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交通安全教育論文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提高交通行駛著的安全意識、預防道路交通問題發生以及促進城市交通舒暢執行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篇一

  《 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初探 》

  摘要:本文擬在分析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必要性之基礎上,對其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立法的依據、立法的基本內容進行論述,旨在強調通過立法為交通安全教育發展提供製度保障,以不斷推進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關鍵詞: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教育立法

  中圖分類號:G712 文獻標誌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45-0156-02

  改革開放以來,各地政府高度重視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現已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交通安全教育體系。大量實踐證明,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不僅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交通安全教育發展的動力與保障。新時期如何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是當前地區交通安全教育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筆者擬就此作一些粗淺的探索。

  一、加強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之必要性分析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不僅是不斷促進地區交通安全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基礎和前提。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由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現狀決定的。當前,我國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發展的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重視程度不夠,重管理,輕教育,專題研究各自職能範圍內工作的多,專題研究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少。二是交通安全教育隊伍較為薄弱,專職人員少,兼職人員多,教育主動性不夠。三是交通安全教育主體相對單一。目前,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幾乎全依賴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即使利用電視、網路等大眾媒體也基本上是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動用有限的人力和資金予以協調,沒有形成各職能部門聯動與齊抓共管的局面。上述問題的解決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1]。

  2.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交通安全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與有力保障,事關經濟社會發展,事關人民安居樂業。由此可見,建立和諧的安全的交通環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交通安全教育作為我國整個教育事業的重要構成,也是交通工作的重要內容。實踐證明,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不僅有利於增強全員交通安全意識,而且有助於完善地區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同時還有利於維護地區社會良好管理秩序。因此,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交通安全教育法制化與實現依法治教的客觀需要,是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依據

  教育立法要有依據,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也不例外。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作為地方立法,具有明顯的從屬性特徵,其立法依據主要有:

  1.法律依據。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以《憲法》為根本,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都分別規定了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的內容,為加強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法律的依據以及法律的保障。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就是結合地區的實際,遵循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並對這些上位法中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條款進行具體化與條文化。

  2.政策依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是國家為實現一定時期的目標而制定的行動綱領,是各級機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依據,也是制定法律法規的依據,而法律法規在一定意義上則是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具體化和規範化。因此,黨和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既是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依據。

  3.實踐依據。加強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必須深入研究地區交通安全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認真總結在實踐中創造的行之有效的經驗,從中發掘出時代性、規律性與創造性的東西,並將實踐檢驗為真理性的且具有可行性的東西體現在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之中,使制定的交通安全教育法規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此外,各地區還應從地方實際出發,廣泛吸收借鑑各國、各地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有益經驗,力求使立法產生最佳的社會效果。

  三、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則作為教育立法指導思想在立法實踐中的重要體現,是教育立法主體進行立法活動的重要準繩。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幾點。

  1.因時制宜與法制穩定相結合。因時制宜就是要求應根據地區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準確地把握時機,採取適當的措施加強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如,針對一段時期多次發生的校車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傷亡,《校車安全條例》的立法工作得到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關切,全社會高度關注,相關工作迅速啟動,並很快得以頒佈實施。但需指出的是,因時制宜必須保證法律法規的相對穩定性,須與法制穩定相結合,避免“朝令夕改”現象的發生。

  2.因地制宜與法制統一相結合。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應結合該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的實際情況和客觀需要,創造新的法律規範,以適應調整地區交通安全教育關係的需要。但其相關立法工作,一方面需要解決好與上位法之間的銜接配套問題,避免產生照抄照搬上位法、牴觸上位法等現象;另一方面還需要解決好同一位階上的地區地方性法規相互之間協調一致的問題,避免產生相互交叉或相互衝突。這就須把因地制宜與法制統一結合起來,要求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不得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所確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則和具體內容相牴觸[2]。

  3.因勢制宜與法制創新相結合。因勢制宜就是指應審度交通安全形勢的變化,一切從實際出發,從動態的角度主動地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作為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國內成功的經驗可資借鑑,完全是“摸著石頭過河”,這就要求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既要符合本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的實際情況,又要充分考慮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的地方特點和狀況,充分利用國家賦予的各項立法權力,進行法制創新,創制出其他地區沒有創制過的新規則,開拓地方立法發展的獨特空間,因勢制宜與法制創新相結合。   四、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內容

  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具體內容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發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具體政策以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部門職責的明確。交通安全教育作為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與積極參與。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必須要明確各級各類交通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設定及其地位、職責、工作程式和工作原則等,明確各級各類交通安全教育行政機構工作人員的組成及其職責,將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責任和要求,落實到宣傳、廣播影視、文化、教育、公安、交通、司法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等各種社會群眾團體,形成一個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從而扭轉以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孤軍奮戰、包打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進地區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社會化程序。

  2.交通安全教育經費的籌措。經費的籌措是教育中一個永恆的共性的話題,交通安全教育也不例外。西方發達國家實踐經驗表明,即使是在經濟狀況相同的國家或地區,由於採用了不同的教育經費籌措方法,結果交通安全教育發展速度卻大盡相同。堅持交通安全教育優先發展,就要確保財政等相關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並一套形成科學規範的制度。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應該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交通安全教育經費的籌措,確定交通安全教育經費撥款、集資、使用管理辦法以及地方各級財政對交通安全教育經費的投入比例等等。

  3.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律監督。交通安全作為交通管理工作的綜合反映,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它既是人、車、路、環境四者之間的關係,又是社會問題,必須綜合治理。因此,立法中必須明確交通安全教育監督機制,明確監督主體及其責任。沒有相關主體或責任不清,交通安全教育法律法規就會缺乏約束力,不利於對交通安全教育進行有效監督。由此可見,加強地區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應明確規定監督主體的權力和責任,約束其積極履行監督的權力,從而做到有效、高效的監督。

  總而言之,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作為地區交通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是不斷促進地區交通安全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措施,是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治本措施。提高對交通安全教育立法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加大力度,採用形式多樣的教育方式與手段,在更廣的範圍里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對於加快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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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田麗君.我國綜合交通規劃立法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學,2008.

  篇二

  《 公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問題研究 》

  摘 要: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提高交通行駛著的安全意識、預防道路交通問題發生以及促進城市交通舒暢執行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是我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出行人員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不足,行駛素質不高以及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不足是導致道路交通安全事件發生的主要因素,因此,就需要我們研究公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的找到解決途徑,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關鍵詞:道路交通 安全教育 問題研究

  中圖分類號:D63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512-0101-01

  多發的道路交通擁堵和安全事故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和損失,已經成為當今世界需要重點關注的一個問題。對於我國來說,怎樣減少交通擁堵,降低交通安全事故是國家和交通部門重點解決的問題。汽車的誕生在解決人們的出行問題的同時,也給人類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巨大的威脅。隨著科學技術不斷髮展,機動車的內部結構越來越複雜,效能越來越趨於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有超過九成以上都是駕駛者違規和違法行為造成的,因此,在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時過程中,如何通過教育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員的專業素質,增強其安全法律意識,就成為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同時還需要我們做好城市、鄉村和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但是現階段,我們的在這些方面的工作還存一定的問題,需要我們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一、公眾道路交安全教育問題研究

  1.城市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是很樂觀

  在城市的很多政府機關單位中,很多單位個人都沒有按照相應要求接受教育和學習,甚至是一些黨員幹部和國家公務員都對宣傳教育不夠積極和熱情。很多單位的領導幹部都以國家出臺了很多法規和政策學習不過來為由而不學習,還有很多領導幹部從思想中認為交通法規的學習主要是駕駛人員的事情,是個人的事情,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是公安和道路交通部門的事情,與我們無關。

  2.鄉村宣傳教育薄弱

  在很多基層地區,在一些縣級市和鄉鎮,一些村鎮幹部和村民根本不知道國家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所出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些村幹部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是認識不足,存在顯著的認知誤差,在鄉鎮的中小學中沒有定期的進行安全法規的學習或者進行安全專題講座,更沒有將《道路安全交通法》納入中小學的教學體系中,而鄉鎮政府也沒有進行有效的宣傳和教育,宣傳教育只是做一些表面上工作,只是在出現了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時,才整頓一下,不出問題就不管不顧,對於鄉鎮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沒有做詳細的計劃安排,有些地區既沒有宣傳也沒有教育,當地媒體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和教育表現的十分冷淡,宣傳的角度、方向不明晰。

  3.法律責任不明確

  我國的《道路安全交通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部門,相應的管理主體部門、內部單位以及特殊行業等部門都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的義務。”但是在這項規定中,全文並沒有設定不履行義務所要接受的懲罰。從義務角度對這項法規進行分析,意思就是沒有制裁就沒有義務。這項法規在實施之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問題沒有取得預期效果的一個主要原因始就是責任的缺乏。《道路安全交通法》的義務和法律責任既是相互統一,又是相互獨立的個體,完善相關法規的責任,體現的是法律的完整性,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管理的執法依據和責任,因此,應該在法律條文中配置具體的執行要求,確立相應的獎懲內容和條款,這樣才能促使各個行政主管部門更好的履行法律所賦予其的發法律義務,同時也為相關部門監督法律義務履行情況提供執法依據。

  4.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科學不足

  在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過程中,由於教育的物件存在很大的差異性,有些社會成員接受能力比較差,如果在宣傳和教育過程中缺乏有效地針對性,其教育的效果必然不高。現階段我們進行安全教育的形式多數都是發發傳單、貼幾個標語和製作幾條公益廣告,這些做法早已經落伍了,並沒有根據現行的道路交通環境和年齡以及職業進行鍼對性的宣傳和教育,並沒有積極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質量和效果,從而降低了安全宣傳和教育的質量。

  二、公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問題的解決對策研究

  1.積極構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長效機制

  道路安全交通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創造有序的、安全的以及順暢的交通環境,增強道路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治意識和自我控制意識,最終提高道路交通行駛者的安全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弘揚道路交通法治意識。通常情況下,我們都是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發的時期高度重視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最近幾年,隨著我國道路交通路網越來越發達,國家政府高度重視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已經開始納入到了政府的工作計劃中,這對於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儘管如此,現階段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還處在初步發展階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的制度化、社會化、形式多樣化、內容豐富化、行動常態化以及效果最大化的要求,還相差甚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背景之下,我們必須將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去抓,積極構建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體系,不斷拓展路交通安全教育相關部門的視野,並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建立長效的監督和管理機制。

  2.提升國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一個國家的國民素質,決定了一個國家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水平和質量,只有切實提高國民素質,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水平和質量才能顯著提升。因此,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實際情況出發,要想解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過程存在的各種問題,就必須先從提高國民素質出發,從良好的安全教育角度入手,只有這樣在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才能夠起到標本兼治的作用。提高國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需要一個長期的系統性的過程,只有通過長期的和系統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才能讓廣大的參與者真正將交通安全意識內化成為自己的素質,也只有通過更加深入和持續的情感教育,才能保證廣大的交通安全教育的參與者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保持持久的熱情,並保證其能夠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個良好的習慣。真正的當路交通安全教育成為提升國民素質的重要內容,當道路交通的參與者真正的將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作為一種良好的習慣在執行時,當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成為一種社會文化和社會行為之後,一個和諧、文明、有秩序和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交通的局面才能形成。

  3.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中

  國民素質教育是對全國所有人民進行教育,是一個龐大的教育體系,現階段隨著我國的國民教育體系不斷向著深層發展,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和架構已經十分的完整了。這樣的教育體系,就為開展路交通安全教育難得的教育途徑和平臺,我們在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過程中,一定要利用好這個平臺,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國民素質教育的各個階段,從小抓起,從幼兒園做起,將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作為學校教育內容的重要進行積極的宣傳和教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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