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面依法治國的思考

  法治現代化是指傳統法制向現代法治轉型的一個動態過程。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國的思考,希望大家喜歡。

  全面依法治國的思考篇一

  一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就是執政黨以法律為載體,依照法定程式提出自己的價值目標和政策措施,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從而實現其政治主張。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就是強調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調整利益關係、推動改革發展,努力做到政治決策和立法決策協調同步。

  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客觀上要求我們黨更加重視立法工作,把立法手段用活用好,把立法資源用足用全,通過立法把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上升為國家意志,用法律制度凝聚社會共識、鞏固執政地位、引領改革發展。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現代化建設取得突出成就,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從制度上、法律上解決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域性性和長期性的問題,我們有條件也有能力從制度上進行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發展壓力大,社會矛盾複雜凸顯,需要解決的問題千頭萬緒,更要強調運用立法手段,通過法定程式廣泛聽取意見,在充分討論、溝通協商的基礎上,以法律作為社會認同的最大公約數,形成全社會一體遵行的規則。我們黨越重視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法律就越有權威,黨的主張就越容易被社會認同。

  怎樣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第一,要處理好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的關係。立法決策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有機結合。當前,改革發展對立法的要求,已經不是僅僅總結實踐經驗、鞏固改革成果,而是需要通過立法做好頂層設計、引領改革程序、推動科學發展。要把深化改革同完善立法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立法實現科學決策與民主決策的有機結合。國內外的實踐充分證明,用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努力做到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協調同步,既能確保改革決策的合法性和正當性,降低改革成本,又能爭取多數群眾的理解和擁護,為改革決策提供極大的民意基礎和動力支援。第二,要堅持在法治框架內推進改革。應興應革的事,有了政治決策之後,應儘可能先立法、後推行。改革方案的研究過程,也應是立法專案的研究過程,應當吸收立法部門的同志參加。開展先行先試和制度創新,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軌道上進行。對各方面、各地方提出的創新需求,應當從立法上及時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路徑和辦法。比如,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經國務院提出議案,去年12 月份十一屆全國人大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並在三年內試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這就是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有機結合、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的可行範例。只有這樣,改革才會更具合法性、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才能不斷突破、持續推進。第三,要著力提高立法質量。要牢固樹立並不斷強化“質量第一”的立法理念,始終把提高立法質量作為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增強立法針對性。要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開展立法工作,尤其是要抓住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入調查研究,把握客觀規律,做好制度設計,使法律規定的內容真正解決現實中的問題。二是,增強立法及時性。立法既要精雕細刻,又要反應靈敏、下先手棋。要針對突出問題,及時啟動立法程式,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規範和引導。

  法律立改廢條件暫不具備實踐又迫切需要的,可通過授權方式先行先試。三是,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律必須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得到有效實施。在立法中,要研究清楚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能具體規定的就應當明確規定,能在法律中規定清楚的,就不一定另搞配套法規。四是,增強立法系統性。要綜合運用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等多種形式,組合協同,做到各項制度相互銜接、統籌協調、形成合力,以切實提高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的成效。

  二始終堅持嚴格執法

  我國各級行政機關是重要的執法主體,80% 以上的法律和法規都是通過行政機關的具體職能活動來實施的。忠實執行法律法規,是各級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神聖職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更為突出、更加緊迫。

  堅持嚴格執法,就是要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既不能亂作為,也不能不作為。具體說,要做到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執法,就是執法主體、許可權、依據、內容、程式和證據都要符合規範;公正執法,就是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決抵制權力、金錢、人情、關係對執法活動的干擾,確保對所有社會成員一視同仁;文明執法,就是要善待行政相對人,尊重其人格尊嚴,舉止文明、態度公允、用語規範。

  堅持嚴格執法,要注意處理好執法中“軟”與“硬”的關係。在履行職責時,要依法充分運用執法手段,該出手的時候及時出手,該整治的依法堅決整治,該管理的依法堅決管理,決不臨場退縮,決不姑息遷就。如果該“硬”的時候“硬”不起來,特別是在遇到重大或緊急情況時,或者不出手,不敢管、不願管,從而放縱違法犯罪;或者出手不及時,從而貽誤時機;或者出手不到位,從而留下隱患,那麼“硬”不起來的直接後果就是,本來可以及時制止的苗頭未能及時制止,從而導致事態擴大、局面失控。近年來發生的多起事件,都有著這方面的深刻教訓。從“軟”的一面看,要在執法過程中嚴格遵循法律的同時,注重謙和抑制,把握寬嚴相濟,注意方式方法,該輕則輕,可緩則緩,同時給予適當的人性關懷。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對當事人要尊重其人格,體諒其感受,理解其需求,剛柔並蓄。如果該“軟”的時候“軟”不下去,不僅容易激化矛盾,使執法工作遭遇阻力、執法目的難以實現,而且可能導致執法者和當事人對立不斷升級,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堅持嚴格執法,還要加強對權力執行的制約和監督。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自律不能替代他律,信任不能替代監督。首先,必須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裡,而且是透明的籠子裡。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監察法、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既賦予行政機關必要的手段,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又對行政權行使的主體資格、行為規範、實施程式和違法責任等作了規定,防止權力濫用。各級執法機關必須嚴格依照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行使執法權。其次,執法工作要自覺接受各級人大及其會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實施的監督。還要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監督國家機關的權力。此外,在資訊社會,還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支援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進行曝光,不護短,把監督作為改進工作的動力。

  三積極推進全民守法

  人民群眾是法律實施的重要主體,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力量。人民群眾知法、信法、守法,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的社會基礎。我體會,法治社會建設的基礎,就是全社會要信仰法律,對法治有信心。如果一個社會大多數人對法律不信任,認為靠法律不如靠關係,找法院不如找領導,“明規則”不如“潛規則”,那法治社會就建不成,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也將失去堅實的支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把大力推動全民守法作為重要支撐,切實增強全社會的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形成以尊憲守法為榮、以違法犯罪為恥的良好風尚,形成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氛圍。

  首先,領導幹部要帶頭守法。打鐵要靠自身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要求人民群眾做到的,領導幹部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人民群眾不做的,領導幹部就不能自己壞了規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領導幹部就要帶頭守法。

  《論語》有句話說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各級領導幹部嚴於守法,做守法的楷模,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必將有力地帶動廣大群眾學法守法,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良好風尚。實際上,只要各級領導幹部真正做到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遵循法定程式,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辦事,老百姓是服氣的,也是擁護的。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

  領導幹部帶頭守法,關鍵要儘快提高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的能力。法治思維可以從三個方面理解:首先是一種觀念,即對憲法和法律存有敬畏之心。這是思想基礎。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和法律,將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通過法定程式上升為國家意志,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對憲法法律的敬畏,就是要將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根植於心,忠於憲法,在遵守憲法法律上作表率;踐行憲法,在施行憲法法律上做貢獻;維護憲法,在捍衛憲法法律上下功夫。其次是一種意識,即依法按許可權和程式辦事。這是思維模式。始終堅持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侵權須賠償。具體而言,我們無論是作決策還是辦事情,首先都要想一想法律上有多大許可權,處理問題的法定依據、標準是什麼,應當按照什麼法定程式,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最後,歸根到底是一種信仰,即將依法辦事作為從政底線。這是思想境界。憲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無論是政府活動,還是公民行為,都不能逾越法律邊界,必須在法定範圍內進行,紅線不能觸碰,底線不能逾越。無論是“循吏”還是“能吏”,都應當依法按許可權和程式辦事,善於運用法律手段、依靠法律規則推進改革、實施治理。即使是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也要嚴格遵循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式。

  領導幹部如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前提仍然是個認識問題。領導幹部尤其是高階領導幹部,要像重視經濟建設一樣重視法治建設,要像認識發展這個硬道理一樣認識法治也是硬道理,把法治建設作為一個部門、一個地方的重要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妥善解決我國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僅需要通過經濟的、行政的手段,更需要通過法律的手段。要堅決糾正把法治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對立起來,認為依法辦事束縛手腳、妨礙改革、阻礙發展、影響維穩的不正確觀念,切實將推進法治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一起規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方法就是兩個字,學習,學習,還是學習。學習要先從憲法抓起。過去是“半部論語治天下”,現在則要強調“一部憲法治天下”。對於領導幹部,學習憲法的重要性再怎麼強調也不為過。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帶頭認真學法,熟練掌握依法行使職權必備的法律知識,努力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實現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領導幹部只有勤於學法,才能提高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並轉化為守法的自覺和用法的能力。要通過學法,讓依法辦事成為各級領導幹部的廣泛共識和行為準則,讓“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為自覺行動。

  其次,要多層面、多渠道、多方式推動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一樣,也是一篇大文章。我們在重視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同時,也要注意道德建設、社會組織等在規範公民行為、化解矛盾糾紛中的獨特作用,多層面、多渠道、多方式推動全民守法,更好地推進依法治國。

  第一,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制宣傳教育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把法律交給億萬人民群眾,是我國法制建設史上的一大創舉。當前,我們要認真實施“六五”普法規劃,進一步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為目標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要把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緊密結合起來,使立法工作、監督工作、行政執法、司法審判的過程都成為宣傳憲法法律、弘揚法治精神的過程。要讓人民群眾在人大每一次立法、政府每一項執法措施、司法機關每一個案件審理中都感受到法治精神和公平正義,確保憲法法律深入人心。要努力讓尊法、守法、用法成為公民的生活方式,讓法治文化全面替代人治文化,讓規則意識全面取代關係意識,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夯實群眾基礎。

  第二,堅持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重視道德對公民行為的教育作用,引導公民依法維護權益、自覺履行義務。我們是一個有著悠久文化傳統的國家,歷史上非常注重道德在治國理政、為人處世中的作用,講究德主刑輔,講究道德教化。黨的提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調,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因此,在推進全民守法程序中,要注重加強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基礎的公民道德建設。要把法治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一方面,法律是最底線的道德,道德是高標準的法律。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尤其需要道德建設來教化人心,引導善行,讓民眾在不為非的基礎上還能行善,從根本上解決“中國式過馬路”問題。另一方面,法律是剛性的,道德是柔性的。道德的柔性特徵正是對具有剛性特徵的法律的有益補充。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醜,有利於引導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強化公民意識,培育全民守法習慣。

  第三,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建設,增強公民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加強法治社會建設,推進全民守法,必須重視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建設。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朝代更迭,但社會基層能夠保持相對穩定,與宗族家庭的作用有很大關係。民間發生糾紛衝突時,族長出面即可調停。很多矛盾糾紛都能按照鄉規民約族法得到化解。這是中國社會歷史上特有的一種“自組織”形態,具有一定的基層群眾自治成分。新中國成立後,這種傳統的社會結構模式被打破。社會成員以單位或戶籍地組織起來成為“單位人”,各級黨組織和政權組織實施著社會管理,形成了一種“他組織”模式。這也能解決問題。但是,在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單位人”又變成“社會人”的今天,又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大量矛盾糾紛在基層難以得到有效化解。因此,進一步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有利於增強公民的法治意識,也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全面依法治國的思考篇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總目標,是貫穿全會精神的一條主線,既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對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為我們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法治是國家走向現代文明的標誌,而依法治國是進一步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最終實現中國夢的重要途徑。

  要以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法治思想為指導推進依法治國。黨的以來,系列重要講話提出了許多關於法治建設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從“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到“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從“依法執政”到“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從“重大改革要做到於法有據”到“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不廉潔”等等一系列重要思想,高揚法治精神、發展法治理論、運用法治思維、創新法治方式,推動了依法治國在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上不斷展開。我們只有牢牢把握這些重要思想,才能堅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前進方向。

  要堅定不移地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推進依法治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法治中國的正確路徑選擇。道路與理論、制度緊密相關。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根本保障,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行動指南,形成相互聯絡、互為支撐、辨證統一的有機整體。

  法律是全社會的最高守則,法律的權威高於一切。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不僅關係著立法者和執法者的工作,更關係著全社會各方面事物的正常執行。當全社會都以法律作為一切行為的根本指導,法律的正確實施與否就關係著社會能否正常發展執行。

  把依法治國確定為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是我們黨探索執政規律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進步。按照依法治國的要求,我們對依法執政的探索也全面展開。在我國,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和前提,沒有依法執政,實現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目標和任務也就無從談起。堅持依法執政,是社會主義國家執政黨代表和實現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證,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然而從目前情況看,提高黨的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不依法執政、不善於依法執政的現象還存在。

  而依法治國不是抽象的口號,而是一種治理模式。它要求我黨在執政時要守住制度的紅線,保障公民的權利。同時,依法治國也要求群眾提高法律意識,轉變法律觀念,自覺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依法治國要政府做表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執法公正,以行動代替言語,以成效代替口號,以具體措施代替一紙空文。摒棄以往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身枉法的思想,徹底清除行政官員的官本位思想,實現深化改革的巨集偉藍圖。

  如何為中國的法治建設注入強大的動力,讓法律的切實施行不再成為難題,或將是下一步推進“依法治國”需要重點討論和解決的關鍵議題。轉型期的中國,陌生人社會逐漸降臨,熟人社會尚未解體,法治與人治還將繼續共存下去。就像西西弗斯日復一日推著巨石到山頂,中國人也在日復一日地尋找法治的真諦。這種尋找也許並不會有立竿之效,但法治意識的培養與提升,從來都是潤物無聲。當然,僅憑執政者的道德勇氣和個人擔當是遠遠不夠的。對權力的制約不僅需要“以權力制約權力”,更需要“以權利制約權力”。當今之中國,公眾並不缺乏維權與護法的熱情。所缺的,其實是制度化的監督管道和有效的權利救濟途徑。

  全面依法治國的思考篇三

  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順應歷史潮流和人民意願作出的必然選擇

  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們黨在深刻總結建國以來正反兩方面經驗的基礎上作出的正確決策,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可以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條客觀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

  首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黨的歷史使命發生重大變化的必由之路。我們黨對自己歷史使命的認識,是一個不斷髮展深化的過程。新中國的建立,應當是我們黨從領導人民鬧革命的革命黨,轉變成為領導人民搞建設的執政黨的轉折點。1954 年憲法的頒佈實施,為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轉變提供了法律基礎。1956 年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初步建立,是黨領導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新起點,黨的八大對此進行了初步探索。遺憾的是,八大提出的轉變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主張,沒有一以貫之地得到貫徹。特別是,“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理論”的提出,最終導致了“”的混亂局面,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受嚴重挫折和損失。1978 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實現了歷史性的偉大轉折,我們黨開始了從革命黨向執政黨真正轉變的偉大曆程,先後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重大戰略方針。黨的十六大報告深刻指出,中國共產黨歷經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長期奮鬥,發生了兩大變化:一是已經從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鬥的黨,成為領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並長期執政的黨;二是已經從受到外部封鎖和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成為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這就從指導方針和理論上完成了從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與此同時,改革開放以來,國際國內形勢發生的深刻變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經濟成分、社會組織形式和社會利益結構的多樣化,國家與集體、個人,政府與社會、市場關係的深刻調整,客觀上要求執政黨堅持依法辦事,領導和支援人民當家作主,善於通過國家機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國家和社會,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可以說,黨的歷史使命發生重大變化,必然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其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條件。從根本上說,執政黨的任務就是治國理政,通過總結實踐經驗、集中人民智慧,提出黨的主張,解決國家工作中全域性性、長遠性、根本性的問題。而法律是實踐證明的正確的、成熟的方針政策的制度化、定型化,正是解決現實生活中全域性性、長遠性、根本性問題的。因此,我們黨的執政地位決定,黨必須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領導人民遵守、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己也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全國上下一體遵循憲法和法律,有利於保證黨執政興國,保證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有利於持續推進各方面的改革,促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各領域的建設與發展。

  再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要求。黨的報告突出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涵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各個領域,任務十分艱鉅,必須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執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這在根本上要依靠法治來保障,通過法治來推動。現在距2020年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也就七八年,時間十分緊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和戰略目標,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制度動力和根本保障。特別是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凸顯,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增多,人民群眾對保障自身權益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民主法治建設的期盼越來越高,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呼聲越來越高。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域性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地位。

  最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入推進各領域改革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已經進入深化改革的“深水區”和“瓶頸期”,教育、醫療、住房、養老、就業、環境、資源、收入分配、城鄉統籌等不少領域牽涉的利益格局十分複雜,牽一髮而動全身,越來越需要從體制機制上尋找問題的根源和解決的辦法,越來越需要從制度上進行系統謀劃、頂層設計和綜合配套。法治既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時也是調節社會利益關係的重要方式,還是凝聚改革共識、分擔改革風險、推動改革深化的最佳途徑。從我國曆史看,很多重大改革都是從變法開始的;從國外情況看,法國推行養老制度改革,美國推行醫療制度改革,都是通過法治的途徑。因此,改革越是深入,越要強調法治,讓政府和人民共享法治紅利,以法治來引領改革方向、推動改革程序、保障改革成果。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任務艱鉅繁重

  1997 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來,黨領導人民實施依法治國,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諸領域都取得了重要進展。概括而言,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依法治國作為國家基本方略載入憲法,成為全社會共識和當前最大公約數;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推進,立法質量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逐步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有所提高,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得到加強。其中突出的一項成就是,形成了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部門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總體上實現有法可依。作為一個大國、一個大黨,我們依靠自己的力量,根據自己的國情,紮實推進立法工作,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立法路子,在較短時間內形成了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法律體系,使我們站在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的歷史起點上,這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

  與此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依法治國是一項十分龐大和複雜的綜合性系統工程。要在較短時間內實現黨的提出的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戰略目標,任務艱鉅而繁重。從歷史原因來看,中國有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的傳統,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後,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可見,在我國這樣一個有著深厚封建專制傳統、人治文化根深蒂固、經濟社會發展又不平衡的國家推進依法治國,需要付出更加艱辛的努力,面對比其他國家更多複雜的問題。

  從現實情況來看,有三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有法不依的情況仍然比較嚴重。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有法可依的問題基本解決,有法不依的“短板”效應愈發明顯。有的同志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習慣於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與法律手段割裂開來,把法律制度視為障礙、絆腳石,甚至撇開法律另搞一套,形成法律規定與權力行使“兩張皮”。特別是少數領導幹部人治思維和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習慣於拍腦袋發號施令,甚至侵犯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損害黨的威信和法律權威,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因此,堅持有法必依,確保憲法法律得到有效實施,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和攻堅環節。這個問題解決得不好,不僅可能成為依法治國的“瓶頸”和阻力,而且會影響科學發展觀的深入貫徹落實,使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取得的成就受到削弱、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已取得的成果受到影響。二是,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比較突出。有法不依更多的是亂作為,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更多是不作為。中國是一個“熟人社會”,在現實生活中,權力、金錢、人情、關係等因素屢屢影響法律的有效實施,經常出現“明規則”幹不過“潛規則”的情況。究其原因,與一些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對憲法和法律缺少敬畏,不習慣在法治軌道上用權有密切的關係。比如,有的徇私枉法,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在執法上不作為,講人情,不講原則,造成“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象比較普遍,結果是老實人吃虧,既放縱了違法行為,又打擊了守法的積極性。有的信奉“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沒事就是本事”,只看眼前、忽視長遠,重經濟建設、輕法治建設,只顧政績、不顧群眾。這既損害了法律權威,又難免造成新的社會熱點問題。三是,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還不夠強。當前,全社會“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氛圍還沒有完全形成,法律權威還沒有從根本上樹立起來。“法不責眾”的心理比較普遍,一些人只想享受權利和利益,而不願承擔責任和義務;一些人信“訪”不信“法”,不習慣依法按程式表達利益訴求,熱衷於“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不理性、非法治效果。

  總之,按照黨的的要求,到2020 年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時間十分緊迫,任務艱鉅繁重,需要我們以更強的決心、更大的勇氣、更高的智慧謀劃推進依法治國。

  
全面依法治國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