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經營出境旅遊業務審查工作細則

  是怎樣的一個內容呢?大家是否瞭解過旅行社經營出境***出國和赴港澳***旅遊業務審查工作細則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全文

  審查工作細則是旅行社經營出境***出國和赴港澳***旅遊業務審批的內部工作規則,核心內容是細化每個審查環節的要求,明確各級審批人員的審查內容、審查標準、審查要點,提出審查注意事項及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後果等,規範和約束自由裁量權,明確監督措施,監督各環節和各崗位的審查職權和責任。

  審查工作細則需包含以下要求,可根據具體事項作進一步補充和細化調整。

  一、專案資訊

  專案名稱:旅行社經營出境***出國和赴港澳***旅遊業務審批

  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專案編碼:34001

  二、審查過程圖略

  ***二***審查環節與經辦要求

  旅行社經營出境***出國和赴港澳***旅遊業務審批專案,在旅行社與導遊管理處經辦人審查環節時,對經辦人的審查要求進行量化,明確審查要點、標準、注意事項等,已製作該崗位的行政審批經辦審查表,具體見附表1。

  ***三***審查方式

  旅行社經營出境***出國和赴港澳***旅遊業務審批審查環節需採用書面審查方式,處審查經辦人進行書面審查,根據審查情況做出是否准予許可的建議。再按程式逐級報處長、相關司局負責人、部門分管負責人等稽核並作出審批決定。

  三、監督檢查要求

  建立完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部門、工作許可權、崗位職責、投訴舉報的途徑、投訴舉報範圍、受理條件、受理程式、辦理程式、結果處理、處理期限、延期處理、相關文書等等具體內容。

  如投訴舉報處理的有關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行政審批事項活動的投訴、舉報制度,公佈投訴舉報電話或者信箱,落實受理或者處理的責任人員。行政機關應為舉報人、投訴人保密。

  2.對個人或組織的投訴舉報,行政機關應登記受理,並依法及時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舉報和投訴反映的問題屬實的,行政機關應依法作出處理,並在結案之日起7日內書面告知舉報人、投訴人處理結果;舉報和投訴反映的問題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監督機關應向舉報人、投訴人書面說明有關情況。

  旅行社經營出境***出國和赴港澳***旅遊業務審批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旅行社經營出境***出國和赴港澳***旅遊業務審批的申請和辦理。

  二、事項審查型別

  前審後批

  三、審批依據

  《旅遊法》第二十九條: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一***境內旅遊;***二***出境旅遊;***三***邊境旅遊;***四***入境旅遊;***五***其他旅遊業務。旅行社經營前款第二項和第三項業務,應當取得相應的業務經營許可,具體條件由國務院規定。《旅行社條例》第九條: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四、受理機構

  國家旅遊局或者國家旅遊局委託的省級旅遊主管部門

  五、決定機構

  國家旅遊局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依法設立的旅行社

  ***二***具備或符合如下條件的,准予批准

  1. 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

  2. 且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以上處罰

  八、申請材料目錄

  申請材料提交:申請人前往省級旅遊主管部門現場辦理或快遞給省級旅遊主管部門辦理。

  九、申請接收

  省級旅遊主管部門現場受理或快遞接收申請。

  十、辦理基本流程

  ***一***旅行社申請

  旅行社向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包括:申請書、旅行社許可證、工商執照、連續兩年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以上處罰的承諾書。

  ***二***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初審

  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對旅行社提交的申請進行初審,不予受理的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旅行社並說明原因。予以受理的,向國家旅遊局報送請示及相關申請材料。

  ***三***國家旅遊局稽核***20個工作日***

  1.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旅行社與導遊管理處稽核省級旅遊主管部門的請示件及有關申請材料,不予受理的,通知省級旅遊主管部門;予以受理的,提出審批意見,呈報監督管理司司領導。

  2.國家旅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司領導在5個工作日內批覆旅行社處提出的審批意見,上報國家旅遊局局領導。

  3. 國家旅遊局局領導在10個工作日內審批監管司的呈報檔案。

  ***四***審批結果

  1. 國家旅遊局局領導審批同意後,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在3個工作日內發文通知省級旅遊主管部門。

  2. 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旅行社與導遊管理處:稽核旅行社提交的增存質量保證金銀行存款證明,換髮《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五***備案

  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將旅行社出境業務專用章及授權人簽字備案報公安部備案。

  十一、辦理方式

  ***一***新辦***一般程式***

  1.旅行社提出申請。

  2.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初審,合格的,出具請示和證明報國家旅遊局。

  3.國家旅遊局審批併發批覆檔案。

  4.旅行社依法交齊質保金後,國家旅遊局換髮《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予公告。

  ***二***依申請變更***一般程式***

  1. 旅行社提出申請。

  2. 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初審,合格的報國家旅遊局。

  3. 國家旅遊局換髮《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三***補證***一般程式***

  1. 旅行社提出申請。

  2. 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初審,合格的報國家旅遊局。

  3. 國家旅遊局補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四***依申請登出***一般程式***

  1. 旅行社提出申請。

  2. 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初審,合格的報國家旅遊局。

  3.國家旅遊局審批併發批覆檔案,銷燬《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予公告。

  十二、辦結時限

  國家旅遊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三、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四、審批結果

  ***一***國家旅遊局批覆***旅發***

  ***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紙質***

  十五、結果送達

  作出行政決定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結果快遞給省級旅遊主管部門。

  十六、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依據《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申請人有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或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

  十七、諮詢途徑

  ***一***視窗諮詢:各省級旅遊主管部門辦事大廳。

  ***二***電話諮詢:010-65201302。

  ***三***公開查詢: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後,可通過電話方式查詢審批狀態和結果。

  十八、監督投訴渠道

  監督和投訴應由部門監督機構應受理。

  ***一***電話投訴:010-65201630。

  ***二******投訴

  十九、***和時間

  ***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303室 國家旅遊局監管司;

  ***二***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