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範文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來,我黨一直在不斷地推進法律體系的建設,時至今日這一目標已如期實現;此次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味著中國未來要形成“法治體系”,這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化。這是淺談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的範文,歡迎閱讀。

  一:

  黨的以來,多次就法治建設發表重要講話,指明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方向,並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確要求。深入推進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必須貫徹落實好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和要求,進一步彰顯法治精神,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一、全面把握關於法治建設重要論述的深刻內涵

  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些重要論述,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思路,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加強法治建設和政府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

  鮮明提出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指出,我們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援人民當家作主,實施好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不能把堅持黨的領導同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更不能用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來動搖和否定黨的領導。那樣做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險的。特別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指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黨委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這些重要論述,對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動和保障中國夢的實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佈局,法治建設既是重要內容,也是有力保障。強調,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要條件,是實現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沒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沒有公平正義;沒有公平正義,就無法實現中國夢。我們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國夢的實現。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這個根本利益如何實現?靠什麼實現?關鍵要靠法治。強調,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價值,也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執法等各領域各環節,都必須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鞏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權利依法得到保護和救濟,使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受到制裁和懲罰,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鮮明提出一切行政行為都必須在法律的規範和約束下進行。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必須通過依法推進行政體制改革,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動力活力來實現。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行為是否規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直接關係到改革的走向和成敗。強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嚴格地納入到法治軌道上來,真正做到決策符合法律規範,辦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監督。歸結為一句話,就是把政府工作裝進法治的籠子裡。

  二、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

  法治政府是現代政府管理體系的基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須自覺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則,運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各項權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執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打造職能有限、行政有為、運轉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進政府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政府職能如何轉?政府機構如何改?都必須依法進行。明確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法治狀態下,政府的權力、職能、責任義務、組織架構以及預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範疇。要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調”“控”同步,在機構編制、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科學合理調整機構設定,優化部門職責配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總量,不斷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堅持“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把該放的權放開放到位,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創造力。要堅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實效、重監督的原則,大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把不該管的事項還給社會、交給市場,使政府巨集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發揮好。

  加強政府法規和制度建設。完備的法制是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堅持立、改、廢並重,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動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填補制度空白、制度盲點;及時修訂和廢止不合時宜、影響發展、有損公正的制度。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過程讓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保證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得到充分表達,合理的訴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體現,增強法律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政府治理始於決策,一旦決策違法,必然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域性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式。建立決策後的跟蹤反饋和糾偏糾錯制度,對決策實施引發重大問題的,應及時調整或停止實施,並積極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降低影響。

  嚴格依法辦事。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法律授權,政府所有的行政行為都要於法有據、程式正當。要把法律放在神聖的位置,做到法無授權則禁止,切實規範行政權力的執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梳理各部門的行政職權,細化和規範行政裁量權,明確責任主體和權力執行流程,遏制腐敗、尋租現象的滋生。深化執法體制改革,依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解決多層、多頭執法問題。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要養成按程式辦事的習慣,真正做到作出行政決定時符合法定程式,實施行政行為時遵守法定程式。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創新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充實內容、擴大範圍,增強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動政務公開由靜態的資訊公開向動態的行政權力執行過程公開轉變。當前,重點要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專案、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的資訊公開,確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都公開透明。

  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責任政府,用權要受監督,違法要受追責。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加強司法監督,加強財政、審計、監察等政府內部監督。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的權利,支援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督導督查,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管理制度,嚴明行政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斷提高各級幹部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各級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是推進依法行政的中堅力量,其法治意識、法治素養、法治能力如何,直接關係整個法治建設的程序和效果。因此,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範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斷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識和能力的集中體現。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真正尊崇憲法和法律,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必須時刻牢記人民授權和職權法定,嚴格遵循法律規則和法定程式,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人民權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覺接受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緊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覺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

  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堅決糾正把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對立起來,認為“改革創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條條框框、突破法律的約束”、“依法辦事會束縛手腳、妨礙改革、阻礙發展”的錯誤觀念和做法,牢固樹立“以法治引領發展、保障發展,優化法治環境就是優化發展環境”理念,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每一項具體工作放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去謀劃和研究,通過依法行政推動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秩序、轉變政府職能的新機制、新舉措,發揮好法律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發展穩定程序與法治建設程序相協調、相統一。

  積極投身法治政府建設的偉大實踐。法治政府建設是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自覺有為,切實擔負起推進依法行政的責任,深入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消除影響和制約法治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法治建設考核工作,把推進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建立嚴格的考核監督制度,使法治建設真正成為一種硬標準、硬要求、硬約束,形成良好的引領示範作用,帶動全社會共同投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二:

  中共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這預示著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後,將建立起來一個新的體系——“法治體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來,我黨一直在不斷地推進法律體系的建設,時至今日這一目標已如期實現;此次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味著中國未來要形成“法治體系”,這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化。

  “法治體系”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應包含多方面內容:排在第一位的是黨的依法執政,然後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會共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治體系”的目標是實現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義在於充分保障公民權利、提升公共決策績效、建設和諧社會、維持國家長治久安。

  中共報告確立科學發展觀為黨的指導思想,這也意味著中國的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將從“國本”法律觀迴歸“人本”法律觀。這一法律觀將使中國法治在價值理念上發生重大變化。

  自十七大以來,我國的法治工作有兩項基本成就:一是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中國僅用三十幾年時間就走過了他國三百年走過的道路,改革開放之初“無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復存在。二是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其成就可與經濟相媲美。

  雖然我們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也應當看到目前我們仍存在一些問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法律的實施特別是法律準確、有效、全面、統一的實施就成為法治建設新的主要矛盾。中國建設法治國家已進入攻堅時期,因此這些都是不容忽視的,也是必須要解決的。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法治思維是以合法性為判斷起點而以公平正義為判斷重點的一種邏輯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內容並要相統一:“合法性思維”,即任何行政措施的採取、任何重大決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式思維”,要求權力必須在既定程式及法定許可權內執行;“權利義務思維”,即以權利義務作為設定人與人關係及人與公共權力關係的準則;“公平正義思維”,即公權力要以追求、維護公平與正義為價值尺度。

  報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就是要用平等的憲法原則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是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徵。

  報告強調的就是要把領導幹部已習慣的行政思維、領導思維、管理思維轉變為法治思維。領導幹部要成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範。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運用法治方式應成為領導幹部“依法執政”和管理社會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中國法治建設有三個關鍵問題:一解決黨的依法執政問題,只要黨能夠依法執政,法治國家就有保證;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問題,只要能夠依法行政,法治國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問題,只有公正司法,人們才會信賴法律。

  在推進依法治國的程序中要注意兩個“權威”一是法律的權威,即憲法法律至上;另一個是司法的權威,它是維護法律權威的權威。沒有後一種權威,前一種權威就樹立不起來。司法是法治的“最後一道防波堤”。

  報告就此提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深化司法改革的關鍵,應繼續深化司法職權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黨和國家要逐步習慣通過司法實現長期執政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憲法賦予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落到實處;通過提升司法機關的政治地位和落實其憲法地位來樹立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