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精選篇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讓幹部“下”不失志,推進幹部能上能下,下面小編分享了領導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供你參考。

  領導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篇1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向基層逐步延伸,一些懶政怠政者的生存空間被一步步壓縮,幹部幹事創業的整體環境得到了進一步優化,一批批改革創新者勇立潮頭,成為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的主力軍,社會整體風氣普遍向好。然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再優秀的實幹人才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也有做事失當的時候,如果我們凡是吹毛求疵,用“小過錯”捆綁住幹事者的手腳,揪著“小辮子”不放,既會削弱幹事者的工作積極性,也會影響工作進度,更會讓真正幹事的人喪失獲得感與成就感,形成讓幹事者挨批評,懶政者看熱鬧,無為者得實惠的惡性迴圈,長此以往,就會偏離中央從嚴治黨的初衷。

  人的能力素質是在不斷實踐中得到逐步提高的,對事物的看法與認識也是在不斷地探索中漸漸深化的,沒有人天生就是某一方面的行家裡手,只要我們真抓實幹,穩打穩紮,在改革發展的浪潮中善於實踐總結,我們才會有更大的進步與提高;改革創新者只要不存私心,始終將規矩和紀律挺在前面,用公心為人民服務,在工作上哪怕有所失誤,人民群眾也是可以諒解的,只有從失誤中不斷地總結提高,我們的工作才會有更少地失誤,甚至“零失誤”,我們的事業才會更加興旺發達,蒸蒸日上。

  限制和自由是相互統一的,我們既不要因為種種條條框框的限制而停滯不前,也不要一味追求創新而跳出紀律和制度約束肆意妄為,而要依法依規辦事,大膽幹事;空談誤國,實幹興邦,在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階段,我們既要有一往無前的勇氣,也要有不怕失敗、排除萬難的韌勁,更要有敢闖趕幹、敢於擔當的實幹精神;同時,我們還要建立為實幹者撐腰鼓勁的容錯機制,拓展幹事空間,讓有為者有位,既要給他們立下“軍令狀”,也要從多個方面給他們劃定改革創新的空間,讓他們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甩開膀子大膽作為,樹立實幹導向,積極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用容錯機制為實幹者兜底。

  領導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篇2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說到:“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這一句話對於廣大基層幹部而言,猶如一顆“定心丸”。何謂“容錯機制”?這本是工程設計中的一個術語,借用到幹部管理中來,表達的是,對那些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的官員,在改革創新的道路上所犯下的錯誤組織要寬容。其目的在於打造寬鬆環境,激發官員們改革創新的熱情,讓改革創新者輕裝上陣,一心一意推進改革,心無旁騖從事創新。

  當前社會改革環境不夠寬鬆,部分幹部滋生“多幹多錯、少幹少錯、不幹不錯”的心理現狀,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的提出,其目的就是為了改變這種“不敢作為”的情況,讓幹部不再畏首畏尾,成為一名“能作為、敢作為”稱職幹部。但在這一機制的具體操作中,卻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和探索。

  一、保證容錯機制的民主化、科學化。

  “容錯”雖然是針對幹部的,但是在制定具體準則時,應廣泛聽取群眾的心聲。各地方可根據地方實際,通過本轄區統一發放調查問卷、召開街道、村級幹部座談會等方式,重點圍繞建立黨員幹部容錯糾錯機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怎樣甄別錯誤、怎樣具體糾正錯誤等問題進行探討,收集意見和建議,並形成調研報告,最後在此基礎上建立黨員幹部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通過調研保證這一機制建立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二、明確“錯誤”細則。

  如何避免容錯免責成為幹部違法亂紀的“保護傘”,如何有效地保護創新探索者的積極性,首先我們應該從目的、方向,看其行為的出發點是否為了改革發展這幾個方面來甄別“錯誤”。要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其次,“錯誤”發生後,對於黨員幹部在改革創新中出現失誤失敗是對其從輕、免予問責及時補救,都需進行具體的細化,並制定糾錯辦法,讓“糾錯”有據可依。

  三、接受群眾監督。

  基於“容錯糾錯機制”的特殊性,政府應在出臺容錯糾錯細則後,在各大媒體進行公開,講解容錯糾錯機制內涵,避免群眾對於這一機制的誤解,讓廣大群眾明白這一機制的建立是為了保護黨員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積極性,而非屬包庇政府官員的違規行為。當啟動了容錯機制後,政府應公開容錯糾錯事情來龍去脈,給幹部和群眾一個交代,接受幹部群眾監督。

  “惟其艱難,方顯勇毅;惟其篤行,才彌足珍貴。”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意義重大。在容錯糾錯機制執行過程中,各地方應從實際出發,及時總結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逐步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為廣大基層幹部更好地改革創新、促進發展提供保障。

  領導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篇3

  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省委、市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激發幹部隊伍活力的創新性舉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實好“三項機制”特別是容錯糾錯機制,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本職和責任。宜君紀委為切實履行職責,自覺運用實踐,確保容錯糾錯機制落得實見成效。

  一是提高認識,著力解決“不敢容”“不願容”的問題。縣紀委認真學習領會中省市紀委精神,統一思想、狠抓落實。採取集體研學、業務培訓、幹部自學等多種形式加強學習宣傳容錯糾錯機制的力度,認真講解容錯的申請、核實、認定、反饋、報備的相關程式和要求,使黨員幹部深刻領會掌握容錯糾錯機制的精神實質和本質內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顧慮。成立了容錯糾錯機制建設推進領導小組,由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案件審理室具體負責此項機制的督促落實、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況彙總等工作,為推進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同時,通過明察暗訪、不定期的方式對各單位貫徹落實容錯糾錯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各單位精準使用、規範使用、大膽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著力解決“誰來容”“對誰容”的問題。容錯糾錯機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須按照中省市紀委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化、細化、具體化,使機制更易操作、更便執行。縣紀委通過召開幹部座談會和研討會等形式,結合《市紀委關於落實〈銅川市黨員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的實施意見》和我縣實際,制定了《宜君縣黨員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的實施意見》和《操作細則》。《實施意見》和《操作細則》從統籌安排、政策界限、宣傳引導、推進措施、機制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並進一步明確了各鄉鎮街道紀委、縣紀委各紀檢監察室、縣級各有關部門紀委紀檢組的工作任務和監管、考核、責任追究的具體措施,進一步促進容錯糾錯機制在我縣落實到位。在啟動容錯糾錯後,必須堅持把容錯的流程、物件、事件、原因、結果等,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提高容錯糾錯的民主性和科學性,讓黨員幹部心服口服。

  領導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篇4

  幹部隊伍中存在著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能力素質不適應等現象,如何把這些沒有大過、沒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幹部調整下來,是一個難點問題。徐州市圍繞幹部能上能下良性機制的建立健全,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從建全問責體系、完善考核辦法、建立容錯機制三方面入手,對幹部能上能下進行了一些實踐和探索,使幹部能上能下工作不斷向深度推進、向廣度擴充套件。

  一、健全問責追責體系,讓幹部“下”有標尺。解決幹部能下的問題,首要是建立“標尺”,明晰“下”的標準。徐州市圍繞責任落實、堅定信念、作風建設、擔當有為等方面,細化各類追責情形,制定了《市委關於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臺階的實施意見》,對管黨治黨重視不到位、履職不盡責的及時誡勉談話,對責任不落實、違紀違法問題嚴重的地方和單位,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出臺《百姓辦事“零障礙”工程問責暫行辦法》,對各級幹部為民服務中梗阻、作風散漫無紀律等情況,視情節給予誡勉談話、調離崗位、停職待崗、免職辭退等處理;實施《領導幹部信訪舉報查核工作流程》,明確了信訪舉報查核程式、方式辦法,對舉報內容查實的幹部給予相應處分,情節嚴重的及時免職。睢寧縣出臺《防治為官不為推動幹部擔當作為的實施辦法》,細化28條追責情形,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行動,把問題線索列入“12345”服務平臺、“12380”舉報平臺受理範圍,開闢專項調查和隨機暗訪等渠道,對違責人員按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二、完善考核研判辦法,讓幹部“下”得服氣。《規定》中幹部不適宜擔任現職,主要指幹部的德、能、勤、績、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符,不宜在現崗位繼續任職。如何考準考實幹部,是現在考核工作面臨的一道難題。徐州市制定實施《市直機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辦法》、《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辦法》、《市管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辦法》和《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研判辦法》,在統籌績效考評、年度考核、領導評價、日常考核基礎上,區分班子和幹部、正職與副職,對班子和幹部考核評價實行百分制定量計分,把分析研判結果作為幹部調整使用的重要依據,對不敢擔當、不嚴不實的幹部,堅決調離原領導崗位。沛縣組織開展“成績單+綜合考評”,結合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實績考核、單項督查等結果,綜合分析評價幹部的工作實績和主觀努力程度,對工作中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為官不為、慵懶散拖,幹部群眾意見大的幹部予以降免職、改非等處理。4名鎮領導幹部因工作精力不集中,工作實績考核倒掛予以改任非領導職務。

  三、建立容錯糾錯機制,讓幹部“下”不失志。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其根本目的是要充分發揮各級幹部的幹事創業、改革創新的積極性主動性。徐州市委專門下發《關於容錯糾錯鼓勵創新先行的辦法試行》,寬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誤,劃清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徇私的界限,綜合考慮問題發生的背景原因、動機目的、情節輕重和性質後果等因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失誤者、糾正偏差者、警醒違紀者,幫助黨員幹部放下包袱,確保不錯“下”那些真心幹事、敢於擔當的幹部。建立“下崗”幹部再跟蹤培養機制,有針對性的安排他們到基層幫扶、信訪崗位鍛鍊,抽調他們參與階段性應急工作,觀察幹部在工作中表現,考察調整後的幹部的思想認識、能力素質是否達到重新任職的要求,為重新任職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