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個人租車合同協議實用版

  在我們與汽車租賃行業簽訂合同後,在非主觀的情況下發生違章,那麼租車客戶交通違法需要另付違約金嗎,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車輛租賃合同,不知道的要記得來看看哦

  有關於個人租車最新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效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四、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裝置,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租車協議範本參考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

  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表達個人租車最新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年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

  五、所用燃料、過路費、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等由承租人負責。

  六、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5.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七、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八、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