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結婚證怎麼辦

  現代都市人都很多都在外省工作,現在在異地戶口領結婚證也是可以的。該怎麼辦,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異地結婚證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異地戶口領結婚證——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異地戶口領結婚證——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異地戶口領結婚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異地戶口領結婚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婚姻法》法律法規: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