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吊車買賣合同

  吊車是一種廣泛用於港口、車間、電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運機械。那麼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篇一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吊車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該車基本資訊

  廠牌型號 ZLJ5 車架號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首次落籍時間

  二、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 萬元大寫 轉讓給乙方。自2013年12月20日成交起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合同成交後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同時承擔原甲方購買吊車時所承擔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若乙方未能全部承擔以上責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吊車,乙方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乙方應於交接汽車吊前一次性支付吊車首付款 萬元給甲方。

  四、乙方付完吊車購車時全部款項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吊車過戶手續,費用乙方自理。

  五、車輛年審、過戶及其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保證提供車輛資訊的真實性。

  六、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乙方:日期:

  範文篇二

  合同編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車輛號碼: ;

  廠牌型號: 。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他費用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過戶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過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 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表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支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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