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與下屬誰來承擔責任

 

  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最近公司出現一種怪象:在一次會議中***中高層會議***,某部門經理對XX員工說讓他參加一下,XX員工也沒想什麼,就去參加了,當老闆提及某事時,此事的部門經理對著老闆說,“我對這不太清楚,你問XX員工,他比較清楚。”XX員工如實的回答,不料老闆對他的回答不滿意,就當場批評了XX員工工作做得不到位,並且XX員工的經理也沒有就此事說明,事後也沒有向XX員工解釋。

  這讓我想到了今年4月韓國"歲月"號客輪,韓國召開了釋出會,由於韓國政府對於沉船事故的應對飽受批評,韓國鄭烘原宣佈辭職。韓國鄭烘原承認政府在歲月號沉船事故的救援當中存在問題。

  而我們公司這麼小的事情,領導都不願意承擔責任,這又讓下面的人怎麼腳踏實地的為你幹活呢?這才一到100人的企業呢?難道中國的民企就是這樣的嗎?看看人家韓國輪船失事,即不開輪船也不直接管理輪船的又憑什麼下臺呢?

  各位HR,你們在工作中有沒有遇到類似的事情。

  1、如遇到,情景是怎麼樣的?

  2、你們是如何處理的,責任最終由誰來承擔?

  補充知識點:韓國這種做法與其說是成文法律的要求,倒不如說是種不用明言的國際常規,它源於“威斯敏斯特體系”***源於英國的議會內閣制***裡的“部長問責”制。

  “部長問責”,意思是一個內閣部門裡頭只要出現了貪汙,政策失當和行政措施的失誤,不管它的部長事行知情與否,也不管他是不是直接參與了那些犯了錯誤的決定,他都要負起責任,而負責的終極體現就是自己辭職了。

  “部長問責”表面看來好像是不講道理,很不近人情,但這個規矩是有源頭的。發源於英國的西方民主國家的文官制度講究“二官分途”,亦即制定政策或為政策拍板放行的政務官,與負責政策建議和執行政策的公務員是截然不同的。前者享有決策權因而負有政治責任,後者專注於既定政策的實施因此負有行政責任。前者出錯,受到的最大處罰就是斷送政治生命;而後者則要按照既定規章調處。在“威斯敏斯特體系“裡面,只有部長要上議會接受民意代表的質詢,替下屬部門回答一切疑難。遇上任何問題,他都不能說自己不知道;遇上任何挑戰,他也不能推到屬下的頭上。理由是他乃民選的政治任命官員,有責任為全民監督那龐大的行政機器。

  以下觀點來自中人網社群家人的精彩分享:

  學習與充電:

  我們公司本身就有首問責任制相關規定。公司管理行政制度中都明確告知:屬於本部門工作職責部門負責人不管你知不知道都有承擔責任。當然公司這類現象依舊時有發生,但不存在直接明顯的推卸責任。責任承擔是根據公司對崗位職責的定義及實際事項的屬性確定。

  hdfangfang:

  這個我可以說一下,我們公司做的還是挺好的,公司有相應的制度規定,下面員工出了錯誤部門領導負主要責任,員工負次要責任。員工的過失就是領導的過失,曾經有一個部門出現了一點錯誤,部門領導告訴他的分管領導說是他下面某某員工做的,他不清楚,結果分管領導直接來了一句“你做領導是幹什麼的”。

  有這樣的文化氛圍,能夠鍛鍊一個領導,讓他去承擔責任,而且如果真的是員工的錯誤領導給承擔下來了,員工會感覺對領導有愧疚感,非常死心塌地的為領導工作,其實這也是顯示領導魅力的時候。我們都討厭那種“有了功勞都攬到自己身上,有了錯誤往員工身上推“的領導。這樣的領導也是幹不長久的,如果公司的主要領導允許這樣的幹部存在,我認為也是不成熟的。

  從另一方面講,權責是對稱的,領導的權力大就需要承擔大的責任,員工責任小就要承擔小的責任,如果權責不對稱自然回引發一系列的管理矛盾和員工問題。

  魚向反方向遊:

  這是企業文化的問題,個人覺得主要還是在管理人員,從案例中來看,為什麼總經理要隔級詢問到員工,如果是我的話,我當場就會問部門經理,如果部門員工來回答,我要你幹什麼?

  所以說,這種現象不是制度也不是員工的問題。而是管理者的能力,企業的文化的問題。很多時候也不僅僅是責任心的問題***部門經理看是責任心的問題***,而是管理者缺乏管理技能的問題***老闆是缺乏管理技能***。

  ftjk2008:

  前面大家回答了,用制度防範是個好做法,但我提供以下幾個思路,供大家參考:

  1、部門經理為什麼在沒有預兆且不說明的情況下,就通知員工參會?"

  2、部門經理通知員工參會,應該是預見到在會上會就某件事接受質詢,正好這件工作是該位員工負責,部門經理不知道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嗎,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尤其是在高管會議上?

  3、老闆聽了部門經理的話,為什麼會第一時間責怪員工?老闆是傻的嗎?***

  事情離開了常理,因此,我認為這件事應該去問問元芳怎麼辦了。

  會飛行的草:

  以前在製造型企業,幾百人的公司,機械加工行業難免會出現一些安全方面的隱患或者問題。一共也就出現過幾次小的安全事故,但是每次公司老總都會主動對自己進行懲罰,承擔責任。下級各相關部門領導也就主動來承擔責任。像版主所說那種情況,其實也是一些中層領導常犯的,這樣的領導力是很難得到下屬信服的,如果一味如此,早晚自己自己要出局!

  銀牛:

  關鍵是這個公司的制度,普通員工能否參加中高層會議?其次,是責任制。部門經理讓員工參加中高層會議,會議組織者沒有阻止,說明這個公司就有這樣管理水平不高,制度不嚴。

  而這個公司當部門經理說自己不清楚讓問員工時,老闆竟然問起了員工,並當這麼多員工越級批評員工,看來這個公司老闆就對責任意識、分級管理這方面意識不強,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多數公司應該會有明確的分級責任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

  若是我們公司,首先普通員工是不可以參加中高層會議的,也曾經出現過某個總監在年終總結會議上讓自己不同業務模組的兩個員工上去做本應該他做的報告,會後大家意見很大,讓所有總監以上領導聽一個普通員工的報告,總監架子也太大了點***他的確資深***,

  結果,新年任命中就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