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禁毒手抄報版面設計圖

  罌粟花美毒深厚,一朝染上命損傷。面黃肌瘦體虛弱,意志模糊心無主。良心泯滅起歹意,殺人越貨自此始。妻離子散家破亡,人生虛度無前程。國際禁毒日,切莫沾染狠毒品,健康人生到百年。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簡單的禁毒手抄報版面設計圖。

  公安部日前釋出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123號令”,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做出了“零容忍”態度,對吸毒成癮未戒除者駕駛機動車,一律登出駕駛證。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是國內相關法規中,首次對“毒駕”行為的處罰,做出明確的規定。而在《道法》和去年5月1日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中,尚未對毒駕如何管理做出明文規定。

  欣賞

  一

  


 

  禁毒手抄報資料1:變化3年內吸毒不能辦駕照

  新規指出,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康復措施的,要登出駕駛證。

  此前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稱,吸毒成癮尚未戒除不得申請駕駛證。而這一稍顯模糊的規定,在“123號令”中明確為“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將原來“吸毒成癮未戒除的,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明確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群康復措施的取得駕駛證的人員,視為吸毒成癮未戒除,將予以登出駕駛證。

  禁毒手抄報資料2:尷尬 毒駕用《治安法》處罰

  2010年3月16日下午,一名男子駕車在成都龍舟路至牛市口路段不斷玩著“蛇形”漂移,隨後交警擋下。經查,該男子駕車前吸食了K粉、搖頭丸、大麻,成為成都首例毒駕被交警逮現行的人。

  而對毒駕男子以哪種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則成為該案例中的一個難點。“現行《道法》中,只是嚴禁毒駕行為,但對具體的處罰並未講明。”成都某律師事務所一名陳姓律師說。

  研究的結果是,警方根據《治安處罰法》第72條第三款規定,對於該男子吸食毒品的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4天的頂格處罰。“《道法》和《刑法修正案》不能完全明確毒駕處罰,而《治安處罰法》也不能將毒駕與單純吸食毒品的行為剝離開,這成為毒駕管理之難的尷尬。”交管部門一位民警說。

  禁毒手抄報資料3:觀點“毒駕入刑”支持者:這是邁向規範的一步

  10月9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絡到了推動醉駕入刑的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施傑。從2010年起,他連續3年向全國政協遞交提案,呼籲毒駕入刑,請求立法機關將毒駕與醉駕一起列入危險駕駛罪的範圍。針對公安部新規的釋出,施傑認為,這是社會大眾關注毒駕,從而推動相關部門逐步完善法律法規的結果。

  施傑說,吸食毒品後,吸食人員一般會出現幻覺,這將嚴重削弱駕駛能力,為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從一定程度上說,毒駕比醉駕的危害更嚴重。“123號令”的出爐,明確規定了毒駕將被吊銷駕駛執照。“儘管還遠遠達不到入刑的程度,但畢竟朝更規範的方向邁出了第一步。”施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