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細則

  安全管理是幼兒園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正常教學的前提條件和師幼人身、財產安全的根本保障。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1、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都應接受門衛值班人員檢查,對神情異樣的外來人員要仔細盤查,嚴禁其進入園內。外單位人員出示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並填寫登記表,入園後不得隨意接觸幼兒。

  2、教職工騎自行車、摩托車出入園時要下車推行,園外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停放。為幼兒園送拉貨物的車輛應在採買人員的指引下方可入園。

  3、進入園內的車輛要謹慎慢行,凡撞壞門,牆等設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壞園門設施。

  4、謝絕外部人員來我園玩耍、散步、鍛練、閒逛等。嚴禁商販,傳推銷人員進入我園。

  5、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門衛做到按時開門、關門。

  二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必須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接走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字條存檔備查。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必須持班主任簽字同意進入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字條存檔備查。

  三

  1、建立健全幼兒安全管理網路,成立幼兒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職責。實行分工合作、責任到人,並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預防異物入耳、鼻及氣管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員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不準吃錯藥。保健室藥品標籤清楚,不得存放、使用過期的藥品,消毒藥品專人管理。

  4、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5、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各班根據實際通過遊戲、兒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防拐騙、***等自我防護意識的培養,開闢專欄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工作人員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業務學習。每學年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培訓及演練***如:消防演練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8、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外來人員來訪的一律要求實行登記。堅持規範使用“代接條”,凡幼兒呼不出稱謂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帶幼兒離園。

  9、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儲存不超過2000元。教職員工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後,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整理好教室內的物品。及時關燈,電視、電扇、飲水機等電器插頭應拔下。門衛或值班人員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各類事件的發生。

  11、每月進行安全檢查並有記錄。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後,應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情況,並報當地的有關部門。不得漏報。

  附:常見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由於缺乏自身保護能力或客觀因素和條件所限等原因而發生的擦傷、劃傷、骨折、跌傷、脫臼、吞入異物等事故。

  ***2***責任事故:凡由於保教人員責任心不強、照顧兒童不細心,擅離崗位,不執行安全制度或園內其他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服錯藥、食物中毒、骨折、縫針、燒***燙***傷、兒童被冒領、走失、高處墜落、體罰、觸電、溺水等事故,經積極採取措施未造成重大傷害的,為責任事故。

  ***3***重大事故:導致兒童死亡、殘疾、重要組織器官損傷或增加兒童嚴重痛苦的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