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常記心中手抄報

  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實現為零。安全來自長期警惕,事故源於瞬間麻痺。不會做安全手抄報?沒關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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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安全知識問答

  1、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答: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

  1必須遵守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的規定,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2必須遵守“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爍多注意”的原則;

  3必須遵守交通標誌和標線的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與管理;

  4不準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在道路上躺臥、納涼、聚眾圍觀等;5不準強迫、縱容他人違反交通法規,同時對任何人違反交通法規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力。

  2、交通法規對乘車人有哪些要求?

  答:對乘車人的要求主要有1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各類公共汽車、電車;4乘坐的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5不要乘坐在貨運機動車除駕駛室外的任何部位;6不準搭乘農用車、拖拉機、帶病車、殘疾人三輪車等。

  二、在海灘游泳安全常識

  1.應在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海域游泳,並聽從指導及勿超越警戒線。

  2.海邊戲水,不要依賴充氣式浮具如游泳圈、浮床等來助泳,萬一洩氣,無所依*,容易造成溺水。

  3.海中游泳,因為是動水,有海流、有波浪,與游泳池不同,故需要加倍的耐力及體力才能達到同等距離,所以不可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才不會造成不幸。

  4.嚴禁單獨游泳,以免發生意外。

  5.在海中,若有面板受傷出血時,應立即上岸,

  6.在遇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喊叫或打110請求協助,未學過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以免造成溺水事件。

  7、海邊救生員均身穿上黃下紅服裝。如果看到海濱白色的小屋和旁邊的黃、紅兩色旗杆,就可確定那是救生站,救生員正在值班。假如旗杆收了,就表明救生員不當值。同時,救生站還有警示標誌,如果插上了全紅旗幟,就是告誡大家海風大,不適合下海游泳。

  三、安全伴我行

  生命是寶貴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如花,隨時都有可能凋謝。然而每年的夏天,在頻頻上演的溺水事故中變成了一謝的曇花!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快樂之源,也是社會的希望之舟。但孩子的溺水的事故卻一次又一次使悲傷在水中流淌。為此,教育局、人保公司等已經多次發出呼籲、警告: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但是,就在今年的四五月份,我們麗水市就有好幾個孩子因為去戲水而失去了生命。讓人痛心的悲劇還在不停的上演。

  2006年6月22日,松陽縣新竹鄉竹筏村的葉家14歲的小葉在溪邊洗衣服時,脫鞋被河水沖走了,小葉子慌忙去揀,結果她也被水捲走了,屍體過了好多天之後才被找到。今年的5月25日,同一個家庭的5歲的兒子和3歲的表弟在戲水時又被河水沖走了……一個個如花的生命,離我們去了;一個個原本幸福的家庭,變得支離破碎。

  我覺得,大部分孩子的溺水事故是由於孩子自己去玩水,一不小心進入深水區,才會溺水身亡。所以我們去玩水,洗澡時一定要和家長一起去;不要到深水區或水況不明的地方游泳。家長也應該增強防護力度,管好自己的孩子。

  炎熱的夏天已經來臨,在我們快樂度假的同時,讓我們告訴自己,一定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