚴重傷害及非正常死亡處理程式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立即送學生救護,並通知其監護人,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保護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非正常死亡,將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詳細情況,並備案存檔,協助學生家長處理善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