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存在的問題

  私有化是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的所有權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權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以及這些組織或財產的所有權及其派生權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的全體公民或某一集體所有轉變為個別私人所有的行為及其過程。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私有化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私有化的簡介

  實施主體

  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法律上看,私有化的實施主體包括決策主體和具體的轉讓行為的實施只能是擬進行私有化的全體投資者。因此,全民所有制企業或公共設施的私有化的合法實施主體必須是全體公民,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私有化的合法主體只能是投資創辦該集體企業的全體投資者集體,合作社的私有化實施主體必須是合作社的全體社員。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只能由這些具有原始投資者地位的所有權人自己決定是否進行的私有化決策才是合法的意願表示,也只有由所有權人自己親自實施即通過全體投資者共同投票的方式或通過法定程式委託實施即通過全體投資者的代表投票的方式的私有化才是合法的私有化。非法的私有化行為實際上就是當權者利用手中的黨權、行政權和管理權進行的搶劫,其行為本身就是犯罪。但是,大量的事實表明,在包括前俄羅斯、中國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在內的社會主義國家倒向資本主義社會制度的私有化運動中,一些打著“市場化”、“改制”、“改革”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旗幟進行的私有化幾乎都是由其代理人黨、政府和企業中黨權的官員越權違法實施的搶劫活動,是地地道道的犯罪。

  有效程式

  私有化的過程應該是一個符合邏輯、符合理性原則、符合法理和符合法定程式的,即從是否進行私有化的決策開始到怎樣進行私有化的每一個具體步驟都應該是合理的、合法的,並能夠得到擬進行私有化的企業的全體至少應是絕大多數投 留著否定非法私有化的一切行為和私有化結果以及依法恢復企業組織、收回公有企業的原有財產的權利-按照馬克思的話來概括就是“剝奪剝奪者”。

  制度變遷

  眾所周知,人類社會組織主要包括政治組織國家、政府機構、黨派、協會等、經濟組織、宗族組織家庭、家族、氏族等、宗教組織、學術組織等。私有化實際上就是對組織制度進行所有權改造,即將原來相當多的一個公眾群體或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某類群體或全部群體所有的組織改變為個別或一部分人私人所有的組織。然而,上述組織中利益最集中的組織還是經濟組織。因此,一談到私有化,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原來真正屬於社會主義性質的社員所有制企業主要是曾經遍佈全國各個鄉村和城市的信用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顯然,從私有化主要是對經濟組織的所有權進行的更換這一點來看,我們不難發現,私有化的本質就是利益鬥爭,即一少部分人通過和平革命的方式獲得公有企業組織及其財產。

  產權制度

  組織在所有權制度安排上是公有制還是私有制主要決定著這樣兩個方面的基本重大問題:一是組織是否可以通過公有制或私有制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所有制來實現社會正義?二是組織是否可以通過公有制或私有制這樣兩種完全相反的所有制來實現社會效率?此兩個問題實際上最終還是一個問題,即人類通過組織的建立怎樣才能使整個社會的達到生活質量的最大化?有人認為,人類的生活質量可能與所有制沒有關係。但是,我們的研究發現,人類生活的幾乎每一個方面都與各種社會組織的所有制存在著密切的關係─所有制決定著人類生活質量的最大化,即不同的組織所有權制度安排意味著人們通過該組織實現的生活質量是不同的。因此,尋找一種能夠實現人類生活質量最大化的所有權制度安排對於人類社會而言竟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這也正是人類歷史上幾乎所有的思想家都特別關注所有制問題的重要原因。在所有制這一關鍵問題上,中國改革開放的官方思想和主流思想主張“不爭論”,同時“不爭論”被認為是解決一切問題的“快刀”。但是,“不爭論”背後所隱含的潛臺詞就是不承認所有制問題是社會正義實現的前提,同時也是迴避或不敢正視所有制問題所隱含的深層矛盾。而“不爭論”本身還意味著否定了馬克思主義經典學術思想所主張的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基本特徵就是公有制這樣一個重大社會主義的前提條件問題,同時也意味著對公有制本身所能夠實現社會正義這一公有制的根本性質的否定。在西方主義6者主要美國主義7者的行政倡導和主流學術思想的倡導下,否定社會主義公有制成為一種沒有思想的時髦,而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也被認為是“思想僵化”—人類問題在缺乏智慧的時候人們往往只能給對方戴上頂大帽子來顯示自己的權威,實際上就是話語霸權上的淫威,後面正是理屈詞窮。而從實質上看,社會主義公有制在中國社會西方化浪潮中被主流思想和當權者否定的背後實際上正是一部分當權者與全體人民爭奪那些屬於人民共同所有的鉅額財富。因此,公有經濟組織轉變為私有經濟組織就是組織制度的根本性質的轉變,它意味著社會正義本身已經從意識形態到社會實踐上被徹底否定了。

  財富轉變

  公有制企業的財產所有權形式總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社會主義社員所有制8,另一類是國家代理所有制9即通常所說的“國有制” 10,再有一類就是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社員所有制通常被稱歸名為“集體所有制”,實際上這是一種重大誤解,社會主義社員所有制簡稱為社有制,是真正的社會主義性質的所有權制度。而集體所有制和國家所有制實際上是在集權政治制度下對社會主義所有制的歪曲而形成的兩種所有制形式,這兩種所有制的實質就是代理,即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全體公民將屬於全體公民的組織及其財產委託給國家或集體這兩種組織代表全體公民進行組織及其財產的管理。但是,由於委託人賦予代理人的權力未建立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加之政治制度的集權化和委託人分散化形成的代理人權力與責任的非對稱性和不可控制性以及法律空缺和虛置,最終導致了“國有組織”和“國有財產”以及“集體組織”和集體財產的效率損失11。

  無論是屬於上述三類所有制形式中的哪一種形式,也否認這些公有企業如何稱呼,所有權的性質都是公有制性質,即財產是屬於一個國家或區域的全體公民或某一類公民共同所有的。私有化的目的就是針對公共所有的財產本身,私有化者的目的也是為了將公共財產通過各種形式裝入自己的錢袋。筆者經過長期的調查發現,在公有制企業的私有化過程中,絕大部分公有制企業的財產和公有制企業組織整體都是直接通過無償或象徵性有償的再分配的方式轉變為私人所有的,真正由民間產業資本通過公平競價的方式實現私有化的幾乎沒有至少我所調查的案例中沒有遇到過。

  俄私有制

  在1990年代以來的全球性的私有化運動中,俄羅斯的私有化運動影響最為深遠。因此,值得在此進一步進行研究的問題就是俄羅斯的私有化運動問題。而在全部俄羅斯私有化問題中,俄羅斯所有制法對“私有化”概念的定義問題可以認為是俄羅斯私有化造成了重重問題的起源。因此,俄羅斯所有制法對私有化概念的界定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按照俄羅斯所有制法的定義,私有化就是“把國家所有制或市政所有制的企業、財產綜合體、房屋、設施和財政轉讓,變成公民和法人私有制”。

  希臘私有化

  希臘資產發展基金負責人阿塔納索普利斯日前表示,為解決引資和就業難題,該國政府決定加速推進私有化程序。

  據悉,通過即將推出的私有化計劃有望吸引直接投資260億歐元,並在2016年以前創造11.5萬個就業崗位。其中,通過國際公開招標出售埃利尼克國際機場的股份和高速公路特許權轉讓等方式,將分別獲得100億歐元和50億歐元直接投資。根據計劃,希臘國有公司和基礎設施專案的私有化程序將於2014年年底結束。

  私有化的存在問題

  這是一種公民化和法人化公共組織及其財產的定義。但是,這一定義還是存在著相當嚴重的值得討論的錯誤和問題的。

  實施主體

  該定義並未明確指出法定的私有化主體是誰,這就為非法定的、非所有權人對公有企業和公有資產進行私有化提供了一個法律空子,從而讓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機。

  從俄羅斯私有化實施的結果來看,合法的私有化實施主體人民在俄羅斯的整個私有化運動中失去了包括決策權和處置權在內的一切財產權利,而越俎代庖者就是政府官員和公有企業中對企業及其財產具有實際控制權的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