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宿舍管理規定3篇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是為了給職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居住空間,共同營造清潔、舒適、文明的生活環境而制定的。下面是職工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參閱。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1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學習,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公司審查批准後,由綜合辦公室登記安排住宿,外來人員原則上一律不準進住。如遇特殊情況,外單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綜合辦公室查驗登記,否則一律不準住宿。

  二、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

  三、住宿舍必須服從綜合辦公室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綜合辦公室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四、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各室應安排住宿人員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綜合辦公室採取不定期抽查室內衛生,結果將進行通報,並給予相應考核。

  五、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要養成隨手關門、關燈、關空調的習慣。如發現在所管轄區域內,不在室內1小時以上,電器***包括燈、電腦、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處以

  50元***。室內製冷空調開啟應在溫度32攝氏度以上***含32攝氏度***,制熱空調開啟應在5攝氏度以下***含5攝氏度***。同時,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高於20攝氏度。一般情況下,空調執行期間禁止開窗。如有發現違規者,處以50元***。

  六、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住宿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綜合辦公室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50元***,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職工宿舍樓管理,給職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休息場所,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與住宿職工自我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宿舍樓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職工宿舍日常管理規定

  第四條 後勤保障部負責宿舍樓的日常管理,根據各單位職工的實際工作、生活需要,按規定合理、統籌調整安排職工住宿。

  第五條 職工宿舍樓設保潔員,負責本樓的公共秩序和衛生清潔。服務人員要盡職盡責,搞好服務工作,管理好所屬公用物品,如有無故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人員變動時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續,如出現交接不清,帳物不符,應由本人負責賠償。

  第六條 住宿人員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持宿舍衛生清潔。宿舍不準擅自留宿他人,不服從管理者,一次***50元;出現毆打、謾罵、侮辱服務人員者,交由保衛部處理。

  第七條 宿舍內嚴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賭、大聲喧譁、打架鬥毆等擾亂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為,違

  者交保衛部依法處理。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用品及門、窗、玻璃等公共設施,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各類廢舊、帶有腐蝕、有毒氣味的物品一律不準帶進宿舍。

  第九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執行水、電管理規定,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超出規定的大功率燈泡以及長明燈;嚴禁使用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飯鍋或液化氣做飯;不準偷電或出現長流水現象。對不按規定使用水、電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按損失水電的數量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條 對職工所使用的職工宿舍,不居住超過半年或年居住累計不足一個月而又不退房的,經後勤保障部逐月核實情況後,由保衛部、職工所在單位和後勤保障部一起將職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後***物品由職工所在單位儲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條 對不服從管理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後勤保障部責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費20元/天,扣款由人力資源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宿舍樓統一調整按單位劃分樓層房間,實行雙層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入住的宿舍轉租轉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則每查出一人次/日給予20元***;職工調動、

  調離、退休、退職或離崗休養必須到後勤保障部重新辦理住宿登記及退房手續,否則按每月60元收費,以上變動情況單位應及時上報後勤保障部,否則費用由單位負責。

  第三章 職工宿舍分配條件及辦法

  第十三條 在本礦工作上三班倒的職工可申請住房,常白班作業的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可由本單位申請分配宿舍。

  第十五條 申請住宿的職工,根據有利於生產和工作的原則,優先安排井下一線職工或確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職工。

  第四章 職工宿舍收費標準***暫定***

  第十六條 職工住宿每房間安排三人,住宿收費10元/月〃人。

  第五章 礦區內家屬院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雙職工需安排宿舍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可持結婚證明由本人申請分配平房並按標準交納房租費。在礦區家屬院居住的職工每月交房租60元,電費據實繳費。

  第十八條 未經領導批准現住家屬院或住招待所的幹部職工一律到職工宿舍樓居住。

  第十九條 每月二十六日前後勤保障部將上月住宿收費明細表交人力資源部,在工資中扣除住宿費及水電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後勤保障部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3

  為加強職工宿舍管理,給職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居住環境,規定如下:

  一、宿舍長職責

  1、每個部門設宿舍管理組長兩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負責本部門的宿舍全面管理;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全面負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長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及時向總辦、保衛部、後勤保障部、質檢培訓部、宿舍管理員及時彙報宿舍發生的異常情況。

  二、宿舍管理員職責

  1、做好職工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

  2、嚴格落實宿舍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盜、防損重點工作;

  4、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宿舍的整體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員的登記,安全教育工作;

  6、定時定點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邏工作;

  7、嚴格控制好外來人員的出入,發現身份不明人員要密切監視,嚴禁非酒店員工及無關人士進入宿舍;

  8、維護員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員工亂扔垃圾.亂倒髒水維護宿舍區乾淨衛生。

  三、職工宿舍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2:00之前歸宿,如不能歸宿者,需向宿舍長請假;

  2、夜間會客時間不能超過22:00,組長、宿舍長要對超時的訪客進行勸離。凡私自留宿來訪者***包括父母等親屬探望也不能留宿***,凡發現留宿者扣當事人200元,宿舍長50元,宿管員20元;

  3、外來人員在宿舍逗留期間,如有公物損壞、款物丟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四、衛生制度

  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好宿舍的衛生環境。***詳見職工宿舍衛生及處罰標準***

  五、宿舍管理規定

  1、員工離職時,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總辦、質檢部、後勤部及部門經理等人員在場;

  2、已辦理離職手續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退出宿舍,最遲次日離開宿舍。沒按規定離開的人員,多住1天扣罰本人200元,部門經理100元,宿管員50元;

  3、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後勤保障部負責

  安裝、維修、定期檢查,禁止亂接臨時電線、插座,不準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

  4、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5、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人員;

  6、由於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的給予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情況給予處罰,並追究責任,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7、不允許在職工宿舍樓下私自停放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由保衛部進行檢查處理,發現一次***50元。

  六、監督檢查

  後勤保障部、保衛部、質檢培訓部、總經理辦公室、宿管員定期對宿舍進行巡查、衛生檢查、紀律及安全檢查,視情況給予獎勵或處罰。

  附:職工宿舍衛生及處罰標準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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