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

  勞動仲裁的含義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篇一

  反請求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住址、等。

  反請求被申請人:單位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仲裁反請求:

  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 份

  篇二

  反 申 請人:

  反被申請人:

  因訴反申請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 日收到貴委送達的仲裁申請書,針對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提出

  如下反請求事項:

  1、請求裁令中途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違約行為,裁令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或由支付違約金。

  2、請求依法裁令賠償因其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造成反申請人 的各項直接經濟損失23320元。

  事實與理由:

  2011年元月28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固定期限:2011年元月28日起至2013年元月28日,申請人中途毀約,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違約要求離開答辯人,應承擔違約責任。為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反申請人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不辦理交接手續造成反申請人的損失客觀存在。不辭而別並違法帶走了反申請人的相關財產與培訓資料、員工名單、應聘人員資訊等,給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困難。為此,反申請人多次電話通知到反申請人處辦理相關工作交接手續。以種種藉口一直拒絕與反申請人辦理工作交接

  手續,影響反申請人工作的正常開展,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減少損失,反申請人放棄相關招聘業務的開拓。

  如要離開公司,應退還公司給予的和造成反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如因行為造成反申請人業務不能進一步正常開展,包括 洩露反申請人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資訊、員工名單、應聘人員資訊等,侵害反申請人商譽的,造成反申請人經濟損失的,將另案追究。

  針對上述情況,為維護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提起反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

  二〇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

  篇三

  反訴人本案被申訴人:廣西xx通訊有限公司

  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xx大廈xxx室

  法定代表人:吳xx

  被反訴人本案申訴人:韋xx,女,23歲,壯族,住廣西南寧市xx路xx小區,電話號碼13457109287。

  因韋xx與廣西xx通訊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現提出勞動爭議仲裁反請求。

  反請求事項:

  1.裁定被反訴人支付賠償反訴人的培訓費人民幣xx元;

  2.裁定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重新培訓所需費用xx元;

  事實與理由:

  2008年3月11日,被反訴人與反訴人口頭約定:由反訴人提供培訓費用xx元資助, 被反訴人通過遠端方式參加話務員上崗職業培訓,為了方便被反訴人學習,反訴人提供實習場地和實際操作指導。待被反訴人考取職業資格證需在反訴人處服務兩年。

  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3月30日,被反訴人蔘加職業技能培訓。2008年4月7日。被反訴人蔘加資格考試,在等待頒發資格證書期間,反訴人多次要求與被反訴人按照之前約定簽訂勞動合同,正式確定雙方勞動關係。未知何故,被反訴人拒絕按照口頭協定簽訂合同。

  因被反訴人的違約行為,導致反訴人招聘計劃擱置。不但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浪費公司的培訓費用及培訓指標。

  綜上所述,被反訴人違反雙方約定,依法應向反訴人賠償損失及支付培訓所需費用。

  此致

  南寧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訴人:廣西xx通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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