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的考核辦法知多少

  信訪***xìn fǎng,complaint letter and visit***又稱上訪,是中國特有的一種政治表達形式,主要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關於這項民生專案,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讓小編來告訴大家吧!

  信訪工作考核辦法完整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信訪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範組織部門的信訪工作,為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做好服務工作,我們在總結以往信訪工作的基礎上制訂了《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2003年9月25日一、考核標準***一***組織領導1.建立部領導擔任組長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彙報,總結佈置信訪工作。部領導親自處理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會辦疑難信訪問題。

  2.縣級市、區和鄉鎮***街道***兩級信訪工作網路健全,人員配備、辦公條件能夠適應工作任務需要,設立信訪工作接待室。信訪工作人員經常到相關地區和部門檢查指導工作、查辦催辦信訪件。定期舉辦信訪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班。

  ***二***制度建設3.實行部長信訪接待日製度,接待工作正常進行,並做好記錄。

  4.信訪工作制度健全,信訪登記、接待、閱批、轉辦、立案、查辦催辦、結案、彙報、立卷歸檔、綜合反映等基礎工作規範。

  5.對基層信訪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考核。

  ***三***日常管理6.自辦信訪件立案率達5%以上,年末結案率***指上年11月1日到本年10月31日期間的立案件***達100%. 7.上級交辦要求報結果的信訪件,應在1個月內上報結果,報結率應達100%.報結材料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材料齊全。

  8.及時做好上訪群眾的接待處置工作,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處理好群眾赴京、去省、來蘇的上訪。對上訪老戶和重點戶制定工作預案,落實責任制。對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件,積極協同處理,不推諉、不扯皮。

  9.利用計算機處理日常來信來訪工作。

  ***四***資訊反饋10.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信訪工作形勢,對重大事件和特殊信訪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11.做好年度信訪工作總結和目標管理考核自查工作,準確填寫《信訪工作情況統計表》,並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二、考核辦法***一***各市、區委組織部每季對本部信訪工作要進行一次梳理,認真填寫《信訪情況統計表》,於次月5日前報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每年年底對照考核標準對本部信訪工作進行回顧總結、自查打分,填寫《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自查評分表》,同信訪工作總結一起,於次年1月10日前報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

  ***二***考核工作原則上以各部自查為主,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不定期進行抽查,並結合各部平時工作情況,對各縣級市、區委組織部進行考核評比,適時將考核結果情況予以通報。對在組織部門信訪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將通過一定的形式給予表彰。

  三、填表說明***一***自辦信訪件指:直接覆信、回訪,會辦、聯辦,當面或電話回覆,在本部使用《人民來信***訪***送閱單》的信訪件、立案件、處室直接辦結和領導批示閱存的信訪件。暫存、復轉和其他處室處理的信訪件,不作自辦信訪件統計。

  ***二***立案件指:上級交辦、部領導交辦和自立案信訪件。上級要求報結果的信訪件應當在1個月內報結。不能按時報結果的,應當向交辦部門主動說明情況,申請延期上報結果,但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三***轉往其它有關處室處理或轉下級組織部門及有關單位處理的信訪件,對內容比較重要,需要掌握相關情況或瞭解處理結果的應作文字說明。

  ***四***10天以內一信多投或重複來信只計1件。

  附:《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自查評分表》***略***

  案例分析

  2008年2月14日,有群眾反映趙河鎮大史莊村1組村民李峰、王亞玲夫婦違法抱養三孩,計生處理不到位。趙河鎮計生辦經請示領導,進行立案查處。經查上訪人反映情況屬實,依據《河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對其做出了相應的處理,於2008年3月14日結案,上訪人息訪。現將此例案件做一簡單分析:

  一、上訪人的基本情況

  上訪人:尚某***不願公開自己姓名***,女,漢族,現年42歲,初中文化,家住趙河鎮大史莊村2組,全家六口人,均為農業戶口。

  二、上訪人的初衷與目的

  上訪人尚某與信訪物件李峰為鄰居,兩家宅基地前面是單身婁某的老宅子。在婁某去世時,李峰家為其安排了後事,按照農村風俗,李峰家得到了婁某的宅基地。而尚某家也想佔用婁某這塊宅基地,使自家的房產能更寬敞些,所以就耿耿於懷,兩家時常因為雞毛蒜皮小事發生糾紛。

  三、上訪人的背景與原因

  李峰,男,現年44歲,漢族,初中文化,住趙河鎮大史莊村1組,愛人王亞玲,現年44歲,漢族,住址同上。兩人於1986年結婚,婚後於1987年8月生育一孩女孩,叫李國鳳,又於***9月生育二孩女孩,叫李二鳳,李峰於***9月25日在趙河鎮衛生院採取了男性絕育措施。由於受農村重男輕女思想的誘惑,二人於2007年7月28日政策外抱養三孩男孩。計生部門於2007年9月27日對其徵收了5000元社會撫養費,尚某得知後,認為李家出錢太少,隨即向上級計生部門反映此事,主要是想讓李家多出些錢,以滿足自己的心理平衡。

  四、處理的結果分析

  計生部門在接到尚某的上訪件後,重新對李峰夫婦進行了調查,認為對其徵收5000元社會撫養費只是根據其經濟條件第一次徵收,並與其簽訂了分期繳納協議書。隨後於2008年1月30日又對其徵收了3000元,餘額分期繳納。

  五、主要體會與啟示

  在此例案件中,上訪人由於與被上訪人因宅基地糾紛而存在矛盾,故意向上級計生部門反映此事,而被上訪人同時也確確實實存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事實,於是就形成了上訪案件的前提。從別一個方面講,作為我們計生部門,也沒有完全按計生政策辦事,社會撫養費的首次徵收額度過低也是造成此次上訪的原因之一。

  因此,我們計劃生育工作者,作為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者、執行者,在具體工作中要嚴格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辦事,決不能隨意變相降低標準,引發上訪因素的產生,給工作造成被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