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倫理文化的相關理論

  隨著經濟的全球化和中國經濟的騰飛,企業倫理文化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近年來,由工業引起的兩起松花江水汙染事件,讓中國企業深刻認識到企業倫理文化的重要意義。下面是小編收集的。

  企業倫理文化理論:功利論

  功利論也被稱為“功利主義”、“功用主義”,是以實際功效或者利益作為道德標準的倫理學說。從狹義上說,主要是指以穆勒為代表的西方功利主義,從廣義上說它還包括中國古代的功利主義。功利論強調企業目標的實現,以成本效益為分析的基礎,通過比較投入的總成本和所產生的總效益,來判斷某一決策或行為是否合乎倫理道德。在功利模式中,企業的目標、效率和利益衝突這三項因素起著重要作用。

  首先,功利主義論證了企業經濟動機在道德上的正當性問題。在經濟活動中,實踐清晰地揭示了一個重複千萬遍的事實,即人們的經濟動機是建立在謀利的基礎之上的,離開了利益,經濟活動就難以想象。馬克思說:“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他還認為:“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使自己出醜。”

  其次,功利主義提出了企業經濟行為的道德規範問題。在企業的經濟動機之中有各種傾向,而這些“傾向”必須要用倫理來規範,這樣就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有利於經濟的發展。如在經濟活動中講究信用,尊重當事人的權益等。英國著名經濟學家羅賓遜夫人指出:“任何一種經濟制度都需要一套規則,需要一套意識形態來為它辯護,並且需要一種個人的良知促使他們去努力實行這一規則”。功利主義將“效率”作為一種經濟體制,並且論證了它在倫理上的合理性。但是,效率至上已經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和指責,集中於一點就是:漠視甚至取消了公正原則。

  企業倫理文化理論:道義論

  道義論又稱“義務論”,主要指人的行為必須參照某種道德原則或正當性去行動的倫理學說。它強調道德義務和責任的神聖性和履行義務和責任的重要性、強調人們的道德動機和義務在道德評價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據對義務的不同解釋,較有影響的道義論倫理學主要有基於權利的義務論和基於正義的義務論。

  基於權利的義務論的行為評價原則是,一個人只有當他的道德出於對個人的正當權利的尊重或者說是出於義務時,才是正確的或正當的。所謂正當權利,是指經過哲學論證或人們公認的一些道德權利。例如生命、財產、平等、自由等人權。基於權利的義務論是由德國哲學家康德提出的,他從兩個方面來表達自己的思想:道德行為的本質不在於幸福或需要的滿足,而在於義務;所謂出於義務,是指僅僅為了遵循先驗理性制定的道德規律而遵循著道德規律,此外別無其他的目的。於是,道德行為的標準就是目的的善與行為的善是統一為一體的。

  基於正義的義務論是基於權利的義務論的一種昇華或發展。權利所表示的是一種應當予以滿足、他人不得加以干涉的要求,一個人的權利即意味著另一個人的義務,權利是調節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則。正義的主要含義是公平,表示的是人與人之間的正當的關係。基於正義的行為評價原則是,當一個人在道德上符合正義或公平的原則,才是正當或正確的。現代哲學家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認為,公平或正義的分配應該是平等或平均的分配,“所有社會價值一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自尊的基礎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對其中的一種價值或所有價值的一種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個人的利益”。所有社會價值可以分為人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和社會、經濟利益兩大類。義務在羅爾斯那裡主要是指“自然義務”,即為他人做好事的義務和不做壞事的義務。這些義務在任何制度下都有效,有約束力,人沒有選擇餘地。

  企業倫理文化理論:美德論

  功利論、道義論解決應該做什麼的問題,而美德論解決我們應該成為什麼性質的人的問題。亞里士多德認為,美德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理智的美德,以知識、智慧的形式表現出來;另一類是道德的美德,以制約情感和慾望的習慣表現出來。兩者之間必須要有實際的訓練,通過道德的踐行讓人達到至善。美國著名哲學家麥金太爾在其《德性之後》中,面對當代的道德危機,站在亞里士多德的德性立場上對西方以功利和權利為中心的現代西方道德生活進行了尖銳的批評,並在亞里士多德的德性論基礎之上,提出了他的德性論。首先,麥金太爾從“實踐”的概念人手,闡述其德性的內涵,他把人們在實踐中所獲得的利益分為內在利益和外在利益。同時,麥金太爾以內在利益為關鍵詞,將德性界定為“德性是一種獲得性人類品質,這種德性的擁有和踐行,使我們能夠獲得實踐的內在利益,缺乏這種德性,就無從獲得這些利益”,在他那裡,德性是實踐的主要成分,沒有德性就沒有實踐的真正含義。

  只不過是外在利益的“詭計”而已。他否定資本主義制度下企業職工的勞動的異化。企業生產把人作為工具,勞動者無法獲得內在利益。美德論的主要意義在於,首先,強調道德踐行,把主體對善的追求與具體經濟工作聯絡在一起,使它具有很強的操作性。美德論對於激發企業員工的敬業精神,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素質都有重要意義。其次,美德論追求卓越,是激勵經濟發展的倫理動力。如果激勵單純從“外在利益”來進行,其弊端終將要暴露出來,只有與“內在利益”相結合,才能提供卓越的倫理動力。最後,美德論對於提高當代中國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素質有重要意義。

  企業倫理文化理論:社會公正論

  社會公正論由哈佛大學倫理哲學家羅爾斯於1971年提出。該理論從一種叫做“起始位置”的狀態出發,構建一個理想的社會公正系統,這一系統所適用的倫理準則是力圖使弱者利益得到增進,或至少不會因強者的剝奪而使弱者變得越來越弱。

  社會公正論的核心概念是“起始位置”。所謂“起始位置”,猶如遊戲之前的狀態,參加者並不知道自己要扮演的角色,也不知道輸贏的概率。具體到一個社會,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將來在社會中的地位,也不知道受教育的機會怎樣,體能和智慧如何,將來會處於社會的哪一社會階層。一句話,自己可能成為富有者,也可能成為貧民。羅爾斯認為,只有在這樣的一種假設狀態下,人們才可以描繪出一幅純粹公正的理想社會圖景。那麼,如何在起始狀態下規範社會成員的權利與義務呢?羅爾斯認為,理性的人們將會運用“最小最大法”做出權利與義務的安排,即選擇這樣一個社會以便將發生在各成員身上的極端損害減少到最小。比如,最大限度地避免飢餓、貧困和使社會成員免受奴役。

  根據以上理論,羅爾斯得出了兩條基本的公正原則,即“自由原則”和“差異原則”。自由原則是指在不影響他人行使同等權利的前提下,讓社會每一個成員儘可能多地享受自由。這一原則不僅要求社會保證機會均等,言論自由,財產權、選舉權、人身權等基本權利,同時也意味著在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條件下,最大限度地讓人們自己決定命運。差異原則是指社會、經濟的不平等應一方面普遍適合社會每一成員,另一方面使社會最低層獲得最大的利益。差異性原則的核心是使社會經濟、制度等方面的安排最大限度地有利弱者階層,而不允許強者剝奪弱者或使後者處於日益惡化的社會境地。

  社會公正論對企業經營者進行道德判斷具有多方面的啟發意義。首先,自由原則強調每一社會成員都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有權享受與其他社會成員一樣的平等待遇。這意味著每一個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選擇產品和服務,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充分尊重和維護消費者的這些權利。其次,差異性原則要求企業不能以損害他人的利益換取自身利益,尤其是不能以強欺弱,對弱者進行剝奪。最後,社會公正論再一次從道德公正角度肯定了樹立倫理觀念,將處於弱者地位的人的權利納入企業經營計劃與決策中的重要性與迫切性。

  企業倫理文化理論:社會責任論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20世紀以來凸現於西方諸多學科領域的一個重要概念,這個詞彙在法學界、經濟學界、倫理學界、政界及管理學界出現的頻率都極其高,備受各學科領域的關注,90年代也開始傳人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如同企業界所認識到的,企業社會責任意味著一個企業要為自己影響人們、社會和環境的任何行為承擔責任。它意味著對人們和社會有害的行為應該被認識到,並儘可能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