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論文

  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不僅是營造安全城市、整合城市公共安全資源的需要,也是應對全球化的國際競爭、加快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下面是由小編整理的,謝謝你的閱讀。

  篇一

  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改進研究

  [摘 要]加強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科學問題研究是我國社會經濟高速發展過程的重大現實需求。公共安全突發事件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有效應對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積極事前防範,高效事中應對,做好事後處理,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體現,直接考驗著政府的執政能力和管理水平。進一步分析我國目前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針對性的提出改進策略,從而提高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關鍵詞]公共安全 突發事件 應急管理 改進研究

  中圖分類號:G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6-0147-01

  引言:中國正處於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關鍵時期,也正是突發公共事件的高發期。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是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乎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的重要體現。然而我過目前的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仍存在這諸多問題,提高應急能力和管理水平仍是今後工作重點。綜合考慮分析應急工作的各項因素,針對性的改進應對政策,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至關重要。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危害日益突出,危害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已成為阻礙我國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目標的重大隱患。各級政府對如何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妥善預防和處理公共安全突發危機都高度重視,但是對於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研究尚未形成完整體系,仍需進一步提出改進研究工作。

  一、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問題

  1.1 應急法制不健全

  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是政府實施管理的基本原則。但是目前我國對公共緊急狀態和危機情境的對抗手段仍然比較分散,緊急行政命令仍優於法治。雖然我國已經先後制訂了應對社會***的相關法律,如《戒嚴法》、《防震減災法》、《防洪法》和《消防法》等。然而,在實施過程中,部門管理的色彩很重,未能有效的依法進行,在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對上也存在難以協調等問題。

  1.2 應對機制缺損

  公共安全突發事件已經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應對機制也在日益完善。然而,應對機制建設過程中部門意識濃厚,考慮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致使我國系統性的應對機制尚未完全形成。主要表現為:一是缺乏整合機制:重要資訊缺乏統一共享,各部門缺乏統一排程,處置力量缺乏統一共用,造成應急效率低下、資源浪費、效能受限;二是缺乏協調機制:我國現有公共安全應急模式對單位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較強,而對複合危機事件的快速反應慢且效率低下,缺乏應對開放性事件的開放性和統一性思維。

  1.3 社會參與力量不足

  政府缺乏“開放全能”的應急管理思維,不能積極發揮和排程社會力量。傳統的政府管理思維束手束腳,忽視社會力量,未能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功效。社會力量自身缺乏組織性和主觀能動性,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習慣別動等待,不能發揮自救和互救的力量。

  1.4 專業人才的缺乏

  我國極度缺乏公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的專業人員,突發事件發生時,缺乏專業的指揮人員和搜救人員。多為政府官員直接指導發令,然而由於缺乏專業性,致使在指揮排程過程中缺乏整體性和專業性,造成應急失誤和資源浪費。

  1.5 危機意識和應急能力教育缺乏

  有關於危機應對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科普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缺乏,突發事件的危機意識薄弱,危急關頭自我防護能力和互救能力缺乏,加重了突發事件的損失。

  二、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改進策略

  2.1 健全應急法制法規

  在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對上,法制法規建設不完善,也存在難以協調等問題。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和完善至關重要,將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以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行政應急權力也是法律授權的結果,依法行政,是應急工作順利展開、將突發事件損失降到最低的有效保障。

  2.2 完善應急管理機制

  專業部門從專業、科學的角度建立起我國先進的應急管理系統,是應急工作的核心。第一,建立科技支撐體系,建立科技支撐平臺,科學組織和實施應急突發事件的管理工作;第二,建立資源管理體系,應急資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是應急管理的重大問題,建立高效的資源管理體系,科學分配、儲存、運輸,保證應急資源合理利用;

  2.3 強化民眾參與機制

  民眾在應急突發事假中積極參與,可減輕救援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減少損失,提高救援效率。政府應具有“開放全能”的應急管理思維,積極發揮和排程社會力量,在政府的統一排程下,充分發揮民眾的社會力量,形成“眾志成城”的堅固力量。民眾參與救助的同時,一方面鼓舞增強受災人民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得廣大民眾增強危機意識和突發事件的自我防護,自我救助和互救的能力。

  2.4 培養應急專業人才

  專業的應急人才在公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中至關重要,專業、正確的應對政策才可高效利用資源,控制應急風險。專業應急人才的培養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指揮型人員,統籌規劃,統一指揮排程,把握巨集觀工作,整體出發;第二,資訊型人員,準確掌握突發事件的關鍵資訊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專業分析處理後反饋給各個部門,從而可以高效應急;第三,執行型人才,反應靈敏,執行力強,準確高效,才能在突發事件處理中節約時間,正確應對;第四,疏導型人才,災難中以及災難後期,都亟需心理疏導專業人才,安撫受災民眾情緒,聽從統一排程。

  2.5 完善應急教育體系

  突發事件的危機意識薄弱,缺乏自救和互救能力是危機應對的重要方面。建立完善的應急管理科學體系,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大眾的危機培訓和教育至關重要。加強危機應對科普宣傳,定期專業危機教育培訓,提供各種專業危機實戰演練,有效提高民眾的危機意識和應對能力,可有效減免突發事件的危機損失。

  結束語: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是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乎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的重要體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日益完善,法律體制的日益健全,科技措施的有效利用,民眾力量的有效發揮,危機防範意識的增強都將有效改進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為我國經濟的蓬勃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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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楊建偉***1986.09-***男,研究生學歷,河北唐山人,唐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工作,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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