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代理合同優秀範本

  貨運代理合同屬服務類合同,除具有該類合同的一般特徵外,從合同主體、客體以及合同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上來看,還有其本身的特徵。那麼簽訂國際貿易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國際貿易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國際貿易代理合同範文一

  委託人: 甲方 受託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貨物運輸代理中的權利義務,維護貨物運輸代理合同雙方的權益,規範貨物運輸代理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貨物運輸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武漢至全國的貨物運輸事項,乙方代理事項包括:

  1、代為委託符合條件的司機承運貨物。

  2、代為安排司機提取運輸的貨物。

  3、代為安排司機交付運輸貨物給收貨人。

  4、代為委託司機辦理收貨人簽收運輸單證並轉交給甲方。

  5、根據甲方要求代為購買運輸貨物的保險。

  二、貨物運輸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貨物運輸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每一單運輸前應將運輸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尺寸、包裝狀況以及收貨方名稱、電話、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書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轉告司機。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運輸的貨物的包裝及相關標識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標準要求以及公路運輸安全的要求。

  3、甲方對於貨物尺寸超長、超高、超寬以及對運輸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應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機採取相應的運輸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車廂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4、如甲方需運輸的貨物屬於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國家限運物品以及需要辦理檢疫、商檢、海關、公安、林業手續的貨物,交運前,甲方應提供有關機關的準運證明,並使運輸的貨物及其包裝適合公路運輸的要求。

  5、甲方承擔貨物裝上運輸車輛前及卸下運輸車輛後的全部責任。

  6、甲方應按照運輸貨物的實際價值委託乙方購買運輸貨物的保險,如貴司申報貨值與貨物實際價值不符時,貨物出險後的貨值的差額部分將無法獲得賠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將由貴司承擔。

  7、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保持通訊暢通,在雙方約定的時限內準備接車收貨。甲方有權隨時瞭解運輸貨物在途情況。

  8、甲方在乙方車輛出發後變更送貨目的地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詳細情況通知乙方及司機,並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9、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10、甲方委託的貨物必須是符合條件運輸的,不能有違禁品。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以及運輸貨物的實際情況,代為甲方委託符合運輸條件的司機及車輛。

  2、乙方應要求司機:按照約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取運輸的貨物,並對運輸的貨物的外包裝進行適當的檢查。如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明顯不適合運輸時,應暫停提貨並告知甲方,甲方應儘快告知乙方及司機處理結果。在甲方確認對貨物進行運輸及該貨物外包裝適合進行運輸時,司機應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承運該貨物。

  3、乙方應告知司機在裝車時應與甲方人員核實所裝貨物的品名、件數及包裝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司機辦理裝貨事宜。裝車完畢,甲方應將隨貨同行的有關票據,收貨人姓名、電話及詳細卸貨地址等資料一併交與司機,以便運輸途中備查和到達目的地後及時交貨、簽收。

  4、乙方應要求司機在約定的期限內將甲方的貨物安全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5、司機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車輛本身機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駛時,應對貨物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如車輛完全失去運輸能力,乙方應另行代為委託車輛承運,將貨物完整無損的送到收貨地點,並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及相關費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貨物運輸代理費用及結算

  1、委託運輸費用,另行商議;

  2、保險:甲方自行購買保險或委託乙方代購保險,保險費率另議;

  3、結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對確認上個月的費用,乙方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30日內以轉賬支票或現金支付運費。

  五、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運輸的貨物遲延到達,乙方應承擔遲延到達的違約責任。由於司機的過錯,造成運輸的貨物遲延到達,司機應承擔遲延到達的違約責任。

  2、從貨物裝運上車時起,至貨物運抵目的地卸車交付完畢時止,司機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損壞負責,乙方協助甲方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對貨物損失進行索賠。

  3、貨物錯運目的地,由司機無償運到約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

  4、甲方錯報運輸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尺寸、包裝狀況以及收貨方名稱、電話、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甲方承擔相應增加的費用。

  5、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運輸的貨物的包裝及相關標識不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標準要求以及公路運輸安全要求的,或對於貨物尺寸超長、超高、超寬以及對運輸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貨物滅失、損壞的,乙方及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給乙方、司機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用、運費的,應承擔遲延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國際貿易代理合同範文二

  協議編號:

  託運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承運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託乙方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樣本見附件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託書中應註明所託運貨物的正確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包裝形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以及聯絡方式。

  甲方對於貨物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託書中註明,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