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險對我國外貿發展的作用及新趨勢探討論文

  出口信用保險是指信用機構對企業投保的出口貨物、服務、技術和資本的出口應收賬款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它以出口貿易中國外買方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保險人承保國內出口商在經營出口業務中因進口商方面的商業風險或進口國方面的政治風險而遭受的損失,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出口信用保險對我國外貿發展的作用及新趨勢探討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出口信用保險對我國外貿發展的作用及新趨勢探討全文如下

  摘 要:本文通過分析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概念與發展歷程,指出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在對外貿易中的作用,並提出其未來發展的新趨勢。

  關鍵詞:出口信用保險;對外貿易;作用;趨勢

  一、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概念與發展歷程

  出口信用保險是指信用機構對企業投保的出口貨物、服務、技術和資本的出口應收賬款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它以出口貿易中國外買方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保險人承保國內出口商在經營出口業務中因進口商方面的商業風險或進口國方面的政治風險而遭受的損失。

  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最早開始於1988年,政府發出通知規定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立出口信用保險部,開始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縱觀出口信用保險的經營歷程,可以將其分為以下三個階段: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立經營階段;國有保險公司獨家辦理階段、國有保險公司和銀行兩家承保階段、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專業承保階段。

  第一階段是國有保險公司獨家辦理階段***1988-1994年***1988年9月,國務院委託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負責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承保的出口信用保險以短期業務為主。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為支援大型成套機電裝置、船舶、飛機和汽車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而開辦了中長期業務。這一階段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剛剛起步,經營的險種很少,當時整個保險業從業人員不多,從事出口信用保險事業的人更加有限。由於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這兩家金融機構都不是專門經營信用保險的機構,在這方面沒什麼經驗,並且二者分工也不明確,出口信用保險在我國發展的是比較緩慢的。因此整個出口信用保險市場規模很小,對我國的出口貿易的發展只起到了一定的支援作用。

  第二階段是國有保險公司和銀行兩家承保階段***1994-2001年***1994年,政策性銀行成立,中國進出口銀行也有了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權力。出口信用保險業務開始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兩家機構共同辦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主要經營短期出口的信用保險,而中國進出口銀行主要經營機電產品和大型成套裝置中長期出口的信用保險。1996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由國務院批准代表中國加入“伯爾尼協會”***全稱國際信用和投資保險人協會***,標誌著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向國際化發展邁出了新的一步。但由於國內出口企業大部分由以前的國有企業改制而來,對出口貿易中的風險意識較為薄弱,加上進出口銀行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主營業務都不在出口信用保險上,對該業務的重視程度和宣傳力度均不夠,致使這一階段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

  第三階段是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專業承保階段***2001年至今***2001年5月,國務院決定單獨組建專門從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同年12月18日,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北京正式揭牌運營,成為我國唯一的專業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其原有業務和未了責任全部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承接。此後幾年,隨著中國出口貿易的高速增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得到了快速發展。2004年6月,經財政部、保監會批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將天津、遼寧、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州、寧波、廈門、廣東、深圳、雲南營業管理部分別調整為12個分公司,將總公司營業部、合肥、南昌、鄭州、長沙、成都、重慶、西安業務調整為總公司直屬的8個營業管理部,這標誌著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從組建佈局階段轉向全面發展階段。

  2004年,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積極與銀行合作,通過開展保險項下融資業務,為企業解決了313億元人民幣的資金融通。2005年,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實現承保金額為212.1億美元,同比增長59.5%,承保金額佔我國一般貿易出口額的比重達6.7%,保費為2.8億美元,同比增長44.5%。在2001年到2009年的九年裡,中國信保累計承保金額達到了2915.2億美元,已決賠款達到17.33億美元,為我國的對外貿易發展、出口創匯以及技術輸出作出了重要貢獻。到2011年11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累積的支援出口額逾7154.8億美元,向企業支付賠款為29.6億美元,出口信用保險對我國出口的滲透率是11.2%。為國家外交、外貿、產業、財政、金融等政策的實施發揮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二、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在對外貿易中的作用

  ***1***降低收匯風險: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的目的就是通過承擔國際貿易中的收匯風險鼓勵企業出口創匯,出口信用保險使企業在出口貿易損失發生時獲得經濟補償,維護出口企業權益,避免呆壞賬發生,保證出口企業穩健執行。

  ***2***利於出口企業採取靈活的貿易結算方式,開拓多元化市場:有出口信用保險保障,出口商可以放心地採用更加靈活的貿易結算方式,開拓新市場,擴大出口,從而提高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3***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資訊資源的短缺使出口企業在貿易交往中處於被動局面,通過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出口商獲得買方資信調查和其他相關服務,加強信用風險管理,事先避免和防範損失發生。

  ***4***便於出口企業的貿易融資: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融資相結合,是出口信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出口商獲得信貸資金的條件之一。

  三、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新趨勢

  2010-2011年,面對嚴峻的外貿形勢,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兩年實現信用保險及擔保金額2322億美元,同比增長85.8%。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實現承保金額1804億美元,是2008-2009年的2.2倍,提前並超額完成了1680億美元的國家政策性任務。

  中安顧問專家認為: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發展,未來我國出口保險及擔保金額趨勢將看好,規模將大幅增長。其中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收入將大幅增長,2011-2012年,我國出口信用保險行業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顯著擴大,承保規模佔我國一般貿易出口總額的18.6%,比2009年提高12.1個百分點。二是支援重點行業、新興市場出口取得新進展。三是支援企業搶訂單、保市場成效顯現。針對企業“有單不敢接”的問題,通過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全年承保賬期30天以上的業務增長144.9%。四是針對企業“有單無力接”的問題,積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便利企業貿易融資,支援企業獲得融資超過1600億元。

  據中安顧問釋出《2012-2016年中國擔保行業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顯示,2011年初銀監會印發《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業務合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銀擔合作通知》***,通知要求深化銀擔合作,進一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根據《銀擔合作通知》,自2011年3月3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性擔保機構持有經營許可證作為與之開展合作的一個必要條件。

  中安團隊專家認為:我國將來融資擔保行業將會更加規範,對於借款人保障力度加大,更有利於行業持續良好發展。融資者若通過擔保機構擔保向銀行申請貸款,首要的是要檢視擔保機構是否持有有效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其次是根據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資信狀況來判斷是否有能力承擔擔保責任。

  據報道, 商務部科技司副司長單慶江在第95 屆廣交會上表示, 中央財政將拿出113 億專項資金資助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出口信用保險。這一訊息的確令人振奮,這表明我國政府越來越注重以出口信用保險這種國際通用作法來推動我國商品擴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