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

  法定節假日的假期是由國家統一規定的,然後單位根據規定給予休假的時間的,但要是職工要加班的就要有加班費,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法定節假日規定的天數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定節假日沒加班費的規定

  如果節日期間加班卻沒有拿到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

  2、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依法維權時,勞動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例如考勤卡、單位就餐記錄等。如果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千萬不能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此外,針對個別單位為加班的職工發“紅包”,並且把“紅包”視作職工的加班工資的現象,“紅包”是單位對員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褒獎,類似於年終獎,但並不能代替節日期間的加班工資。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準備好加班記錄、勞動合同、書面材料等,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很多單位就喜歡剝奪勞動者休息的權利,而且剝奪完還不給加班費,有的單位或許還給安排調休來讓員工休息下,有的單位甚至連調休都沒有,這樣的行為是嚴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此時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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