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職排名皇上下來是什麼

  古代官位等級即古代官職,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那麼現在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古代官職排名吧。

  

  秦朝官制; 秦始皇趙政

  •最高權力者為皇帝,皇帝下設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設中尉,九卿***即:衛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並管理下屬各郡。 •郡設郡尉,郡守,監御史。 •郡守管理下屬各縣,縣設縣尉,縣令。 •縣令管理下屬各鄉,鄉下設遊徼,三老,嗇夫***管理大鄉***,有秩***管理小鄉***。 •三老管理下屬各亭,亭設亭長。亭長管理下屬各里,裡設里長。

  編輯本段中央官制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徵是皇權的至高無上。強大的君權以及對舊公族的特權的不斷削弱,也是秦國最

  後取代在文化上優越的其他各國而統一中國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後來的漢朝官制也延續了秦朝官制這一特點。 秦王趙政[1][2]稱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組成的中央政府,輔佐皇帝管理全國軍政事務。

  丞相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詔命,下統百官,總攬政務。***《漢書·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國丞相之設始於秦武王二年,是年設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邦***漢代諱為“相國”***。秦王趙政[3][4]未親政時,以呂不韋為相邦,並置丞相昌平君,期間或左右二相併置、或設獨相、或稱相邦。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以李斯為左丞相,馮去疾任右丞相。秦二世誅李斯、馮去疾,以趙高為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御史大夫

  秦創置御史大夫,掌監察百官,為副丞相。***《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通典·職官典二》:「秦無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貳於相。」***與戰國時列國普遍設定的負責記錄與檔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國的御史專掌糾察百官,是中國古代專門監察官制度的發端。 御史大夫屬官有兩丞,一為御史丞,為大夫之副;一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為統領侍御史和諸郡監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糾彈百官,權力尤重。

  九卿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國事。九卿之屬有負責皇室事務的如奉常,有負責國家政務的如廷尉。 奉常 奉常,掌宗廟祭祀禮儀***《通典·職官七》:「奉常,周為春官宗伯,掌邦禮,秦改奉常。」***,銀印青綬、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屬官有負責宮廷音樂的太樂;負責太廟祭祀事務的太祝;負責皇帝飲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與周朝的太宰不同***;負責管理巫醫的太醫;負責觀察天時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負責應皇帝詔命進行卜筮太卜。 郎中令 郎中令,掌殿中議論、賓贊、受奏事、宮廷宿衛之事***《秦會要》:及主諸郎之在殿中侍衛,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屬官有負責議論的大夫;負責賓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謁者;供奉宮廷、等待受職的諸郎;以及期門、羽林等禁衛軍。 大夫 大夫,為專門的諫議官,無定員,有諫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等各類官稱***《齊職儀》:秦置諫議大夫,掌議論,無常員,多至數十人,屬郎中令*** 郎 郎,為待選之官,有評議國事的議郎、有陪侍皇帝車駕的中郎、侍郎等,無定員,除授常達千人之多。案《漢書·百官公卿表》,議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中郎分統於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郎中分統於車郎中將、戶郎中將、騎郎中將。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為皇帝的扈從,一方面學習政務,是秦漢之際出仕的重要途徑。 謁者 謁者,掌殿廷朝會禮儀、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謁者也常常作為朝廷的專使出外處理臨時公事。 僕射 僕射,原為戰車上的射手。秦朝則侍中、尚書、謁者、博士等官署皆置,為本署副長官,長官為令。《太平御覽》卷二百零一:「秦漢之世,委政公卿,尚書之職,掌封奏,令贊文書,僕射主開閉,令不在,則僕射奏下其事。」 衛尉 衛尉,掌皇宮諸門屯兵。屬官一巴士司馬令,凡吏民上書、四方貢獻、朝廷徵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車馬,巴士司馬令即掌其事;屬官二衛士令,統領諸宮門衛兵。 太僕 太僕,本週朝官職,秦朝沿置,掌皇家車馬。趙高出任郎中令之前任此職。 廷尉 廷尉,最高司法官。屬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獄,稱廷尉獄,大臣有罪則下廷尉獄。 典客 典客,掌諸侯與少數民族部族首領朝覲事務、接待諸郡縣上計吏。屬官有行人,備臨時差遣遠方。 宗正 宗正,又稱宗令,掌皇族親屬及登記宗室譜牒。皇族宗室有罪,則絕其屬籍。屬官有宗正丞。 治粟內史 治粟內史,掌諸穀物、金玉之貯,相當於國庫司庫。屬官有太倉令、太倉丞,掌國庫中糧食的貯存;有平準令、平準丞,掌京師及諸郡物價。***《通典·職官八》*** 少府 少府,掌皇帝私產,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屬官有: •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飾織造與保管; •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種禮服所需的皇冠; •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 •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飲食; •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 •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寢用具; •尚書令、尚書丞、尚書僕射,掌宮中文書發啟、呈送皇帝; •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調皇帝飲食;主御膳食; •宦者令,掌宮中諸宦官; •中書謁者令、中書謁者丞,掌內宮導引、接待、典儀等,以宦官充; •太醫令、太醫丞,掌皇帝與後宮醫藥; •都水長、都水丞,掌諸郡縣水利事務,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駐官署; •樂府令、樂府丞,掌宮廷音樂的排練、演奏、整理,以及音樂藝人的管理; •永巷令,掌後宮宦官、宮女的生活,以及宮人犯罪的懲處。 少府的這些屬官中,尚書、中書謁者兩個官署對後世各個朝代的政制發展有深遠的影響,其餘諸「尚」後轉為女官。

  編輯本段警衛、侍從與宮官

  中尉

  中尉,掌京師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衛戍長官。中尉署有丞、左右中侯、千牛等官佐。屬官有武庫令、武庫丞,掌軍器製造、貯存;有靜室令,皇帝出巡時負責擔任清道夫。

  將作少府

  將作少府,掌皇宮等公共建築事務,本署有兩丞,左右中侯。屬官有石室令、東園主章令、主章長、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後校令、中校令。石室掌建築石料、東園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長掌伐大木、五校掌營建。五校所屬多為刑徒。

  典屬國

  典屬國,專掌召撫西南諸夷。

  主爵中尉

  主爵中尉,掌諸侯以下諸爵的封贈及賓客祭祀饗食等事務。

  中常侍

  中常侍,侍從皇帝左右,備皇帝顧問,可以經常出入皇宮禁地,漢朝為宦官職務。

  給事中

  給事中,職掌同中常侍,位次之。

  詹事

  詹事,太子卿,掌太子家,統領太子宮臣,秩二千石,詹事丞副之。屬官有: •太子家令,掌太子家刑罰、飲食、倉儲、奴婢等事; •太子率更令,掌漏刻、禮樂等; •衛率,掌太子侍衛; •中庶子,侍從太子; •太子舍人,掌太子文書; •太子洗馬,太子出,則洗馬為前驅; •少庶子,掌太子諸庶務; •太子僕,掌太子家車馬。 秦朝雖然詳細設定了太子宮官,但確未正式冊立過太子。

  皇后諸卿

  •將行,掌皇后禮儀。 •皇后衛尉,掌皇后衛隊。 •皇后少府,掌皇后私人事務。 •皇后少僕,掌皇后車馬。

  編輯本段武將官制

  太尉

  太尉為最高武職,統領諸軍,負責各級軍官的任免與考核。太尉在戰國時期的晉、趙等國也有設定,職掌相類。秦朝的太尉職務與漢朝的太尉相當,但不列於三公,地位較低,與卿相若。

  護軍都尉

  護軍都尉,執掌軍政,統領諸將。屬官有中護軍,領軍史,掌禁軍,參與武將的選補事務,遇將軍率軍出征時,則駐該軍監督軍政。

  將軍

  秦朝仿周朝制度,設定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位上卿,率軍鎮守邊郡。 另置上將軍、將軍,為臨時職務,有大征伐時選武將出任,軍還即撤任。

  編輯本段地方官制

  戰國時期諸侯國普遍施行郡縣制度,秦國設縣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變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劃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後來陸續增設至四十餘郡。 咸陽是國都所在地,不設郡守而由朝廷直轄,其長官為內史***《漢書•百官公卿表》: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位同九卿,得參與朝政。內史屬官有: •都水長、都水丞,掌水利; •鐵官長、鐵官丞,掌冶金、製造農器; •廩犧令、廩犧丞,掌糧食倉庫和牧養祭祀用牲畜。

  郡制

  郡作為一級行政地方,軍民兼治。郡設郡守、監御史、郡尉三個互不隸屬的主要官員。 郡守 郡守,郡的長官,邊地多為武將,內地多以郎官出任,銀印青綬、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權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縣令縣長、負責監察郡治的監御史、負責統領駐軍與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員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監御史 監御史,隸屬御史中丞,負責監察郡守與其他官員。 郡尉 郡尉,掌郡駐軍,主管治安、偵緝盜賊,銀印青綬、秩比二千石。郡尉直轄於朝廷,與郡守相抗禮。郡尉屬官有丞,內地諸郡設丞一人、大郡則設兩人。邊塞諸郡則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轄士史、尉史各二,掌邊塞衛戍;關隘之處置關都尉,均隸屬本郡郡尉。 郡丞 郡丞,郡的次官,輔佐郡守綜理郡政,銅印黑綬、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時,郡丞代行郡守職務。屬官有卒史、主簿、牧師令等。邊塞諸郡另置長史,管理兵馬軍政,與郡丞同秩。

  縣制

  縣為秦朝最低一級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職也僅僅設在縣一級。 縣令、縣長 秦朝按縣的人口多寡,萬人以上的縣置縣令、以下的縣置縣長。縣令銅印黑綬、秩千石至六百石,縣長銅印黃綬、秩六百石至五百石。縣令與縣長都是縣的行政長官。 縣丞 縣丞為縣的次官,職比郡丞,銅印黃綬、秩四百石。 縣尉 縣尉掌治安、捕盜之事,職比郡丞、唯不掌兵,秩同縣丞。 功曹 功曹,掌縣吏的考績等第升降。 令史 令史,管理文書檔案。 獄掾 獄掾,縣獄的典獄長。 文無害 文無害,所謂公平吏,掌巡查監獄,複查案卷,以防止冤獄。 廄騶 廄騶,掌一縣車馬之政。 倉吏 倉吏,縣庫的長官。 治獄吏 獄吏,縣獄的獄卒。 鄉亭 縣以下置鄉,鄉以下置亭,亭以下置裡。這些都是以宗族為核心的人民自治組織。 三老 三老,一鄉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謂孝悌仁義之家可以申報郡縣予以表彰,並可以推薦優良子弟出任郡縣吏。 有秩,嗇夫 人口達五千人的鄉,由郡指派一人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鄉,由縣指派一人為嗇夫。兩者職責相同,都是調解鄰里糾紛、幫助政府收取賦稅、安排徭役。 遊徼 遊徼,為徭役的一種,掌巡察地方、緝捕盜賊。 亭長 亭長,吏職,也是徭役的一種,漢高祖在秦朝曾任此職。掌同嗇夫。亭長之屬為亭父、求盜兩卒,前者負責本亭保潔

  中國古代官職名稱具體有哪些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舊說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種爵位,後代爵稱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時而異。如漢初劉邦既封皇子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為王,彭越為樑王,英布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為陳王;唐郭子儀被封為汾陽郡王;清太祖努爾哈赤封其子阿濟格為英親王,多鐸為豫親王,豪格為肅親王。再如宋代寇準封萊國公,王安石封荊國公,司馬光為溫國公;明代李善長封韓國公,李文忠封曹國公,劉基封誠意伯,王陽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國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鴻章封一等肅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與宰相通稱,簡稱“相”。如《陳涉世家》:“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廣《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庸人尚羞之,況於將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

  【太師】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如宋代趙普、文彥博等曾被加太師銜。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如《梅花嶺記》“顏太師以兵解”,顏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師銜,故稱。再如明代張居正曾有八個虛銜,最後加太子太師銜;清代洪承疇也被加封太子太師銜,其實並未給太子講過課。

  【太傅】參見“太師”條。古代“三公”之一。又指“東宮三師”之一,如賈誼曾先後任皇子長沙王、樑懷王的老師,故封為太傅。後逐漸成為虛銜,如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李鴻章死後都被迫贈太傅。

  【少保】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後逐漸成為虛銜,如《梅花嶺記》“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脫”,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職,故稱。其二,古代稱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為“東宮三少”,後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沒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如《張衡傳》:“上書乞骸骨,徵拜尚書。”再如大書法家顏真卿曾任吏部尚書,詩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書,,史可法曾任兵部尚書。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祕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承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如《***指南錄***後序》“以資政殿學士行”,這是文天祥辭掉丞相後授予的官職;《譚嗣同》“君以學士徐公致靖薦”,徐致靖當時任翰林院侍讀學士,這是專給帝王講學的官職。白居易、歐陽修、蘇軾、司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學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如《廉頗藺相如列傳》:“廉頗為趙將……拜為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如漢高祖以韓信為大將軍,漢武帝以衛青為大將軍。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張衡傳》“大將軍鄧騭奇其才”,鄧騭當時為漢和帝的大將軍。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框密副使合稱“宰執”。宋代范仲淹、歐陽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職。《訓儉示康》“參政魯公為諫官”,“魯公”指宋真宗時的魯宗道。《譚嗣同》“參預新政者,猶唐宋之參知政事,實宰相之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清末漢人只有左宗棠、張之洞、袁世凱等短時間地任過軍機大臣。《譚嗣同》“時軍機大臣剛毅監斬”。

  【軍機章京】參見“軍機大臣”條。是軍機處的辦事人員,軍機大臣的屬官,被稱為“小軍機”。《譚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同參預新政。”

  【御史】本為史官,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御史前書曰”,“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子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韓愈曾任監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僉都御史。再如《記王忠肅公翱事》“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寧”,王翱當時任都察院長官。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宋歐陽修曾任樞密副使。《〈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文天祥當時掌管軍事要務。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屈原列傳》:“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為楚懷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林教頭風雪山神廟》:“我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頗藺相如列傳》:“拜相如為上大夫。”當時藺相如比上卿廉頗官位要低。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如御史大夫、諫議大夫等。《屈原列傳》:“上官大夫與之同列,爭寵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認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閶大夫歟?”屈原擔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務的長官。《〈指南錄〉後序》:“縉紳、大夫、士萃於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諫議大夫等。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師說》:“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者,則群聚而笑之。”《石鐘山記》:“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壁之下,故莫能知。”《訓儉示康》:“當時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記》:“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司馬遷做過太史令。《張衡傳》:“順帝初,再轉,復為太史令。”《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文起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稱太史。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如李斯曾任長史,相當於丞相的祕書長。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出師表》:“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之臣。”“長史”指張裔。《赤壁之戰》:“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亂江東,為孫權長史。”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詳見“三省六部”條***。韓愈曾先後任過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師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袁世凱為兵部侍郎。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出師表》提到的郭攸之、費禕即是侍中。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階官員,分掌各司事務。如《荊軻刺秦王》:“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此指宮廷侍衛。《張衡傳》“公車特徵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車騎門戶的官名。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如《出師表》所說的參軍蔣琬。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如陶淵明曾任鎮軍參軍,《後漢書》著者范曄曾任劉裕第四子劉義康的參軍。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如杜甫曾任右衛率府胄曹參軍、華州司功曹參軍,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戶曹參軍。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如《屈原列傳》:“令尹子蘭聞之大怒。”明清時指縣長,如《促織》:“天將以酬長厚者,遂使撫臣、令尹並受促織恩蔭。”

  【尹】參見“令尹”條。戰國時楚國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鴻門宴》“楚左尹項伯者”,左尹地位略高於右尹。又為古代官的通稱,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縣尹等。 •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僕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參見“刺史”條。又稱“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長官。范曄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記》:“及郡下,詣太守,說如此。”《孔雀東南飛》:“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戰》:“與蒼梧太守吳巨有舊,欲往投之。”

  【都督】參見“經略使”條。軍事長官或領兵將帥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長官亦稱“都督”,相當於節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嶺記》:“任太守民育及諸將劉都督肇基等皆死。”劉肇基是駐地方衛所的軍事長官。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臺”、“撫軍”。如《五人墓碑記》:“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撫吳,即擔任吳地的巡撫。

  【撫軍】參見“巡撫”條。《促織》:“乃賞成,獻諸撫軍。”撫軍大悅,以金籠進上。”又稱作“撫臣”,如“詔賜撫臣名馬衣緞”。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如《赤壁之戰》:“以魯肅為贊軍校尉。”魯肅當時擔任協助主帥周瑜規劃軍事的副將。唐以後地位漸低。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州”。《登泰山記》:“是月丁未,與知府朱孝純子潁由南麓登。”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孔雀東南飛》:“還家十餘日,縣令遣媒來。”

  【里正】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如《促織》:“令以責之里正。”

  【里胥】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促織》:“里胥狡黠,假此科斂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

  【官職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製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