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全參考論文

  建築安全與人民生活的安全息息相關,建築安全事故的層出不窮引起了全社會對建築安全的高度關注。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建築安全管理現狀

  【摘 要】建築安全為跨學科管理工作系統,不但涉及到土木工程、管理經營、安全學科知識,還需要運用設計知識、經濟學、法學原理以及統計學技巧。本文就當前建築安全管理工作現狀展開研究,並制定了科學有效的應對策略。對提升建築安全管理水平,彌補缺陷不足,提升核心競爭力,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關鍵詞】建築;安全管理;現狀

  0 前言

  建築安全關係到大眾財產生命安全,對現代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奉化市“4・4”居民樓坍塌事故再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為何許多“80後”、“90後”樓房頻成事故主角,當前建築實際壽命與設計目標為何出現了較大的距離?究其原因不難看出,建築工程專案包含特定物件,由於資金、經費、時間以及經濟標準限制,管理工作的複雜性與工程系統性特徵,因而導致了建築行業頻繁發生安全事故。由2000年至今,我國建築行業平均每年均發生一千餘起傷亡事故,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影響。為此進一步探究建築安全管理尤為必要。

  1 建築安全管理現狀

  1.1 政府監管部門力度有限

  當前,建築安全管理工作呈現出政府監管力度有限、沒能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培訓教育不完善、責任主體操作無法遵循標準規範、安全生產投入不夠充分等問題。當前,政府安全執法管理工作隊伍的現實狀況無法同新時期不斷更新變化的形勢有效適應。建築工作人員同執法工作人員的總體比例存在不良失衡問題。一些區域令安全工作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合併導致安全專職管理監督流於形式。還存在政府監督管理人員欠缺良好安全業務素質,沒能形成超前預見性的現象,導致監督管理工作效能形成了層層衰竭的問題。

  一些政府單位同建築企業,進行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得過且過的問題,呈現出紙上談兵,無法付諸實際行動的現象。沒能充分意識到建築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重要性。較多單位無法將安全生產至於正確位置,規章體制沒能有效健全,工作責任無法落實到位,各類工作體制的執行僅僅停留在表面形式,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1.2 人員素質水平較低

  當前,建築行業從業人員多為進城務工的廣大農民,因而文化素質水平較為有限,沒能掌握豐富全面的安全知識。另外,建築行業建設發展步伐快速,且總量與規模較大,因而會形成更加激烈的行業競爭,較多施工方將大量資金應用於更新裝置以及投資建設新專案中,進而對員工安全建設、施工操作技能、質量意識的培訓有所忽視。呈現出建築行業安全教育培訓無法全面到位的現實狀況。

  1.3 建築企業管理不完善

  建築專案施工包含較多安全問題,導致成因均為責任主體沒能規範的操作管理。一些建築企業機構以及監理方針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沒能清晰的認識,建材商供應了質量較差的安全施工建設材料。還有一些建築單位隨意的壓縮工期,不按時支付工程款項,一些稱之為重點專案的工程則遊離在監督管理之外,形成了漏洞以及盲區現象。

  一些建築施工單位沒能打下堅實的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呈現出實踐工作的混亂性,經費投入有所欠缺,安全生產水平不足的問題。一些施工方基於中標價較低,為了贏得更高利潤效益,因此在安全投入層面呈現出一定的不足,生產設施無法全面到位,作業防護不科學,無法符合應用需要,導致形成了明顯的安全隱患問題,安全事故頻繁發生。

  2 建築安全管理更新改革策略

  2.1 優化安全生產建設責任制,強化政府監督管理

  全面履行當前建築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的同時,應由法規層面進行責任主體的有效劃分。針對重大傷亡事件,施工方應依據鑑定結果負有一定責任。業主則在該事故之中負有間接責任。政府監督管理機構承擔檢查失職的責任,該體制細化,將令建築安全管理受到不同部門的廣泛重視,建立形成一整套優質的安全管理制約控制機制。另外,政府部門應積極支援組建技術諮詢中介單位,進而為建設施工方、監督機構提供更為有效專業的安全管理諮詢服務。

  2.2 加強安全管理教育,宣揚安全文化,提升員工素質水平

  縱觀我國發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較多由於管理人員不注重安全生產管理,一味的僥倖心理而導致,一些單位領導將正常安全經費投入錯誤當做額外支出,至員工安全勞動保障利益於不顧,沒能配備必要的保護設施,隨意的延長員工生產時間,令其長期在超負荷狀態下工作。再者,基於工人自身素質有限,加之受到較大的就業壓力影響,無法利用合法渠道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常常變成安全事故中的犧牲品。為徹底轉變該類不良現象,在法律威懾、市場經濟影響的基礎上,應持續不斷的加強安全管理思想教育,宣傳企業安全文化,令安全責任重於泰山、人命關天、生命為先、嚴防違規作業等意識全面的滲透到企業各個階層,提升企業領導以及基層員工安全保護意識,提升安全生產管理綜合水平。

  2.3 完善企業管理,提升安全建設水平

  安全生產法中雖規定事故登記申報工作體制,然而在現實執行階段中,卻常常無法良好的落實貫徹,存在故意瞞報、漏報等問題,更有甚者隱瞞不報。為應對該類現象,應由管理制度層面防控漏洞,建立安全事故登記公告管理體制,受到廣大社會的全面監督。另外,應提升對安全事故中受損害主體的賠償金額,有效的預防私了問題的發生。對於安全事故之中存在違規亂紀的員工,應進行嚴厲的處罰,進而真正構建形成一整套公平、透明、可靠權威、接受大眾監督的施工單位建築事故申報核查管理制度以及重要資料歸檔記錄的檔案管理體制。

  單純的藉助法律制度的外力,無法由根本層面有效的應對問題。為此應全面調動各界力量有效的進行主動積極的安全管理,激發市場經濟調節槓桿作用。應全面培育並有效規範建築保險行業市場,加快完成保險立法,推進保險行業市場的良性競爭。同時,應強制施工方為僱傭員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將其同開工許可緊密掛鉤。保險單位應基於工程狀況、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績效制定彈性保險賠付費率,通過市場槓桿,確保市場執行制度的良性運轉。令安全生產業績優秀的單位獲得更大的實惠。相反,業績較差的單位則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最終被淘汰。

  3 結語

  總之,針對建築安全管理現狀,實踐工作存在的問題,我們只有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策略,方能真正的防患於未然,降低事故發生機率,開創安全可靠的生產建設環境,實現可持續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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