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知識管理

  知識就是力量,當今企業中最寶貴的資產就是掌握知識的員工,律師事務所同樣如此,那麼你對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律師事務所到底有哪些知識

  通常認為,律師是一個獨具個性的行業,每一個律師的法律知識、其他領域知識以及社會資源是其生存和發展的獨孤九劍,律師的知識沒有共性,終其一生也為私有財產,無法承繼。

  但是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往往不再侷限於某一領域、某一類別、某一個人或者組織,而是相互交叉的有機組合體。我認為,律師事務所的知識可以用如下模型予以表達:

  律師的知識型別,可以分為專業的法律知識,經濟常識以及其他領域的知識;從知識表達的角度講,有的知識是顯性的,而有的是隱性的,律師知識管理的任務之一就是將隱性知識顯性化,為他人所用;從知識的權屬角度而言,知識分為個人知識和組織知識。從這個角度來講,律師事務所的知識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及其理解與適用、裁判規則、某地區法院的裁判意見、行業動向、經濟資料、某型別案件的辦案經驗等等。因此,我認為的直觀體現就在於如上圖正方體的中心球形,將各種型別的知識有機地聯合起來。它如一個人的大腦,將身體各部位的資訊傳遞至大腦中樞,又通過一系列的指令指揮著身體各部分,進而保證我們正常、優質的生活。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猶如資金,必須盤活才能夠發揮其最大的作用,知識管理在律師事務所發展的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就是將知識有機地聯合起來,形成知識競爭力。

  二、為什麼說能夠傳承文化

  我時常在想,律師行業到底缺乏什麼?百思不得其解。我曾經看過一篇帖子,“國內Top3的第三名C律師事務所和A律師事務所都是非常優秀的律師事務所,代表了我國目前律師行業發展的最高水平,但總感覺C比A缺少點什麼,想來想去,也許C缺少一種氣質”,此言論似乎有點道理。我認為,我們這個行業所缺乏的東西還很多,但是最重要的是缺少一種行業文化。那什麼是文化呢?不少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直努力,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為止仍沒有獲得一個公認的、令人滿意的定義。籠統地說,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是社會歷史的積澱物,是凝結在物質之中又遊離於物質之外的,能夠被傳承的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是人類之間進行交流的普遍認可的一種能夠傳承的意識形態。結合前文提及的痛點,我認為律師行業缺少的是一種知識傳承與共享,缺少凝聚力和感召力,以及律師之間缺少相互間的關愛……

  文化畢竟是抽象的概念,無法憑空產生。那通過何種方式能夠逐漸培育文化呢?我認為培育文化最基本的方式是共同勞動***協作行為***。我們知道,生產關係是人們在進行生產活動的過程中形成的人與人的關係,其主角是“人與人”,建立這種關係的方式是“進行生產活動”,既然是關係,一個人無法產生關係,得兩人以上共同勞作才可以形成,或者說逐漸形成了團隊勞動。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在協作的過程中必然產生沉澱物,此沉澱物即為知識,進而上升為一種文化。如果將流程、協作和知識聯絡起來,就基本可以成為知識管理的基本要義。

  流程化是知識管理的題中之義。例如,“某律師事務所認識到知識管理的重要性,便聘請了一名有三年律師執業經驗的王律師負責知識管理。王律師通過學習知識管理方面的相關知識,制定了的初步方案,全面宣傳和講解知識管理的重要性,建立了OA系統,為保證知識的質量,要求對律師所提交的知識必須由專人稽核,根據知識釋出數量以及讀者評價進行積分統計,增加了知識收藏、搜尋和知識地圖等功能,對釋出原創文章、分析裁判規則等律師予以不同程度的獎勵,自己則每天***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平臺釋出的各類知識。一開始的時候,律師們都積極分享各類知識,成果顯著。但是半年之後,大家的激情不再,也沒有出現真正有價值的知識。”這個案例中出現的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知識管理和日常業務相分離,也即進行知識的提取、整理、共享是工作之外的事情,使得律師需要另外花時間寫東西,律師的工作量是原來的120%-140%。如果是一時工作量增加,大家還可以理解,但是長期下去就無法運行了。最重要的,一般最具價值的知識在資深律師那裡,而他們的時間又是最寶貴的,而時間相對寬裕的年輕律師又沒有多少重要的知識。

  因此,要將工作流程和知識緊密結合起來,進而進行管理。如果我們將一個案件的辦理流程比喻成一根水管***如下圖***,各個重要的案件節點就猶如水管的加工提取裝置,當流水執行***案件推進***的時候,加工提取裝置也就根據裝置的特性提取所需要的物質***知識***,而不再在案件結束之後進行單一的總結,畢竟案件辦理過程中會查詢很多的資料,這本身就是知識,而只有“功夫在當下”,才能夠保持對知識的靈敏度和識別能力,否則時過境遷,有的感悟不復存在。這就是將日常工作流程與知識提取結合起來,既減輕了工作負擔,又提高了知識提取的質量,方便後續管理。這就是法律服務流程化、標準化的意義之一。欣慰的是,近年來有的律師事務所已經開始注重案件辦理的流程化和標準化建設,但是大多尚處於起步階段,或者沒有觸及本質。

  再如,下圖是北京天同律師事務所的案件管理流程圖***紅色方框為筆者標註***,在“流程”執行的過程中,案件承辦人員在各個節點進行“協作”,在“法律檢索”等諸多節點產生“沉澱物”即知識成果的輸出***即交付物***,進而再進行系統性的知識管理。

  在協作的過程中,不僅產出看得見的知識,還使得律師與律師之間的關係更加緊密,增進了瞭解,加強了友誼,從而形成一種特有的工作品質和協作氛圍。聚沙成塔,文化便由此產生。

  三、的終極目標是傳承文化,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統計,歐美國家企業的平均壽命是40年,而中國企業的平均壽命不足20年。另據《中國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白皮書》的資料,中小企業的壽命不足2.5年。我國不乏“機會型”企業,但是很少可持續發展的企業。律師事務所也是如此。我們常聽見律師事務所管理者說,“律師個個都是人精”,也即律師總在為實現利益最大化而考量。律師行業最大的特點就是人才流動性大。如何成為百年名所,是許多律師的夢想。如何在經濟大環境轉型、科技巨潮衝擊下,能夠保持強有力的動力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我們需要深思的問題。我認為,文化是關鍵。這裡的文化,就是指以知識管理為切入點,形成共享型的知識文化,進而再帶動其他方面的文化建設,從而整體提升律師事務所的文化。

  我個人認為,倡導知識文化應達到兩個目標:一是使每個個體擁有更加強大的能力;二是作為群體的組織可以充分發揮知識的群聚效應。舉例如下圖,假設A、B兩個律師的競爭力指數均為6。A、B律師共享與否會產生三種大相庭徑的效果:一是如圖中淡藍色部分, A選擇共享但B選擇私藏,則A因共享了自己的知識則其競爭力將減弱為5,相反B得到了A共享的知識後其競爭力上升為8,此時團隊的競爭力合計為13,反之亦然;二是如圖中青色部分, A、B律師都私藏,則各自的競爭力保持不變均為6,團隊合計競爭力為12;三是如圖中紅色部分,A、B律師都選擇共享,則均因對方的共享而豐富了自己的競爭力,各自競爭力提升至10,團隊合計競爭力為20。即團隊競爭力的大小受到成員是否共享的影響,從各自私藏時的12競爭力,到均共享時的20競爭力,知識的群聚效應由此顯現。因此,一個律師事務所如果沒有共享和開放的文化,私藏型的律師太多,則律師事務所的整體競爭力就會遠低於那些具有共享文化的律師事務所。這就是為何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公司化管理的原因,希望從制度上提升聚合能力。

  知識管理是一個共建共享的動態過程。有的律師事務所認為,專門聘請一名有一定執業經驗的律師進行知識的收集和整理,便是知識管理。也即知識管理是某一部門或者個人的工作職責。我認為,知識管理是一個全員行動、相互協作的共建共享的過程,每一個人既是知識的上傳者,也是知識的需求者,知識管理專員的主要作用是進行知識整理與統籌。

  其實,律師事務所的知識管理部門能做的工作很有限,尤其是一些輔助人員,難以對律師高層次的法律檔案的適用性、優劣等各個方面進行有效識別。真正做好知識管理工作則需要各個業務部門資深律師和合夥人的支援。例如金杜律師事務所就建立了一個以業務部門的合夥人牽頭的體系,叫知識和質量控制合夥人***KQ Ledge ,Knowledge and Quality control ledge***,他們在每個部門裡牽頭抓本部門的電子文件管理、範本檔案整理、重要知識的收集,然後和知識管理部門進行協調溝通,從而提出新的調研題目。

  共建共享,全員參與,逐漸使得“知識庫”日益豐富,律師在長久共享、溝通、學習、碰撞的過程中,對其他律師有了更深入的瞭解,情感逐漸培養,同時對知識庫的歸屬感也逐漸加強。另外,知識管理專員也不能脫離日常案件的辦理而只做知識管理。理想的模式應該是不同程度地參與到案件辦理流程之中去,也即“身兼兩職”。

  憧憬知識文化的未來,結合律師行業知識密集型的特點,未來唯一能夠保持優勢競爭力的律師事務所一定是注重培育知識文化的律師事務所。彼得·聖吉認為,“最成功的企業,一定是學習組織型企業”。學習型律師事務所精於知識的創造轉換和應用,善於學習,勇於創新,再生能力強,在外部環境變革、內部出現失調的情況下能夠快速反應,形成競爭優勢。

  當然,知識管理只是律師事務所眾多管理中的一部分,它與行政管理、人才管理等一起構築律師事務所的夢想大廈。律師事務所的文化也是多方面因素***律師事務所願景、人才結構、人文關懷等***聚合的結果,單憑知識管理是無法完成的。但知識管理是與律師事務所文化聯絡最緊密的一部分,它是律師事務所永葆凝聚力、競爭力的核心所在,也是律師事務所基業長青的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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