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學生創業公司註冊

  安徽的大學生做創業,現在想要註冊公司,他們應該怎麼做?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一般註冊公司的要求

  1、公司註冊地址要求

  公司註冊地址與一般的個體工商戶的要求是不同的,公司註冊地址必須是辦公性質的,註冊公司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及稅務登記時,需提供註冊地址的房產證影印件及租賃協議。

  2、公司註冊資本要求

  取消最低註冊資本

  特殊行業需符合行業最低註冊資本要求,註冊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必須符合註冊資本最低500萬元人民幣的要求。

  股東有繳納註冊資本的義務,註冊資本必須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證後,方能登記入工商註冊資訊。

  3、公司經營範圍要求

  在註冊公司,公司經營範圍須寫在營業執照上。普通的產品銷售及諮詢服務可以直接寫入經營範圍,但特殊行業或產品需辦理行業許可證後,方能寫入經營範圍。比如,酒類銷售就需辦理酒類批發許可證。

  4、公司股東、法人代表要求

  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必須有身份證,且在工商及稅務系統中無不良記錄。關於這股東等的詳細要求規定,可參考工商局的《企業告知承諾書》。

  5、財務人員要求

  公司註冊完成後,每個月需做帳和報稅,因而在辦理稅務登記時,需提供財務人員身份資訊。在發票購買時,需辦理“發票管理員證”。

  公司註冊完成後,還需開設公司基本帳戶及納稅帳戶。

  一般註冊公司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併到房管局備案。

  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全體股東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徵函”:聯絡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徵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影印件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1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

  9、辦理稅務登記+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現在實行三證合一

  10、去銀行開基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國稅、地稅正本原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

  11、申請領購發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公司經營範圍變更流程

  一、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基本流程

  1、召開股東會議,形成變更經營範圍的股東會決議;

  2、根據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經營範圍;

  3、攜帶股東會決議和修改後的章程,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經營範圍的變更登記;

  4、領取並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帶上公章,法人章,連同上述資料提交;

  5、領取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需要繳納變更登記費用;

  6、向稅務部門出示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並提供影印件,變更公司的稅務登記證;

  7、到相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辦新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二、變更時應提交的材料

  1、稅務變更所需的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影印件;

  2已變更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5其他相關資料。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變更需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2法人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3公章;

  4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式。

  擬公司章程要注意哪些內容

  對股東出資方式、出資金額及出資時間要明確並約定違約責任

  股東的出資方式大致可以分兩大類:

  1、貨幣形式;

  2、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形式。

  根據不同的出資形式,他們的特點也是不同的,所以在約定方式、出資時間等方面的規定要作合理的規定。還有就是在出資不及時或者未出資等違約行為,在章程中要作明確規定。

  合理限制股權轉讓

  《公司法》對股東的股權轉讓只做了一般性的規定,同時賦予了公司可以另行規定的權利,也就是說股東可以通過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作出限制性的規定。但是在規定的過程中,不能過於嚴格,也不能造成股權轉讓難以進行或者根本不可能進行,更不能明確禁止股權轉讓,否則都是無效的。還有就是在公司章程限制股權轉讓的條件,不得低於公司法定條件,不然也是無效的。所以,在限制股權轉讓時,一定要做到合理、合法、有效。

  避免制定無效條款

  在實踐中,有些公司在章程中會約定這些條款,例如“股東因本人原因離開企業或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轉讓全部出資,由公司收購離開公司股東的股份。”、“股東因離職、退休,經股東大會表決,公司可收回股東持有的股權。”、“因股東侵犯公司利益或同業競爭時,公司取締股東的身份,沒收其股權,使其自動喪失股東身份。”等這類規定皆是無效的。

  因為股東的股權是屬於股東個人的合法財產,只有股東本人有權自由處理該股權,其他任何機構、個人都無權處分或剝奪的。所以,為了避免將來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訴訟糾紛,在公司章程中最好不要約定這類條款。

  明確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的問題

  名義股東是指在公司設立或股權收購時,沒有實際出資,但是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等公司檔案上記載著自己的名字的人。這類股東在轉讓股權時往往會產生糾紛,那麼如何認定他們的股東資格並確認誰享有股權就變的非常的重要。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過程中,為了迴避這類情況的發生,可以通過協議約定解決,以迴避法律風險。

  明確股東繼承

  《公司法》規定,股東死亡後,他的合法繼承人有資格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另作規定。在實踐中會出現,有的股東不接受通過繼承成為公司的股東,從而影響到公司的運營,所以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事先做出約定。

  公司的章程相當於公司的憲法,所以在制定時一定要考慮到是否合法、有沒有可操作性,還有就是儘量全面,對實踐中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儘量通過章程進行約定,以避免將來產生糾紛,影響公司的發展。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