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年假計算方法都有哪些

  年假作為一種有法律規定的福利,一直都是上班族關注的問題,特別是工資和天數的計算方法,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職工年假的計算方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職工年假的計算方法

  一、新入職職工年休假計算

  1、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餘日曆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

  2、法條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3、前款規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4、假設您在a公司已連續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離職,9月1日入職b公司,您在b公司剩餘日曆天數為122天。按照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您年度休假天數應為5天。因其新入職b公司,則您在b公司當年度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22÷365×5天≈1.67天。由於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張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數為1天。

  5、特別提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覆函,“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員工一入職就可折算享受當年度年休假。

  二、離職員工年休假計算

  1、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曆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當年度已休天數

  2、法條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3、前款規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4、假設您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規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您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時李四在單位工作了300天,公司當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麼您離職時應折算的年休假天數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您折算後的年休假為2天。

  5、特別提示:司法實踐中,離職員工享受年休假並不侷限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樣適用於上述折算方法。

  三、未安排年休假應付報酬

  1、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

  職工年假的享受條件

  1、享受資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怎麼理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覆函中認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即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2、享受天數:《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計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休年假出遊好去處

  一月- 墨爾本

  北半球的冬季是南半球的夏季,也因為這個原因,秋冬季往往是南半球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家的旅遊旺季。但是在1月造訪墨爾本,剛好可以享受聖誕節假期和澳洲網球公開賽 1月的最後兩個星期 之間的房價低檔,旺季時平均房價為 $150 美元,在此時大約是每晚 $112 美元。

  二月- 檀香山

  難能可貴的是,這一段時間的酒店房價並不高,而且夏威夷的2月既是觀鯨季,也是北海岸的衝浪季。可以參與的活動很多,實在不能錯過。

  三月- 布宜諾斯艾利斯

  三月也是布宜諾斯愛麗絲的好時節,天氣變得非常舒適。最令人驚喜的是,這時四星級的酒店標準間大約只要$55美元,價格低到不忍直視了。

  四月- 哥本哈根

  要回避旅遊旺季5-10月,而又不受寒冷的侵襲。大概每年4月就是哥本哈根最好的旅遊時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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