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安全知識教育教案範文

  鐵路運輸在國民經濟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其安全防範工作至關重要,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鐵路安全知識教育教案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鐵路安全知識教育教案篇一

  活動目的:

  1、針對我校四名學生在鐵路放置障礙物,致使動車迫停事件,舉行班會,希望通過本次主題班會,學習有關鐵路安全知識,掌握一些鐵路安全常識,引起同學們對鐵路交通安全的重視,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2、通過學習有關鐵路安全知識,使學生樹立自護、自救觀念,形成自護、自救的意識。

  活動過程:

  一、開篇:明確此次活動的意義

  1、教師導言:隨著科技的逐步發展,交通運輸日益發達,近年來,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人們的出行方式也日趨多元化。然而,現代交通的發達在給人們帶來了無盡的便利的同時,卻也帶來了一個不容忽視的重大問題——交通安全問題。

  2、師:漫長的暑假就要到了,由於我們生活的片區臨近鐵路線,時常需要與鐵路“打交道”,加上不少同學要利用假期和親人去旅遊,免不了要乘坐火車,為了加強同學們的鐵路交通安全意識及人身安全防範意識,特開展一次鐵路交通安全班隊課。

  二、第一篇章:瞭解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一道軌安全常識

  1、不要在道軌上行走、坐臥或玩耍,不要在鐵路兩邊放牧。

  2、不要扒停在道軌上的列車,不要在車下鑽來鑽去。

  3、不要在鐵軌上擺放石塊、木塊等物品。

  4、不可擅動扳道、訊號等設施,不可擰動鐵軌上的鏍絲。

  5、不得翻越護欄橫穿鐵路。

  6、鐵路橋樑和鐵路隧道禁止行人通行。

  7、車輛不能從沒有道口或其他平面交叉設施的鐵路道軌上穿越。

  二道口安全常識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越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道口,必須聽眾道口看守人中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訊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

  4、設有訊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過。

  6、遇有道口訊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須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車輛、行人通過設有道口訊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

  三、第二篇章:瞭解乘車安全常識

  1.候車時要站在安全白線內,等火車停穩了再排隊上車。因為火車的速度很快,進站時帶起的風很容易把人捲入站臺下

  2.進站上車,應該通過天橋或地道,不能穿行鐵道,更不能鑽爬火車。

  3.上火車時不要翻爬車窗進入車廂,以免車窗滑落砸傷自己。

  4.進入車廂後,要趕快找位置坐下,不要在車廂內穿行打鬧,同時要聽清楚列車廣播報的站名和時間,避免錯站下車。

  5.當火車開動時,不要跟送行的人握手或遞東西,注意把自己的行李物品放穩放好。

  6.不要到車廂連線處玩耍,那裡很容易發生被連線板夾傷、擠傷的事故。

  7.列車行進中,千萬不要把手、腳、頭伸出窗外,以免被車窗卡住或被外面的東西撞傷。

  8.在列車上開啟水,不要灌得太滿,以防發生燙傷。

  9.使用後的廢棄物,不要隨手扔到車窗外,這樣既不講公共道德,又容易砸傷鐵路兩旁的行人。

  10.火車中途停站,在下車購買東西或散步時不要忘了開車時間而發生漏乘。

  11.火車到站後,不要急於下車,要仔細清點自己所帶的物品,等火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下車,不能從車門、窗戶跳車。

  12.在臥鋪睡覺,應將頭朝過道,這樣既安全又能呼吸到新鮮空氣。不要讓頭朝窗睡,因為車輪的震波和噪聲有礙於大腦保健。另外,如果遇到緊急剎車引起劇烈顛簸,頭會被碰傷。

  13.睡在中、上鋪上的乘客,注意將車上的安全皮帶掛好,防止睡覺時掉下來摔傷。

  14.現在許多火車都改為封閉式旅遊列車,這種火車易燃,而且一旦著火,無法撲救,瞬間一節車廂就可能化為灰燼。因此,千萬不要在列車上玩火,更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上車。

  15.不要在鐵軌上逗留、遊逛、撿拾煤渣、酒瓶等雜物。

  16.不要在鐵路路基上行走、乘涼或坐臥鐵軌。

  17.不要鑽車、扒車、跳車。

  18.不攀登電氣化鐵路上的接觸網支柱和鐵塔,以防觸電。

  19.過鐵道時,若遇紅燈亮時,或看守人員示意停止行進時,須依次停在安全線或欄杆以外。

  20.通過無人看守的通口時,須止步觀望,在確認沒有列車即將通過後,才能通過。

  四、第三篇章:鐵路安全知識競答看課件

  五、結束篇:我們的誓言看課件

  1、齊呼我們的誓言

  2、齊誦《愛路護路“不字歌”》

  3、總結:在父母眼裡,我們是含苞欲放的花蕾;在老師眼裡,我們是展翅待飛的雛鷹。父母,老師,在期待著我們,美好的明天在期待著我們!為了更好地生活和學習,同學們一定要把交通安全牢記心中!

  鐵路安全知識教育教案篇二

  教學目標:

  1、讓學生掌握鐵路旅客乘車安全須知

  2、讓學生知道鐵路路外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

  教學重點:

  鐵路路外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

  教學過程:

  一、鐵路旅客乘車安全須知

  1.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違法攜帶、夾帶匕首、彈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違法攜帶、隨身託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品、違禁物品。旅客進站乘車、出站應當接受鐵路工作人員的引導。

  2.鐵路運輸託運人託運貨物、行李、包裹時不得有下列行為:⑴匿報、謊報貨物品名、性質;⑵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者在危險貨物中夾帶禁止配裝的貨物;⑶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3.旅客或託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檢查時:在車站,安檢人員可以拒絕其進站或運輸;在列車上,則由列車工作人員通知乘警依法進行檢查。因拒絕檢查而影響運輸的,由旅客或託運人負責。對懷疑為危險物品,但受客觀條件限制又無法認定其性質的,旅客或託運人又不能提供該物品性質和可以經旅客列車運輸的檢測證明時,鐵路可以不予運輸。

  4.站車查出危險品時,按下列規定處理:⑴在車站發現超過旅客限量攜帶規定的少量有危險性質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選擇交由送站親友帶回或放棄該物品;⑵旅客拒絕按本條前款規定處置危險物品或站車發現屬於嚴禁攜帶和託運的危險品、違禁物品時,應將物品及旅客、託運人交公安部門處理;⑶列車檢查發現的鞭炮、拉炮、摔炮、發令紙類的危險品應立即水浸銷燬。

  5.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其喪失危害力並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6.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站內、列車內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人,站、車均可拒絕其上車或責令其下車;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未使用至到站的票價不予退還,並在票背面做相應的記載,運輸合同即行終止。

  7.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⑴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⑵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⑶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⑷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9.限量攜帶下列物品:⑴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

  鐵路安全知識教育教案篇三

  教學目標:

  1、讓學生掌握鐵路旅客乘車安全須知

  2、讓學生知道鐵路路外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

  教學重點:

  鐵路路外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

  教學過程:

  一、鐵路旅客乘車安全須知

  1、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違法攜帶、夾帶匕首、彈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違法攜帶、隨身託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品、違禁物品。旅客進站乘車、出站應當接受鐵路工作人員的引導。

  2、鐵路運輸託運人託運貨物、行李、包裹時不得有下列行為:⑴匿報、謊報貨物品名、性質;⑵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者在危險貨物中夾帶禁止配裝的貨物;⑶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3、旅客或託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檢查時:在車站,安檢人員可以拒絕其進站或運輸;在列車上,則由列車工作人員通知乘警依法進行檢查。因拒絕檢查而影響運輸的,由旅客或託運人負責。對懷疑為危險物品,但受客觀條件限制又無法認定其性質的,旅客或託運人又不能提供該物品性質和可以經旅客列車運輸的檢測證明時,鐵路可以不予運輸。

  4、站車查出危險品時,按下列規定處理:⑴在車站發現超過旅客限量攜帶規定的少量有危險性質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選擇交由送站親友帶回或放棄該物品;⑵旅客拒絕按本條前款規定處臵危險物品或站車發現屬於嚴禁攜帶和託運的危險品、違禁物品時,應將物品及旅客、託運人交公安部門處理;⑶列車檢查發現的鞭炮、拉炮、摔炮、發令紙類的危險品應立即水浸銷燬。

  5、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其喪失危害力並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6、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站內、列車內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人,站、車均可拒絕其上車或責令其下車;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未使用至到站的票價不予退還,並在票背面做相應的記載,運輸合同即行終止。

  7、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⑴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⑵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⑶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⑷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9、限量攜帶下列物品:⑴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⑵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⑶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二、鐵路路外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

  鐵路營業線上的路外安全,與社會公眾密切相關。事故分析表明,發生路外傷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行人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橫過線路、穿越鐵路站場、爬車、鑽車、跳車,行人、機動車輛搶過鐵路道口以及自殺等。這些事故的發生,不僅導致了公民生命財產的直接損失,而且對鐵路行車安全構成了極大威脅,特別是機動車輛違章搶越道口經常將列車撞擊脫軌。這些事故既反映出部分社會公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不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依法保護鐵路運輸安全的意識淡薄,也提醒鐵路運輸企業、地方政府和相關媒體要加強安全常識的宣傳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