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應用文與文學作品的區別

  學習應用文寫作應該首先了解應用文的一般特點。 應用文寫作和文學寫作是具有截然不同的特點和要求的兩種重要寫作形式。你知道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嗎?下面就讓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希望大家喜歡。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包括戲劇、詩歌、小說、散文等。文學寫作是以塑造文學形象為目的,是一種具有形象性、審美性和創造性的寫作實踐活動,而實用寫作是以適合社會實用性為目的的寫作實踐活動,具有實作性、規範性和簡明性的特點。初學者由於其自身理論基礎的限制,對應用文的特性認識存在模糊性,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寫作水平的提高。例如:一位學生在《尋物啟事》中這樣寫:“秋風秋雨愁煞人,我的雨傘在哪裡„„。” 如果該生能深刻理解應用文的實用性這一特點,就不會寫出如此的應用文。

  相對於文學寫作,應用文寫作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

  1、應用文寫作是以實用為目的的。實用性是應用文最基本的特性,是應用文區別於其他文類的本質屬性,應用文的其他特性都是由這一特點派生出來的。在不同的文種中,這種實用性可以有不同的體現,例如有的是規範人們的行動的,如條例、規定,有的是指導人們的使用方法的,如一些家電說明書,還有的是溝通訊息,給人以工作參考的,如簡報。

  2、內容表達的權威性和約束力。

  從內容表達上看,文學寫作的內容表達相對比較自由,僅代表作者個人的觀點和見解;而應用文寫作具有較強的權威性和約束力。文學寫作的目的是為欣賞而非實用,即使是領導者個人的作品,也不具備權威性和約束力。應用文是隨著階級、國家、文字的產生而產生的,是行政管理的一種有效手段,擔負著國家管理和社會管理的重任。應用文寫作必須嚴格遵照、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講求政治性,要體現權威性、嚴肅性、莊重性,對受眾有很強的約束力,必須按照應用文的要求遵照、辦理和執行。正所謂“一字入應用文,九牛拔不出”。應用文寫作強調物件化的思維方式,寫作者的思維要服從於客體物件的需要,把握物件的特徵,根據物件的實際情況去組織應用文的內容,從而達到辦事的目的。這就要求從事應用文寫作的人員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上級的指示精神,並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有效加以落實。

  3、是表現形式的程式化和模式化。

  從表現形式上看,文學寫作鼓勵創作性,講究“文似看山不喜平”;應用文寫作的程式化特點比較明顯。文學寫作個性更為張揚,形式更加靈活,寫法更加多樣,鼓勵寫作者展示藝術想象與形象思維,突破束縛,創造嶄新的藝術境界。與文學寫作相比,應用文寫作格式化思維明顯,邏輯性強,結構嚴謹,寫作比較枯燥。有人說,應用文就是“八股”,這是誤解。應用文體式和格式上的一致性、標準化特點是應用文寫作的規範要求,絕不是“八股”。應用文區別於其他文體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應用文具有固定的和慣用的體式和格式。從應用文文面格式處理上看,應用文格式具有規範化和標準化的特點,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釋出了《國家行政機關應用文格式》國家標準。另外,《國家行政機關應用文處理辦法》和《黨的機關應用文處理條例》分別對行政公文和黨務公文做出了規定,從文種、行文規則、應用文用紙、應用文辦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從應用文正文的寫作看,應用文的開頭、主體、結尾具有慣用的方式,有各部分的習慣用語,各個文種主體部分的結構安排方式也有通常慣用的寫作方法。例如,“通知”文種的寫作,開頭先寫通知因由、再寫通知事項,最後是結尾習慣用語;“請示”的寫作,要寫明請示理由、請示事項、結尾;“計劃”的寫作,在主體部分要寫明目標、措施、步驟。

  應用文的模式化和程式化是適應應用文實用性的要求而形成的,簡潔明瞭,有利於受眾瞭解應用文的主要意圖,不致產生理解上的歧義,有利於公務處理,在實際應用文處理中具有重要的意義。根據應用文寫作的這一特點,應用文寫作人員學習和掌握各個文種的不同特點和要求,能夠更快地掌握應用文寫作規律,提高公務處理效率。“照貓畫虎”,進行仿寫與模寫是提高應用文寫作能力的一條捷徑。

  4、是寫作要求的快速性和限時性。

  從寫作過程上看,文學寫作沒有時間要求,比較自由寬鬆,而應用文製作處理上有比較嚴格的時間限制。文學寫作沒有什麼時限性,曹雪芹寫《紅樓夢》,“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留下了不朽的藝術傑作。應用文的制發是為了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應用文寫作無論是向上級報送檔案,還是向下級佈置工作,通常都有完成的時限要求。應用文的寫作時限與工作問題的解決緊密相連。例如,新聞稿的寫作,時間和作品價值是緊密聯絡的。

  結構與表達方式

  5、 應用寫作的結構格式比較固定,其中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用以處理工作的公務文書和相關單位或個人之間協商制定的有約束力的規定文書,對格式要求十分嚴格,這格式往往是法定的,不得變動。它的基本結構一般由原由、正文、結尾組成,甚至還有習慣用語。如“請審批”等。而文學作品則相對自由些,不拘泥於結構的繁簡,沒有定式。就像散文形“散而神不散”,也因此文學寫作尤重創新,最忌諱的便是雷同。

  文學寫作與應用寫作在表達方式上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應用寫作沒有抒情的表達方式。應用寫作要求客觀,實事求是,這就不能有抒情,不能帶有個人主觀的感情色彩。作為領導,及大眾瞭解的事件,又不能有大量的描寫,即使有,也是以白描的形式出現。而作為表達自己思想的文學寫作,則更側重於抒情,將自己的想法灌輸到人物或事件之上,為塑造典型形象,典型人物以及細節又多有細緻描寫,或借景抒情,或寓情於景,或動或靜的描寫。而作為表達自己思想的而應用寫作則較少運用描寫及抒情,即使是通用的敘述在文章中也大多是概括性的,很少有鋪陳。

  相較於文學寫作,應用寫作的表達方式則顯得寡淡 文風與語言

  應用寫作由於多是公文性質,是直接處理事務,工作的,所以要做到準確鮮明,重實際,講實效,並且所述之事要求真實,不弄虛作假,不浮誇,而且不能冗長,越簡潔越好。應用寫作多采用直陳其事的寫法,無論敘述、說明,還是議論部分,都力求乾淨利落,不能拖泥帶水,交錯冗雜。“文以辯潔為能,不以繁縟為巧”這於應用寫作來說,再恰當不過了。

  在語言方面,文學寫作則多使用修辭和大量華麗的辭藻,運用排比,擬人,比喻等儘可能的使文章優美,以語言為讀者勾畫一幅作者腦海中的畫面,生動形象的反映所要表達的思想。而應用寫作的語言中不允許帶有情感色彩,必須用嚴肅莊重的語氣,還要求準確和分寸,不能用大量的詞語修飾,保持樸實無華,並且實用。應用文不僅是要表現真實,莊嚴,還要有權威性,這就要求語言的確切,不能拖泥帶水,摸稜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