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辦學校收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公辦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管理,規範學校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公辦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下文是小編收集的北京市公辦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僅供參考!

  北京市公辦學校代收費 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公辦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管理,規範學校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教育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七部門《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財〔2010〕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規範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1619號***、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的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經市政府批准,制定本辦法。

  一、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管理原則

  代收費是學校為方便學生學習和生活,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統一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的相關費用。服務性收費是學校為在校學生提供的由學生自願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的收取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多收的部分應及時退還學生;學校不得將代收費、服務性收費與學費、住宿費合併統一收取,不得從中牟利,侵害學生利益。嚴禁學校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

  本市學校代收費專案實行目錄管理,對未納入代收費專案目錄的費用,學校一律不得代收。

  二、代收費專案目錄

  ***一***中小學***包括中等職業教育***代收費專案目錄***見附件1***

  義務教育農村中小學除作業本費、伙食費、初中畢業年級升學體檢費、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費和學籍IC卡補卡費外,不得代收其他任何費用。

  ***二***普通高校代收費專案目錄***見附件2***

  三、高校服務性收費專案、範圍及收費原則

  ***一***上機、上網服務費:高等學校在保證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計算機上機上網外,課餘時間為學生提供網際網路服務的,可採取計時方式向學生收取上機、上網服務費。

  ***二***學業檔案查證、翻譯、製作費:高等學校應學生、家長或其他單位要求,為已畢業***含肄業***學生核查學業檔案***包括學生在校學習過程和結果***並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的查證、翻譯及製作,可適當收取成本費。學校為在校學生開具畢業成績單***不超過2份***及提供查閱檔案服務,不得收取費用;因出國等特殊原因需要提供查閱檔案並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的,可適當收取成本費用。

  ***三***資料影印費及製作費:學校為學生提供資料影印或加工製作時可收取影印及製作服務費。

  ***四***高校提供由學生自願選擇的其他服務性收費。

  高校服務性收費標準,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標準執行;沒有規定的,學校在不高於市場價格的基礎上,依據成本補償和不營利原則自行制定。

  四、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各學校要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通過學校招生簡章、入學通知書、收費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及校園網等方式對代收費及服務性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計費單位、收費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進行公示,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學校要建立規範化的收費公示動態管理制度,及時更新,確保公示內容準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查詢和監督。中小學校代收費還應於收費前、後分別向學生家長髮放收費通知單及結算單。高校服務性收費須明碼標價,按照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要求,在服務場所或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

  五、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票據

  代收費、服務性收費收入要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各收費部門要將各項代收費、服務性收費金額足額上繳財務部門,收費部門不得少繳、截留、挪用或收費不開發票。財務部門收取代收費要在往來款中建立專門賬簿進行核算。服務性收費收入納入部門預算,實行預算管理。

  各學校嚴格按照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票據管理規定向繳費人開具專門票據。中央部委所屬院校代收費使用財政部監製《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市屬市管學校代收性收費使用市財政局監製的《北京市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墊付資金結算專用票據》。服務性收費使用市稅務局監製的《北京市服務性、娛樂性統一專業發票》。

  六、強化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的監督檢查

  各級教育、價格、財政部門負責對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學校不按規定公示、超範圍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專案收費、不按規定使用票據等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對違規收費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將依據國務院令第281號第六條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七、附則

  各區縣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要負責將本辦法發至轄區內所有公辦中小學,並負責做好學校教育收費公示工作。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規定與本規定有衝突的,一律以本規定為準。

  本辦法由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照各自職能負責解釋。

  高等學校代收費專案目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