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強化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

【摘要】文章就如何強化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談了一些體會。

  【關鍵詞】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
  
  
  企業經營者是以設計、生產、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專業的人,是以經營管理企業作為自己的職業使命,靠發展企業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和社會地位的特殊社會群體。如果說,管理和現代科學技術是企業發展的兩個車輪,那麼,企業經營者則是兩輪之軸。企業經營者作為經濟領域的特殊階層,在企業的發展中發揮著決策功能、創新與開拓a功能,決定著企業的經營理念、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經營管理模式的創造和確立。但是,據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在全國範圍內組織的千家國有企業經營問卷的資料顯示,影響我國企業經營者隊伍建設的主要因素中,激勵與約束機制不足佔82.64%。結果表明,激勵約束機制對推動經營者搞好國有企業有較為重要的作用。國有企業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已成為當前國企改革急待解決的關鍵問題。

  
  一、強化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的重要性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之所以要強調必須建立對經營者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一方面因為經營者對搞好企業至關重要;另一方面因為在一定條件下經營者比一般人更難以監督。而激勵約束機制是既能保護所有者的權益,充分發揮經營者積極性和創造性,又能防範管理腐敗和各種道德風險的制度保證。因此,強化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對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可以增強經營者搞好搞活企業的責任感;能夠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經營者樹立清正廉潔的作風;有助於經營者團結職工在市場競爭中拼搏。總之,激勵與約束兩者缺一不可。激勵就像汽車發動機,汽車要走,必須要有發動機。但是僅有發動機照樣不能保證開車安全,還必須有剎車裝置,即約束。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結合企業特點,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當前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存在的問題
  
  (一)激勵機制不完善
  企業經營者的物質報酬偏低;對企業經營者重獎的辦法不完善;國有企業主要經營者退休制度有待改進。
  
  (二)約束機制不健全
  責任機制不健全,仍存在“負盈不負虧”現象;在職消費處於無控制狀態;企業內部監督機制不完善;強化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的對策。
  要真正搞好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增強企業活力,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必須儘快建立一套對經營者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的機制。
  
  三、如何建立健全對經營者的激勵機制
  
  激勵機制是促使經營者把企業目標作為自己內在追求,從而達到促使經營者努力工作的目的。企業能否經營得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經營者的素質、事業心和努力程度,而且,企業經營者還要承擔很大的經營風險,如果對他們沒有合理的激勵機制,就會影響他們的積極性和承擔風險的意願,企業就很難經營好。因此,結合企業實際,建立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的激勵機制。
  
  (一)提高對經營者的物質激勵水平,使經營者獲得與他們的責任和貢獻相符的報酬
  一是根據國家關於企業經營分配收入和物質激勵的政策要求,運用調整工資結構(提高職務工資的比例)、完成經營成果目標兌現、專項獎勵和風險抵押加倍獎勵(完不成經營目標則沉沒)等方式拉開與普通職工的差距,增強對經營者的物質激勵力度;對易於定量考核、管理規範的多種經營企業或主體單位經營者,對國家控股的股份制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可以探索實行年薪制等分配方式,體現收入靠貢獻、升降看業績的原則,真正實現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分配體系。二是制定經營者報酬計劃。制定經營者報酬計劃的目的是發揮經營者的積極性,激勵經營者採取使公司財富最大化的行動,使經營者認識到“公司財富最大化”的目標既符合公司股東的利益,也符合自己的利益。為此,報酬計劃要傳遞的資訊是“經營者過去和現在工作業績的好壞,將影響其現在和將來的收入水平 ”。即經營者的收入取決於他過去、現在和將來的業績表現。因此,在經營者報酬計劃中,一部分收入是按經營者過去的業績來確定,這部分稱為基本工資,為鼓勵經營者將來做得更好,其收入的一部分與公司將來一個時期或若干時期的業績相聯絡,這部分收入分別稱為年終獎金和遠期收入。這樣做法迫使經營者對公司作長期投入,而不是採取短期行為。三是儘快全面實施高額退休金計劃,不同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措施,高額退休金可解決經理人員的後顧之憂,即保證其“老有所養 ”,又可避免當前普遍存在的“59歲現象”。
  
  (二)建立國有企業對經營者的有效精神激勵機制
  經營者與普通人一樣,只有在受到激勵和鼓舞的情況下才能發揮最大的積極性。(1)信任和挑戰性工作激勵。信任激勵可以極大地激發人的熱情,培養人的鬥志,增強人的勇氣,對國有企業的主要經營者,要充分授權,敢於委於重任,激發經營者知難而上,敢於迎接挑戰的鬥志和激情。通過相互信任,坦誠相待,及時溝通,營造一種團結、和諧的工作環境,增強凝聚力和歸屬感。(2)榮譽激勵。在商品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人們的價值觀念越來越強,人們總希望在自己的頭上有個榮譽稱號,以證實自身的價值。對此,要特別重視對他們的榮譽激勵,根據經營者的不同表現,可以授予不同的光榮稱號。

(三)逐步完善對經營管理者的監督約束機制
  1.建立對經營者嚴格而科學的經營績效評價體系。業績評價的目的在於:一是確保企業經營者守法經營(遵守法律和企業規章制度等);二是促使經營者努力經營,確保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對經營者的業績評價主要是針對他承擔的職責的完成情況,而考核內容則包括經營決策與管理能力、企業文化建設、相關財務指標等。這些考核既涉及到年度考核,也涉及到任期內和任期限外的考核。通過對經營者的過程評價,即對經營者過程中是否認真履行所規定的工作職責進行評價,以及結果評價即針對企業的戰略計劃中應取得的目標(特別是財務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根據實際評價結果,對經營者進行相應的獎懲,並作為升職、降職或免職的依據。
  2.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企業改制後,企業經營自主權力加大,為防止決策失誤或經營者為謀取私利而發生的有意決策失誤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建立決策失誤追究制度,對經營者決策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追究其經濟責任,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降職或免職處分。據悉,國家監察部即將出臺決策失誤追究制度,但是,決策追究制度不能只靠行政命令加以實行,而必須融入現代企業制度之中。同時,建立企業經營者個人信譽檔案,把經營者每年的工作實績和廉政勤政情況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價經營者信譽的一個依據。
  3.建立完善離任審計制度。經營者不經審計,不能調離和辭職。堅持“先審計,後離任”,是搞好離任審計的前提。各級黨組織人事部門應建立“先審計,後離任”的制度,規定未經審計不得解除任期內經濟責任,更不能晉升或調離。這樣做不僅能為組織部門考察使用幹部提供一個迴旋的餘地,使評價更客觀,用人更得當,也利於新老幹部的交接,做到離任者交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避免以往交接中上任說業績輝煌,下任說問題成堆,互相扯皮、互推責任的現象。把握好離任制度的內容,防止面面俱到。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側重於對“人”的監督和評價,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離任者任期內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單位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及效益情況;國有資產是否完全完整、保值增值;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投資、經營決策有無重大失誤、效益如何;離任者本人是否遵守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有無重大違紀違規和損失浪費等問題。在些基礎上,對離任者本人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提出表彰、獎勵或處罰的建議。
  4.建立完善的監督體系。一是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作用。企業黨組織要按黨的組織制度,加強對經營者的管理和監督,真正參照《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幹部廉政從政的若干準則》(1997年4月試行)中的行為規範、實施與監督原則,《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1997年4月試行)中對政治、經濟等各類錯誤的處分條例來管理和約束本企業的黨員幹部。企業黨組織除了抓好自身建設外,其工作的核心是對企業管理者的紀律監督,特別是監督經營管理者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遵守黨紀黨規,遵守國家各種法律法規,加強廉政建設。二是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三是堅持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經營管理者制度,加強民主評議和監督,實現企業的民主決策和科學管理。四是進一步推行廠務公開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增強企業管理的透明度。
  
  [參考文獻]
  [1]陳佳貴.現代管理綜合專題[M].經濟管理出版社,2000.
  [2]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遼寧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企業改革與管理創新[M].經濟管理出版社,2000[3]田志龍.經營者監督與激勵[M].中國發展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