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古代歷史

  高句麗中國史書中也寫作“高句驪”,“高麗”簡稱“高麗”, 是公元前一世紀至公元七世紀中國東方北部及朝鮮北部存在的一個少數民族政權,也稱高氏高麗與韓國曆史上的王氏高麗不同,王氏高麗是由後來的新羅人建立的,韓國人的祖先。 大家平時會關注嗎?關於你又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建國

  公元前37年-公元52年據《三國史記》和《三國遺事》記載,公元前37年,扶余王子朱蒙因與其他王子不和,逃離扶餘國到卒本扶余,建立高句麗。一些學者認為高句麗早在公元前2世紀就已成立。“高句麗”作為一個公元前113年的地理名詞就出現在《漢書》中。大多數的史籍認為高句麗建於公元前37年或公元前1世紀中。據推測,高句麗人在其成立的初期可能是由濊貊人和部分遷移到這一地區的扶余人組成的。“濊貊人”這一詞語最初並非指一個確定的民族實體。在高句麗建立之初,與扶余長期處於軍事對抗中。為了扼制處於成長期而十分具有侵略性的高句麗政權,中原與扶余在軍事上常常協同打擊高句麗,相關記錄在《三國志》、《漢書》中時有出現。

  :文化習俗

  高句麗三足烏及壁畫高句麗人崇拜起源於中原的神物三足烏。把其當做最高權利的象徵,要高於朝鮮龍和朝鮮鳳。這與中原人有所不同。高句麗人對三足烏的這種崇拜在高句麗古墓壁畫中有體現。高句麗古墓壁畫有著豐富的內容,同時高句麗的射獵、戰爭壁畫也體現了其作為一個邊疆朝鮮民族所具有的尚武好戰特點。高句麗中的文化高句麗人民以農業、漁獵為生,但農作物產量不多,使人民習慣節食。每年10月舉行秋收祭典“東盟”,祭祀國祖神、隧穴神,其間人民歌舞慶祝。高句麗社會崇尚厚葬,以石為棺,加以金銀等貴重陪葬物,外層多次封墳,砌成石冢。婚俗方面,高句麗行一夫一妻制,並允許男女以己意自由婚配,即所謂“有婚嫁,取男女相悅,即為之”。成婚後男方入住由女家準備的“婿屋”,待兒女長大,男方才可攜妻兒返回男家。

  :爭論

  在過去的很長時期裡,由於中國學術界對高句麗的歷史缺乏全面系統的研究,而將高句麗與三韓人王建公元918年建立的高麗王朝混淆,也正因此,使高句麗被不少中國學者誤認為是韓國古代國家。八十年代以來,隨著中國學者對高句麗歷史研究的深入,中國史學界意識到了這一嚴重歷史判斷錯誤。為糾正這一錯誤,現在中國史學界已出版了大量有關高句麗的歷史專著。如劉子敏先生的《高句麗歷史研究》、耿鐵華先生的《中國高句麗史》、馬大正等先生的《古代中國高句麗歷史叢論》、《中國高句麗歷史續論》、楊軍先生的《高句麗民族與國家的形成和演變》等等。在中國史學界,“高句麗是中國東北古代民族建立的王國,與位於現在韓半島上的王氏高麗建立於公元918年是兩個除了名稱,在主體民族等各方面都有著重大區別的國家”的歷史觀點已成為共識。但是,韓國的學者對此持有異議。韓國曆史學者多認為高句麗只屬於本國曆史與中國無關,他們認為高句麗人創立了屬於自己的獨特文明,曾建立了與古代中國平起平坐的大帝國。其代表著作有徐炳國所著的《高句麗帝國史》與申瀅植所著的《高句麗史》。由於韓國學者在解讀完全由漢語寫成的古代史料時具有一定的困難。因此,中韓在高句麗歷史研究上的交流也有著一定的難度。朝韓歷史學者的主要問題是對史料存在著為我所用而任意曲解的傾向。對於古代史書中能彰顯高句麗“獨立性”的歷史素材就大加凸顯,而對於能說明高句麗與中原在政治、文化、經濟上的聯絡的史料就刻意忽視。應該指出,在韓半島歷史學者中,這一現象不是孤立的,而是普遍的。而中國學者在高句麗歷史研究中所存在的主要問題則是“象牙塔主義”。滿足於在小圈子內取得的成績,沒有動力和意願主動向大眾展示學界已有的最新高句麗歷史研究成果,從而使很多不合理的有關高句麗的歷史認識沒有在更大範圍內得到應有的澄清,造成普通民眾的歷史認識錯誤。中韓對高句麗歷史認識的分歧是客觀存在的。我們不應該要求任何一方屈已從人。而應該本著真理越辯越明的觀點加強交流,以爭取早日解決這一學術上的分歧。這一問題,只有通過學術交流而非任何其他的途徑來解決。考察高句麗的歷史就必須瞭解韓半島國家與民族的形成時間。中國的學者們多認為韓半島最早的國家是形成於公元前11世紀的箕氏朝鮮,而韓、朝學者多認為韓半島最早的是形成於公元前31世紀~公元前24世紀的檀君朝鮮,而朝鮮學者依據“檀君陵”出土的人骨,將此時間上推至公元前3018年。實際上,由於將神話中的“檀君”作為信史的歷史研究方法本身所具有的虛妄性,朝、韓歷史學家的主張是難以成立的。具體原因我們將在對“檀君”這一詞條的解釋中予以闡述。中國的大部分學者都認為箕氏朝鮮與衛氏朝鮮是韓半島上最初形成的國家,而這兩個古國是屬於中華古代封國的性質。也有中國學者在最近出版的《東亞史》一書中認為,在高句麗、百濟、新羅之前曾存在於韓半島上的箕氏朝鮮、衛氏朝鮮、辰國,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而更接近於邑落聯盟體系。半島上的百濟與新羅以及其鄰近的高句麗才是在這一地區最初形成的國家均為在公元2、3世紀前後。高句麗在政權建立後雖然很早就有了王,但這個王,在早期與隨時面臨罷免甚至被殺的扶余人的王類似,不是真正的國家君主。從《三國志》的記載來看,西漢時期的高句麗還是隸屬於漢玄菟郡高句麗縣的一個部族,由“高句麗令主其名籍”《三國志》卷30《高句麗傳》,而且從玄菟郡領取作為中國地方官應有的按品級的官服。高句麗政權的高官號“主簿”,正是中國縣級官員的稱號,也證明高句麗政權作為中國地方政權而存在,是中國漢朝在東北地區的基層行政組織。高句麗祠“靈星”,是因為執行西漢政府“郡國縣立靈星祠”《史記.封禪書》的規定,充分體現其作為基層組織的性質。可知在當時,高句麗與真正的國家相去甚遠。魏晉以後,借中原戰亂之機,高句麗的勢力迅速發展。而其作為一個政權與中原政權發生的最早的大規模衝突是在三國時期的毋丘儉之役。此時的高句麗已經進入國家形態。由此可以知道,高句麗國家的形成應該是東漢末期的事約為公元2、3世紀之間。另外,最初的高句麗國家的統治中心在今天中國吉林省的集安與遼寧省的桓仁一帶,與韓半島的關係不大。高句麗由漢玄菟郡高句麗縣統治下的部族向國家過渡,與高句麗的勢力進入韓半島,大約都是在公元2世紀韓半島上正式形成國家也不早於公元2世紀,詳細內容見本文後附《中國與韓半島的早期關係》。可以肯定的是,高句麗由前國家形態向國家過渡的過程至公元3世紀已基本完成。高句麗因先後受到曹魏與前燕的連續打擊,西向發展受阻,於是轉而向韓半島北部拓展,逐漸取代原中原王朝所設立的郡縣漢武帝滅衛氏朝鮮設立樂浪、真番、臨屯、玄菟等四郡以後,韓半島北部大同江流域一直是中國設立的郡縣的統治區。427年長壽王遷都平壤以後,高句麗長期與百濟、新羅爭奪領土。由於統治層採取了較為正確的戰略在高句麗發展的後期,其統治中心進入韓半島後,高句麗對中原王朝的朝貢關係不僅未受到削弱,反而得到加強。從而得以集中實力打擊其在半島上的敵人,高句麗由是逐漸強盛,蠶食了中原王朝在東北及半島上的郡縣統治區,最終成為西至今中國吉林、遼寧兩省東部,東達韓半島大同江流域以南的區域強國。據日本學者田中俊明的統計,公元32年至666年的643年中,高句麗向中原歷代王朝朝貢總計205次。其中,32~423年的391年時間裡,朝貢僅有17次,平均23年才發生一次。而423~666年共朝貢188次,平均1.3年一次。注: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在高句麗的歷史前期,其隸屬於漢王朝的隸屬性十分強,並不需要向中原王朝朝貢,在早期,其甚至不具備這樣的資格。而在東漢末年以後,中原處於分裂中,此時高句麗政權已初具規模,但中原的混亂使其沒有朝貢的具體物件而不需要經常性的朝貢。後期由於北魏這樣的北方中原強大政權的建立,出於政治與經濟等多方面的原因,高句麗遂大大增加了朝貢的頻率與次數。雖然高句麗內部政治組織在向國家演進,但在其步入國家之初,其性質卻仍是中國地方行政組織。從南北朝至隋唐,中國曆代王朝對高句麗的封號總是帶有地方行政機構長官的性質,就可以證明這一點。早在公元4世紀中葉,前燕就已經封高句麗王為營州刺史。自此之後,歷代高句麗王一直承襲著都督營州諸軍事、都督營平二州諸軍事、都督遼海諸軍事等具有行政管轄權的官職。自435年以後,歷代高句麗王還經常帶有領護東夷中郎將、領護東夷校尉的頭銜,表明中原朝廷授予其代表中央政府管轄東北各少數民族的權力。這一切,都明顯反映著高句麗政權作為中國中央王朝地方行政組織的特性。此時的高句麗絕不是擁有主權的獨立國家。隨著高句麗國家的發展與成熟,高句麗作為中國的地方政權,獨立性也越來越強,中央王朝對高句麗政權的態度也在發生著變化。自6世紀末期開始,中央已不再授予高句麗王具有地方行政管轄權的官職,而是改授大將軍、上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等散官與勳官,這表明中國中央王朝對作為其地方政權的高句麗的獨立傾向十分不滿,已開始不再授予其管轄東北各地的權力。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這種矛盾不斷升級,最終演變成隋唐與高句麗的戰爭。隋唐徵高句麗,是中國中央政府對試圖獨立的地方政權的征討,是古代中國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鬥爭,而不是國與國之間的侵略戰爭。韓半島南部的百濟、新羅,與高句麗之間長期混戰,相互之間的疆域伸縮變化也比較大。唐王朝先後滅亡百濟和高句麗,在百濟故地設熊津等5都督府,在高句麗故地設安東都護府,並以新羅王為雞林州都督,最終確立了在這一時期中國對韓半島的羈縻統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