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過程中的七個決定因素

  近日,《奇葩說5》新辯手熊浩令人眼前一亮,據悉熊浩在話語辯論圈很有名,是精英般的存在,熊浩是香港大學的法學博士、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以及談判專家,強大身份令人佩服。他指出談判中有七個要素,理解了這七個要素對今後的談判有巨大的益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於,歡迎借鑑參考。

  第一個要素:利益Interests

  利益就是談判雙方的真實訴求。注意:並非浮在表面的說辭,而是內心最真實的那個需要。每個人談判都是有其背後的利益的,在與他人交流的過程就是發現利益的過程。請注意:利益不等於立場!什麼是立場,立場就是“我覺得他們需要什麼”。什麼是利益,利益是“他們真正需要什麼”。

  第二個要素:標準Standard

  當雙方有分歧或者疑惑的時候,可以引入一個客觀的標準。一定要客觀,雙方都認可的標準,而不是一方自己的定義。例如,雙方對薪酬有較大的分歧,那麼市場價其實是多少呢?通過這樣的一個客觀參考,可以明晰很多事物的判斷。

  第三個要素:選項Options

  選項,是指問題的解決方案,請注意“Options”最後有一個s!找到雙方的利益點後,跟對方共同進行探討,如何才能儘量滿足雙方利益的訴求。有一句話“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比喻友好往來或者互相贈送東西,其實在談判中也是如此,我們完全可以做到互相尊重對方的價值觀和利益,探尋“雙贏”的方案。

  第四個要素:替代方案Alternative

  當談判無法完成的時候,替代方案就是那個通俗來說的“PlanB”,理論上,它也是無限的,但是我們需要發現的,是最好最為現實的那些替代方案。比如一個人由於上班距離遠,想要去4S店買車,但是公交、地鐵、自行車,甚至換一份離家近一點兒的工作等,都是他可以考慮的那個替代方案。“替代方案”的使用在談判中尤為重要,理解“替代方案”這個工具要像理解“利益不等於立場”一樣,時刻謹記。

  第五個要素:溝通品質Communication

  在談判中,交流是一個貫穿始終的元素,一個好的聆聽者,絕不僅僅是一個個安靜的美男子,更需要鼓勵對方的發言、保持情緒上的互動、理解對方乃至達到情感共鳴;要能夠處理好情緒,能對對話的方向進行影響和管理。

  第六個要素:人際關係Relationship

  人際關係是雙方的事情,但若一方努力,關係便有改善的可能性,因為人們的態度會相互影響。我們不可能爽爽快快地解決所有分歧,但是我們可以做出選擇,改變現狀。良好的關係是有所需,有所求。在談判的過程中,關係和利益是一對需要平衡的因素,偏向性需要根據談判的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來決定。

  第七個要素:承諾Commitment

  在經過溝通和討論後,最終我們需要達成一個清晰的協議,從而確證彼此的承諾。比如在球員簽約時,合同上對於上場時間要寫明數字和場數,還要考慮假如受傷怎麼處理,而不是僅僅感覺球員的狀態來。所以承諾一定要達成預期的目標,要有可預見性。

  利益與立場之間有一層隔膜,這層隔膜就是自以為是。別人的利益、需要、問題,別人的生命、體驗、認知,我們願不願意承認,其實我們不知道,其實我們很容易搞錯,其實我們在詢問和聆聽之前並不瞭解。走出自以為是的判斷,走到對方真實的需求和利益之中,這就是破除立場,瞭解利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