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務報表大學本科論文

  財務報表使用者通過這些資料做出正確的決策,瞭解企業過去,評價企業的現在並且來預測企業的未來。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論現行財務報表的侷限性

  摘 要:財務分析的基本依據是財務報表,而財務報表是 企業財務報告的核心,是反映企業一定時點的財務狀況和一定時期的經營成果、資金變動情況的書面檔案,它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和 會計報表附表及附註說明,對內對外都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但是,財務報表及相關資訊也是有其自身的侷限性,這是在分析報表時應注意的問題,本文從不同角度分析了財務報表侷限性的具體表現,謹供大家探討。

  關鍵詞: 財務報表;侷限性;財務報告模式

  分析財務報表是各種會計資訊使用者獲得企業會計資訊的主要途徑,儘管企業在編制會計報表時,遵循客觀、公允、公正的原則,但有時還是很難達到報表使用者的要求。而且,在市場 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經濟環境和經濟活動的複雜化,使得財務報表在諸如及時性、客觀性和重要性等方面的侷限性越來越明顯。

  一、財務報表的侷限性

  一 財務報表所反映的資訊只是財務性的資訊

  即用貨幣計量的定量性、貨幣性資訊,不能用貨幣計量的資訊,如產品的競爭力、人力資源的質量和管理、企業家的能力和責任心、員工的合作精神和工作積極性、企業的綜合競爭力、產品和技術的創新能力等,儘管這些資訊都是觀察和評價一個企業時的重要資訊,但由於這些資訊無法用貨幣形式進行描述,所以無法在財務報表中進行列示。那麼,對於一個投資者或者其他會計資訊使用者來說,就無法通過財務報表上的資訊瞭解企業的真是情況,也就是說,財務報表所提供資訊的範圍還是很有限的。

  二財務報表所反映的資訊主要是 歷史性的資訊

  財務報告主要提供以歷史為主的財務資訊,無法反映企業未來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目前,除上市公司要求在年報中披露盈利預測的資訊外,其他企業均未要求在報表中反映對將來 發展情況的前瞻性和預測性的資訊。因此,目前的財務報表普遍缺少前瞻性資訊和預測性資訊,而許多資訊使用者需要的恰恰是事業的前景狀況。歷史資訊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預示未來,但決不能等同於代表將來。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展示著過去輝煌的業績,但隨後經營狀況卻直線下降,此時投資者也往往受財務報表的矇蔽而遭受損失。這個現象說明,在會計資訊的供給與需求上存在著供不應求的矛盾。

  三財務報表提供的資訊存在個人判斷的差異性

  在財務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一些內容並不是通過很精確的 計算得出來的,例如壞賬的估計、收入的確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淨殘值率的估計、無形資產攤銷年限的估計、在建工程和在產品完工程度的估計、損失的處理等,一般同一事項也都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處理方法的選擇,這些都是根據以往的經驗和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估計出來的,其結果常常因時、因地、因人而異。此時,會計報表所反映的資訊帶有一定的主觀性,缺乏精確的理論依據,一般都是近似值。換句話說,在會計上絕對精確的資料是不存在的。

  四財務報表提供的資訊是缺乏可比性的資訊

  財務報表的資訊來源於不同的會計主體,而不同的會計主體均可以在會計準則和制度所允許的範圍內選擇適合自己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核算方法,可能導致相同報表裡資訊內涵各不相同,例如,壞賬損失核算方法、存貨計價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所得稅費用的確認方法、對外投資收益的確認方法等。即使在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也有所不同,使用的會計估計方法也有所不同,這樣,不同企業的財務報表往往不可比,這妨礙了潛在投資者挑選投資物件,潛在債權人挑選放貸物件,妨礙了現有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對企業做出公允評價,缺乏可比性也成為會計走向國際化的障礙。

  五財務報表提供的資訊往往是滯後性的資訊

  財務報表對外披露的財務資訊的有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它的及時性,對於會計資訊的使用人來講,會計資訊的披露和傳遞是越快越好,及時性是會計資訊重要質量特徵。按照會計期間假設,財務報告是定期編制和對外披露的。我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資訊披露實施細則》規定,中期財務報告應於每個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後的兩個月內編制完成並對外披露,年報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四個月內編制並對外披露。然而,在資訊瞬息萬變的 現代經濟社會,這麼長的時間間隔內,企業的財務狀況會發生怎樣大的變化呢?最典型的例子是巴林銀行,1994年年底其賬面淨資產為500多億美元,而到1995年2月底,該銀行已進入破產清算境地,此時其1994年的財務報告還未完成。

  六財務報表的技術性弱化其資訊的有用性

  財務報表專案的分類、彙總和排列,原本是為了更有效地實現其溝通職能,讓報表使用者理解明白,然而他們逐漸演變成純技術,以至於只有精通會計與報表規則的使用者才能理解財務報表所提供的資訊。同時,許多會計資料正是在分類、彙總、確認和計量過程中喪失了其本身涵義,從而弱化了財務會計資訊的有用性。

  七財務報表的通用性與個體需求差異性的矛盾

  現行財務報表是通用的,它假定能夠滿足所有資訊使用者的需要,但是,不同使用者的具體決策及其模式是不相同的,必然決定他們需要的資訊是不同的,通用財務報表顯然不能同時滿足所有使用者的資訊需求。

  除了以上提到的財務報表本身的侷限性以外,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侷限性,主要是由於 會計人員或者 企業管理當局的原因產生的缺陷。比如,企業管理當局更多地注重企業短期利益,儘量減少成本,追逐近期的最大化利潤,人為粉飾報表;企業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具有複雜性和多樣化,對賬務的會計處理更多地依賴會計職業判斷,可能給企業管理當局留下可操作的空間等。無論是財務報表自身的侷限性,或者是企業管理當局的自由操縱,都會導致財務報表的不真實性,給外部會計資訊使用者帶來不利影響,因此,我們在使用財務報表進行財務分析時,應充分考慮到這些侷限性,保證決策的有效性。

  二、 改進設想

  對於以上提到的各種的侷限性,已經受到的人們的廣泛注意。長期以來,財務報表所提供的資訊滿足了社會要求企業真實公允地披露會計資訊的需要。但隨著 現代 經濟的 發展,會計所處的經濟環境越來越複雜,僅僅按照現行的財務報表編制要求提供的報表已經不能滿足資訊使用者的需求,為此,必須改進報表編制方法,提供更符合資訊使用者要求的報表。

  一多種計量基礎並用

  改變過去主要以 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的計量方式,在可能的情況下更多的採用市場價值計量,使得會計資訊更貼近於現行價值,但並不是放棄歷史成本的計量方式。

  二財務與非財務資訊並重

  除現有報表中以貨幣計量的資訊外,還應披露其他非財務資訊。例如,市場份額、使用者滿意程度、新產品開發和服務、企業面臨的機會和風險、股東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資訊、企業經營業務、資產範圍與內容、主要競爭對手及與人力資源有關的無形資產的價值等。非財務資訊的披露,有利於輿論資訊使用者對企業的綜合分析評價及對企業前景的判斷。

  三編制預測財務報表

  由於報表使用者自身在經驗、技術和對企業的瞭解程度上存在欠缺,無法對企業的未來情況做出合理的預計,因此要求編制預測財務報表的呼聲越來越高。而目前,我國只要求上市公司在暮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中公佈盈利預測資訊。另外,編制預測財務報告也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一種需要。預測資訊雖然缺乏可靠的保證,但畢竟能克服歷史資訊的不足,增強使用者決策與評價相關性,應當成為資訊披露的一個重要方面。

  四豐富財務報表附表及附註說明

  由於報表內容日益複雜化,表內已無法包容更多的資訊,而表內某些資訊若不加以必要的說明或補充又難以理解。因此,增加報表附表及表外附註說明將成為更好的理解報表資訊的解決途徑。這些附表及附註說明可能反映的資訊包括:有助於理解財務報表的重要資訊;採用與報表不同基礎編制的資訊;可以反映在報表內,但基於有效交流的原因而披露在其他部分的資訊;用於補充報表資訊的統計資訊等。

  五 反映企業環境資訊

  一是環境本身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如資源的稀缺性等;二是因環境而引起社會原因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影響,如環境汙染等。

  六改進財務報告模式

  改進現行通用財務報告模式,引入事項會計和資料庫會計。具體運用原則:一是使用者能夠按照事項重構資產負債表中的彙總資料,並按照需求重新彙總資料;二是在收益表中對事項的描述資訊應有助於使用者在設定外部變數變化的情況下,對未來發生的同類事項的預測。

  參考 文獻:

  [1] 李心合,趙華.財務報表閱讀與分析.[M].立信會計出版社,2001.

  [2] 戴新民.現代會計前沿問題.[M].經濟管理出版社,2003.

  [3] 姚正海.關於財務報表表外資訊的披露.[J].財務與會計,2002,4.

  [4] 王傑.對資產負債表會計要素的再認識.[J].上海會計,2002,1.

  [5] 周建華,丁亞猛.關於我國中期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的國際比較.[J].上海會計,2002,11.

  篇2

  淺探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摘 要: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正式釋出了新的 企業 會計準則體系,標誌著 中國會計事業進入一個嶄新的 歷史階段。該準則以國際上現在通用的實體理論為基礎,以控制理論確定合併範圍,對合並財務報表的編制做出了比較全面的規定。研究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對企業準確執行這一規定很有必要。

  關鍵詞:合併財務報表;比較;研究

  1 我國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的歷史沿革

  我國財政部1992年11月釋出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對外投資如佔被投資企業資本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這是我國關於合併會計報表編制要求的最早規範性檔案。1995年2月,財政部制定和頒佈了《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為企業合併財會報表的編制提供了指南。1998年1月釋出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和2000年12月頒佈的《企業會計制度》進一步對《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做了補充規定。

  《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實施以來,在指導合併會計報表編制的實踐方面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資本市場的 發展和會計準則國際趨同步伐的加快,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如合併範圍的確定、合併財務報表的理論依據等。同時,我國財務會計規範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如投資準則、現金流量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的頒佈以及財政部關於股權購買日確定和資產減值準備等相關規定的貫徹實施,所有這些都要求我國重新制定有關合並會計報表方面的規定。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正式釋出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標誌著中國會計事業進入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

  新準則以先進的 科學理念為指導,立足中國的實際,在借鑑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礎上充分考慮了中國的國情,較好地處理了會計的國際化和中國特色的關係,首次構建了比較完整的有機統一體系,實現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設新的跨越和突破。新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施行,同時鼓勵其他企業執行。新準則制定頒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該準則以國際上現在通用的實體理論為基礎,以控制理論確定合併範圍,對合並財務報表的編制做出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2 新合併財務報表的特點

  與1995年的《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相比,新準則中《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下稱《新準則33號》有以下特點:

  2.1 理論依據由以母公司理論為主轉向實體理論為主

  國際上通用的編制合併報表的理論主要有3種:即母公司理論、實體理論和所有權理論。在《暫行規定》中,主要是以母公司理論作為合併會計報表的編制的基礎。根據《暫行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母公司的份額,應列示在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間;子公司當期淨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應作為“少數股東本期收益”在合併利潤表中列示,在 計算合併淨利潤時作為費用專案計價,對子公司的同一資產專案採用雙重計價,屬於母公司權益部分按公允價值計價,而屬於少數股東權益部分仍按歷史成本計價,合併商譽與子公司少數股權股東無關。

  《新準則33號》依據實體理論作為編制合併財務報表的理論基礎。根據《新準則33號》,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母公司的份額,應作為“少數股東本期收益”在合併資產負債表所有者專案下單獨列示,而不是列示在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間;子公司當期淨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應當在合併利潤表中淨利潤專案下,以“少數股東損益”專案列示,而不是作為費用專案在合併利潤表中列示,淨利潤反映的是整個企業集團的淨利,包括少數股東損益。

  但是無論是《暫行規定》還是《新準則33號》,都不是單一的母公司理論或實體理論,而是母公司理論和實體理論的某種結合。如《暫行規定》中“所有集團內部交易產生的未實現利潤無論順銷還是逆銷均應全額抵消”就是實體理論的做法,《新準則33號》中對“子公司的同一資產專案採用雙重計價,屬於母公司權益部分按公允價值計價,而屬於少數股東權益部分仍按歷史成本計價,合併商譽與子公司少數股權股東無關”規定又是母公司理論的做法。

  2.2 規定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在確定合併範圍時不再強調重要性原則

  《新準則33號》規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加以確定。所謂控制是指一個 企業能夠決定其他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其他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利。

  《暫行規定》和《新準則33號》對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範圍的規定基本一致,但是在新準則中進一步強調了控制為基礎確定合併範圍的基本理念。

  如新準則明確規定母公司應該合併其所有的子公司,除非存在下列例外情況:1按照破產程式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子公司;2已宣告破產的子公司;3非持續經營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4母公司不在控制的子公司;5聯合控制主體以及其他非持續經營的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等。新準則所強調的是:控制是實際意義上的控制,而不僅僅是法律形式的控制。在某種情況下,雖然某一方具有形式上控制權,但是根據公司章程或其他協議合同規定,可能這一方並沒有實際的控制權,這時就不應編制合併財務報表;相反,雖然某一方沒有控制權,但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投資物件卻具有實際的控制權且能取得相應的控制利益,也應編制合併報表。

  在《暫行規定》中曾經明確規定:“對於子公司的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及當期淨利潤小於母公司與其所有子公司相應指標合併數為10%時,該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同時,對於銀行和保險業等特殊行業的子公司,也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但是,在新準則中根據控制理論,規定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納入合併範圍,從而使得合併報表是對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構成的企業集團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資訊的真實反映。

  2.3 取消了比例合併法

  2000年12月頒佈的《企業 會計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編制合併會計報表時,應當將合營企業合併在內,並按照比例合併法予以合併。在新準則中,考慮到控制實質上意味著只有一方能夠對另一方實施控制,而在聯合控制主體中,合同約定同時受兩方或多方控制的合營企業不完全符合以上對控制的定義。因為母公司方面實際上是控制不了的,如果合併到母公司報表中的話並不具有實際上的意義。因此在新的準則中取消了合併比例法的適用,而是規定對合營企業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2.4 明確了合併現金流量表正表和補表資料的編制方法

  《新準則33號》規定合併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有兩種:1母公司可根據合併資產負債表和合並利潤表,結合其他有關資料編制。這種編制方法與編制單個企業的現金流量表的方法基本一致。2合併現金流量表也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現金流量表為基礎,在抵消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現金流量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併編制。

  合併現金流量表補表資料可以根據合併資產負債表和合並利潤表編制。

  現在我國的會計體系已經基本和國際趨同,但是我們依然有很多具有 中國特色的問題,是不能照搬國際準則來用的。譬如說關聯方交易,在國際通用的會計準則裡,所有的國有企業都是屬於政府所有的,而在我國就需要對此進行重新界定。我們國家有很多自己的東西,是無法用國際準則來解決的。但是隨著中國在世界 經濟地位的越來越重要,我們在做到與世界趨同的同時,也應該增加我們在世界會計體系中的作用,來影響世界準則的建立。

  參考文獻:

  [1]企業會計準則.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M].北京:經濟 科學出版社,2006,2.?

  [2]申草編.最新企業會計準則疑難通解[M].大連:大連出版社,2006,12.?

  [3]於小鐳,薛祖雲.新企業會計準則實務指南上市公司類[M].北京:機械 工業出版社, 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