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模式論文

  電子商務模式就是指在網路環境和大資料環境中基於一定技術基礎的商務運作方式和盈利模式。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電子商務發展模式

  摘 要:“雲端計算”的出現深刻影響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潛移默化中,我們已經發現了電子商務的巨大變革,可以預計,在不久的將來,“雲端計算”將會為行業帶來更為寶貴的財富。

  我們都承認我們生活在一個電子商務急速發展的時代,幾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過網路的經濟行為完成,這種發生在網際網路、輻射到社會生活的電子交易方式活躍了新一輪的商業浪潮,也帶來了新的商業變革。

  電子商務的自由度和靈活度是線下消費難以比擬的,對於網路安全度和效能的要求也隨之提高。在這種背景下,2007年,“雲端計算”正式登陸我國,讓更多消費者和商家得以享受到更大規模、安全性更高的電子商務消費,這種大資料、大虛擬和高安全的處理方式很快從一場概念炒作轉換為了時間模式,促使電子商務進一步革新。本文將以詳實的理論基礎分析“雲端計算”這一重要現象,並且從多角度提出電子商務在“雲端計算”環境下的發展模式和創新方案,以為業界提供參考和借鑑。

  一、“雲端計算”與電子商務

  1.“雲端計算”概念的提出與實踐應用

  在諸多電子商務和商業領域的概念中,包括一些計算機和電子技術概念中,“雲端計算”並不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說法,他的誕生不過六七年,2007年IMB公司正式提出了相關的看法,在隨後一兩年的學術和業界討論中,專家與從業者又對這一含義做了充分的闡發,進而形成了現在應用於電子商務行業中的“雲端計算”概念。筆者綜合相關資

  料,這樣認定“雲端計算”概念:所謂雲端計算,指的是一種用來同時描述一個系統平臺或者一種型別的應用程式,一般來說,“雲端計算”應用程式需要provision、configuration、reconfiguration、deprovision等多個環節,這四個環節在隨後的論證中被漢化為“動態部署”、“配置”、“再配置”重新配置、“取消服務”等。

  這樣的定義大致可以分離出兩層含義,首先,它說明“雲端計算”作為一種計算平臺或者應用程式,具有一定的基礎架構;其次,它說明“雲端計算”值得是基於這種基本程式上的計算應用。因此,我們可以這樣抽離兩個方面,前者指的是技術,後者指的是服務,這兩這構成了“雲端計算”基本內容,也是“雲端計算”應用與電子商務的兩個作用點和轉化點。

  2.電子商務的新特點

  電子商務從上世紀末在我國逐漸流行,從最初的線下交易性質較強的選擇——匯款——發貨——收穫模式逐漸轉化到了現在流行的B2C、C2C模式等,而在本世紀第一個十年末,“雲端計算”又成功應用於電子商務,這也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帶來了新的特色。基於技術和服務的“雲端計算”具有大資料、虛擬性、安全性等特點,它也影響到了電子商務。首先,電子商務變得更加靈活自由,從最初的媒體端到流行的PC端使用者電腦,電子商務又與移動網際網路結合,走向了手機應用埠,更大更全面的虛擬化平臺方便了實物貿易;其次,電子商務變得更加開放,“雲端計算”提供的大資料更進一步打破了地域限制,除了全國性的貿易之外,跨區域的、全球的商貿也逐漸興起;效

  率更高,運營成本降低,更多的中小型企業和個人使用者可以利用這一便利開設自己的電子商務網店,在激烈的競爭和網路環境下,服務態度和產品質量都得到了有效地提高。總而言之,“雲端計算”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傳統電子商務的瓶頸與“雲端計算”下電子商務模式的創新

  1.電子商務的現狀與瓶頸

  電子商務在我國已經發展十餘年了,十年中,一個新的行業方向從稚嫩走向成熟,目前它面臨著發展的關鍵點,也遇到了一些瓶頸,歸結起來,這些問題可以總結為以下三方面。首先是直接的人才瓶頸期,在我國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吸引了大批人才和高校開設相關專業,但是傳統的知識無法面臨著迅速變化的時代環境,而業務的迅速拓寬也告訴我們必須有更加綜合的知識才能應對挑戰;

  其次,電子商務的運作方在長期的價格拉鋸戰和宣傳站中早已累計了一個致命的問題,那便是成本瓶頸,依靠高投入的方法來提高效益已經不能再走下去;第三,對於移動終端的開發不夠,移動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務雖已逐漸發展,支付方式也更加快捷,但是目前亟待出現一種更加完整的、協同效率更高的運作模式。

  2.“雲端計算”環境下電子商務的創新模式

  “雲端計算”的出現從很大程度上給了這些問題解決的方法或解決的可能,首先,從服務上看,“雲端計算”提供給終端的客戶更多的硬體、軟體和資料基礎,從而便於他們提供更加便利的“定製服務”,根據客戶的需要更加靈活調整自己的經營策略,而傳統的大宗的消費

  如水電繳費、話費充值等也不必再用更多的處理器去按量付費,這樣的創新大大節約了商家的服務成本。

  除了服務成本的降低,“雲端計算”還改變了外包服務與電子運營的關係,加速了二者的融合。“雲端計算”作為外包服務商,而電子商務作為外包服務的客戶,通過銷售來將“雲端計算”提供的便利據使用者的需求對其進行客製化,提供給終端的使用者,實現企業的目標,這就意味著服務模式更加專業化,畢竟外包公司——“雲端計算”平臺是專業的、專項的服務提供者。

  三、結語

  “雲端計算”的出現深刻影響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潛移默化中,我們已經發現了電子商務的巨大變革,可以預計,在不久的將來,“雲端計算”將會為行業帶來更為寶貴的財富。

  參考文獻:

  [1]陸秋琴,和濤,黃光球.基於面向物件信任攻擊圖的信任風險傳播模型[J].計算機工程. 201204. 頁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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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甘早斌,肖仕成,李開,肖國強.基於四方的安全電子商務支付協議研究[J].電腦科學. 201110. 頁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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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電子商務線上交易模式

  1 引言

  1.1 電子商務概述

  電子商務發展經歷引了4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在網際網路上互發電子郵件來傳遞資訊;第二階段,在網際網路上建立一個站點,將企業資訊釋出到網上;第三階段,在網上可以互動式地交換資訊;第四階段,是電子商務的最高階段,網路不僅僅被用來資訊釋出,而且實現線上交易。據2006年7月釋出的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所提供的資料,我國上網使用者人數達到1.23億人,各類網站總數為788 400個,企業網站的數量最多,佔60.7%,商業網站數量為3.5%。電子商務網站的真正價值是通過商務活動和線上交易反映出來的。

  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釋出資訊,進行各種商務活動;二是線上交易。第二項功能是電子商務的核心。從《2005年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資源數量調查報告》所提供的資料看,企業網站中提供網上銷售B2C佔21%,企業間網上銷售B2B佔14.1%,網上採購招標占22.7%;商業網站中提供網上交易的佔46.5%。與2004年的相關資料相比,有較大的增長。線上交易已經得到各網站經營者的認可並被廣泛應用,但電子商務線上交易模式眾多,如不能選擇合適的線上交易模式,則發揮不了電子商務網站應有的功能。

  1.2 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的兩種常見分類

  根據交易物件的不同,一般將Internet上的電子商務分為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消費者對消費者C2C、消費者對企業C2B、企業對政府B2G、非商業事務No-business e-commerce以及企業內部電子商務Intra-business e-commerce等。

  電子商務模式按市場戰略的不同又可以分為3種類型,即賣方控制型、買方控制型以及中介控制型。

  1賣方控制型市場戰略:是指由單一賣方建立,以期尋求眾多的買者,旨在建立或維持其在交易中的市場勢力的市場戰略。

  2買方控制型市場戰略:是由一個或多個購買者建立,旨在把市場勢力和價值轉移到買方的市場戰略。買方控制型市場戰略除了由一個購買者直接建立的電子市場之外,還包括買方代理型和買方合作型兩種買方控制型市場戰略。

  3中介控制型市場戰略:中介控制型市場戰略是由買賣雙方之外的第三者建立,以便匹配買賣雙方的需求與價格的市場戰略。

  2 電子商務的交易模式

  2.1 中介控制的市場與中介主持的市場

  由於基於中介的電子商務尚處於發展階段,因此研究者對於中介在交易中所起的作用及影響大小還沒有細加區分,大部分的文獻都稱這種交易模式為中介控制型。而實際上,中介在交易中的控制力大小在不同的市場模型中是存在較大差異的,應該區分為中介主持型和中介控制型。

  目前的大部分基於中介的電子商務應用和研究都應當稱為中介主持型,這是因為不僅交易的成功與否是由買賣雙方確定的,而且消費者和商家的自主性較高,中介只是在網上提供了一個虛擬場所,使得消費者和賣方同時在此聚集,促成交易行為的產生。這種形式的中介還通過信用保證等機制為買賣雙方提供其他多種服務。中介不參與交易行為,不賺取商品利潤,只以管理費和交易費作為收益。以這種模式營運網上交易平臺中的最成功範例當屬Ebay。因此,從本質上來說,這些電子市場中,中介系統只是交易的“主持人”,而非交易的“控制方”,因此稱為中介控制的市場是欠妥的。

  隨著基於中介的電子商務研究的發展,尤其是和智慧代理Agent技術的結合,使得以智慧代理系統為中介的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交易模式出現。這種交易模式是在下一代電子商務自主性和個性化的要求下產生的,主要目的是把消費者從精確定義欲購商品、親自尋找商家和購買夥伴以及多邊協商等繁文縟節中解放出來,使海量的商務組織及個人間的交易更自動化,使消費者與商家的交易過程更能適應環境的動態變化。這就要求允許消費者和商家將交易的部分控制權委託給其代理系統及中介系統,由智慧代理為買賣雙方自動完成需求與價格的匹配等交易細節。在這種情況下,智慧代理中介系統對交易的控制力較強,因此應該稱為中介控制的電子商務。

  2.2 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的發展演化

  下面將依據按市場戰略不同對電子商務的分類方法對電子商務線上交易模式的發展演化進行分析。

  2.2.1 “消費者—商家”的模式

  在電子商務發展初期,消費者與商家的直接交易方式一直佔據主流地位,這種“消費者—商家”的模式中,如果市場是賣方建立的,一般就是賣方控制型的;反之,如果是一個或多個消費者建立,則通常是買方控制型的。目前,以這種交易模式執行的商務平臺仍然廣泛存在,有的是企業建立的銷售自己產品的網站賣方控制型,例如DELL、CISCO等大型企業都非常重視在網上對消費者進行直銷;有的是企業建立的採購原材料及消費品的網站,或是多個人消費者建立的為獲得某些特定商品例如家居產品的團購網站買方控制型。“消費者—商家”的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的特點是:商家需要自己為商品進行廣告宣傳,消費者和商家通常直接就商品價格等分歧進行協商,消費者將訂單和支付直接遞交於商家,商家自己組織配送,併為消費者提供售後服務。

     2.2.2智慧代理系統為中介的電子商務交易模式

  以智慧代理系統為中介的電子商務交易模式是當前研究的一個熱點。市場中包含3種角色,分別是消費者又稱買方、商家又稱賣方和智慧代理中介系統又稱第三方商務平臺。賣方將自己的商品資訊,包括商品的數量、質量、時限及價格等資訊,提交給中介系統,系統將對賣方提供的商品資訊進行驗證,併為通過驗證的每個賣方生成一個智慧代理系統代理其利益。

  之後賣方的代理系統將以其委託人的利益為出發點參與交易,並在交易的初步意向達成後,將交易資訊報告商家。商家在收到消費者通過中介系統的支付或消費者直接的支付後,通過中介系統或直接進行配送,並提供售後服務。

  3 結束語

  智慧代理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為網上交易的發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本文介紹了智慧代理系統為中介的電子商務,區別了中介主持型和中介控制型的市場模式,分析了“消費者—商家”模式、“消費者—網上超市—商家”模式、“消費者—網上中介—商家”模式及“消費者—智慧代理中介系統—商家”模式的特點。電子商務運營商只有充分了解各種交易模式的特點後,才有可能選擇與企業相適合的交易模式,才有可能發揮電子商務的巨大作用。

  參考文獻

  [1] 中國網際網路絡中心CNNIC. 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R]. 2006.

  [2] 國務院資訊化工作辦公室. 2005年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資源數量調查報告[R]. 2006.

  [3] 孫劍斌. 企業電子商務網站評價研究[J]. 中國管理資訊化:綜合版,2006,11.

  [4] 孫劍斌. 論線上零售顧客忠誠的培育[J]. 商業時代,2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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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談電子商務模式發展措施

  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國電子商務面臨的諸多問題,重點介紹電子商務發展的兩種模式B2C和B2B。從趨勢上看,我國資訊化建設加速發展,我國電子商務、計算機應用水平將上一個新臺階。

  關鍵詞: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模式發展趨勢

  一、電子商務的定義及其發展

  一般而言,電子商務EC,ElectronicCommerce最常的解釋是“藉由電腦網路將購買與銷售、產品與服務等商業活動結合在一起,進而調整交易的基礎和型態”,但是電子商務並不是只有在網路放上企業的網頁而已,他是代表商業和企業的另種形態。電子商務主要是建構在電子交易系統上,即是將傳統的金流和物流數位化,並且發展“資訊流”,這正是電子商務的精髓。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的調查表明,自1997年開始,我國因特網使用者呈現幾何級數增長。到2000年6月,國內共有因特網使用者1000萬,頂級域名下注冊的域名有近6萬個之多。因特網的迅速擴充套件為我國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了極為廣闊的發展空間。2001年開始,我國五大銀行在各大中城市聯網,消費者可跨行結算。同時增值稅發票已在五大省市聯網核查。這些已構成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基礎。

  二、我國電子商務面臨的問題

  1.目前依然缺乏電子合同法、網上智慧財產權保護、隱私保護法、網上資訊管制等多個法律法規,國家發展電子商務還缺乏明確的發展戰略和有力的技術經濟政策。2.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電子商務標準、規範嚴重滯後,急需加強。3.計算機應用水平低,上網企業與上網家庭數量還較少,資訊科技在企業與家庭中應用不夠普及。4.電子商務的發展所需要的市場經濟環境、執行環境尚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完全建立,網路頻寬、反應速度尚不滿足要求,電子支付手段尚不完備,物流配送體系尚不配套。5.我國資訊產業國產化產品技術水平與市場佔有率低,重大電子商務應用工程、應用系統所用的軟硬體產品主要依靠國外公司,系統整合、資訊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三、中國電子商務模式的發展方向

  參與電子商務的主要角色是企業Business和消費者Customer,因此在企業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網上交易構成了BtoBB2B即BusinesstoBusiness企業到企業、BtoCB2C即BusinesstoCustomer企業到使用者兩種最典型的商務模式。發展較快的是B2C,因為這種形式可以迅速吸引一批註冊使用者,這對以注意力經濟為盈利來源的網站來說,是可以最快吸引風險投資者目光的辦法。

  1.B2C的困境。B2C電子商務向何處去?東方市場研究有限公司IT專項研究小組進行了潛在家庭上網使用者的專項調查研究,並與現有網民統計資料進行對比,發現以下特點:1Internet網民將更趨年輕化;2新Internet網民學歷逐步趨低;3家庭收入的高低不構成影響上網的主要因素;4潛在家庭上網使用者其實對網路並不陌生。網上購物商品應儘量滿足平民消費者的以下要求:家庭日用品逐漸增多;家庭易耗但無須仔細挑選的商品增多;標準商品逐漸增多;網路營銷中間環節應減少;商品價格水平應降低。當前,網上購物已被消費者提上了議事日程。從調查結果看,中國網上購物還有如下幾大難題需要解決:網站設計方面:交易流程不夠清晰,對於初次購物的網民是很大的限制因素;商品介紹未能詳盡細緻,有些缺少圖片或者提供的圖片無法直觀瞭解商品特性;網站的連線速度太慢,需要對硬體裝置升級和擴容等等。綜上所述,中國發展B2C模式的電子商務前景並不樂觀。

  2.B2B的發展。現在寬頻網際網路和B2B的熱潮正在世界範圍內興起,兩者都堪稱革命。2000年,美國B2B有了很大的發展,1月份,用Ariba平臺實現的交易只有2億美金左右,但到年底,已高達100億美金,10個月內增長50倍!2001年,這股熱潮會在全球蔓延開來。Ariba總裁兼營運長穆勒指出:中國有可能會成為B2B最重要的一個基地,我們一定要在這裡成功。而唯一成功的機會是向中國的IT基礎設施投資,讓中國的企業成為這個合資企業的合作伙伴。毫無疑問,B2B已經成為現代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方向或革命,但這場革命能否在中國成功呢?專業人員指出:B2B的前提是企業內部的基礎,各企業資訊化運作對Web的考慮也不夠,這些都是限制國內B2B市場迅速發展的瓶頸。目前我國的B2B電子商務模式尚在探索之中。

  四、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

  十五期間是我國資訊化建設加速發展,我國電子商務、計算機應用水平將上一個新臺階。

  1.電子政務與政府資訊化有重大進展。電子政務與政府資訊化有重大進展,政府網上辦公將進一步普及,政府資訊資源進一步共享,為廣大企業人民群眾提供資訊服務,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效率也將進一步提高。2005年12個金字系列重點應用工程基本完成,電子政務與政府資訊化普及率、覆蓋率將達30-40%,2010年電子政務與政府資訊化普及率、覆蓋率將達70-80%。

  2.各類電子商務B2B,B2G,B2C,G2C,C2C在國民經濟主要部門,工業、農業、商業、交通運輸業、金融、保險、證券業及資訊服務業將全面發展,網路營銷為重點的電子商務將基本普及,網上支付隨環境條件改善,而逐步發展。

  3.主要行業企業電子商務有很大發展。十五期間企業資訊化將有很大發展,資訊科技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有顯著成效,全國27個省市、46個重點城市和近2000企業開展製造業資訊化試點示範工程基本完成。計算機輔助設計,輔助製造,過程控制及輔助管理在各類企業中進一步普及,大中型企業大部分實現初級電子商務,部分大型骨幹企業中級電子商務;小部分企業培養成高階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大部分中小企業推廣單項資訊科技,部分中小型骨幹企業分期實現初級電子商務,建立若干個中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為今後推廣積累經驗。具體目標,初級電子商務,中級電子商務,高階電子商務普及率實現不同水平電子商務的企業在行業地區的企業總數中的所佔百分比來表示企業資訊化發展預測目標。公務員之家

  4.地區、城市、社群電子商務會加速發展。“十五”期間,北京,上海,廣東等地電子商務試點經驗將進一步推廣,將建成若干電子商務示範省市、地區、社群及鄉鎮,2010年全國各地區、中小城市電子商務將會快速發展。總之,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要順利開展電子商務活動,還存在許多障礙。隨著國家資訊化的加強,企業資訊化的提高,將會逐步縮短中國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應該說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困難還不少,但前景非常光明。

  參考文獻:

  [1]方美琪.電子商務概論.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

  [2]AllanAfuah,ChristopherL•Tucci.網際網路商務模式與戰略[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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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O2O電子商務模式分析

  1引言

  截至2015年6月,中國的網際網路使用者規模達6.68億,網際網路的普及率為48.8%,其中,中國手機網際網路使用者規模達5.94億。網際網路的發展、智慧手機的普及、移動網際網路的速度和服務的不斷提升,通過促進網民的消費行為不斷推動著經濟的發展。2015年上半年,通過手機網購的使用者規模達到2.76億,手機支付的使用者規模達到2.70億,手機預訂的使用者規模達到1.68億,半年內的增長率分別達到26.9%、14.5%和25.0%。即時、便捷的使用使得移動端滿足了廣大網民的眾多消費需求。據艾媒諮詢的調研顯示,2014年中國的本地生活服務O2O市場規模為1928.9億元,而且在2015年將會達到2709.8億元。隨著以BATBaidu,Alibaba,Tencent為代表的網際網路巨頭以移動網思維大力佈局O2O市場,線下商家開始重新認識O2O產業,O2O也在全民普及的大背景下正式進入移動網際網路時代。

  在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模式中,移動網際網路與O2O商業模式相結合成為時下一大熱點。目前,對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於商業模式和應用現狀等方面,而將移動網際網路與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相結合的研究比較缺乏。本文首先分析了新興的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發展現狀,並將其與其他傳統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相對比,指出其優劣勢及存在的問題,然後以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為背景,探究了O2O商業模式的應用性,為參與O2O電子商務的O2O平臺運營商、線下商家等相關企業和機構的發展提供理論,促進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市場的健康發展。

  2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與傳統電子商務商業模式

  2.1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

  O2O,簡單來說就是線上到線下OnlinetoOffline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它是不同於傳統B2B、B2C、C2C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在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下,消費者通過網際網路在O2O平臺上選擇需要的產品或者服務,以第三方支付平臺為媒介完成線上支付,然後到線下商家實體店進行消費或享受服務,消費後消費者可將自己的體驗和感受通過O2O平臺對線下商家進行評價。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通過O2O平臺執行商將消費者與線下商家聯絡起來,使資訊流、資金流能夠在線上流動,物流和商流能夠線上下流動。

  2.2O2O與其他傳統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的比較

  B2B特點:參與企業分佈集中,購買頻率低,訂單、金額大。能夠增加企業的市場機會和降低企業成本,通過共享資訊提高企業效率。是目前我國電子商務商業模式中份額最大,最容易盈利的模式。B2C: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商業模式,以網路零售業為主,市場空間廣,消費人數多,交易批量小,需要物流支援。C2C:最能夠體現網際網路精神和優勢的電子商務商業模式。使用者數量、商品資訊、交易次數多,採用柔性價格機制,為買賣雙方網上交易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務。O2O:推廣效果可查,節約成本;加快商品流轉,提高傳統商業運營效率;每筆交易可追蹤,方便制定更合理的差異化定向營銷策略;方便客戶消費。

  3移動網際網路時代下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的應用性

  3.1移動電子商務

  移動電子商務指的是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通過各類無線終端,進行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客戶,C2C客戶對客戶的電子商務活動。這個過程利用網際網路技術、移動資訊處理技術,使使用者能夠不受時間空間地點的限制進行線上購物和線下交易。

  3.2移動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的應用

  在移動網際網路背景下,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能夠為使用者提供移動資訊服務、LBS基於位置服務和移動支付服務等應用方向。移動資訊服務:移動電子商務的主要應用的方向之一就是移動資訊服務。在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中,線下商家通過O2O平臺向消費者以簡訊、彩信或網際網路訊息等形式推送商家活動資訊、電子優惠券等內容。基於位置的服務:移動電子商務的創新應用方向之一就是LBS。

  通過這一技術,消費者可以定位自身位置資訊、瞭解周圍線下商家資訊、獲取路線資訊等。LBS技術的應用將龐大的線上使用者流匯入線下,可以說,基於LBS的移動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才是最具潛力的商業模式。移動支付服務:移動支付是指在網際網路交易過程中以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為媒介,通過無線應用協議、簡訊、語音應答等方式,用手機話費、儲蓄卡資金、各類平臺賬戶來轉帳、購物的服務。隨著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逐漸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中,移動支付與O2O模式的結合成為必然趨勢。作為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參與者之一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4總結和展望

  與傳統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相比,新興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為本地服務業提供了巨大的商業契機,以其更加便捷、友好的使用者體驗吸引了眾多消費者,不受物流的限制滿足消費者“即時”的需求;移動網際網路與O2O電子商務模式的結合滿足了消費者“隨時隨地”的消費需求。我國O2O電子商務現在還處於發展階段,存在很多問題。建立有效的售後服務機制,合理的規劃線下商家服務半徑,加強線下商家資訊化建設,培養消費者對線下商家忠誠度和提高O2O平臺的創新能力都是現階段需要解決的問題。有效利用移動網際網路,建立起完善的移動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才能使移動資訊服務,LBS更好地應用於O2O電子商務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