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多少

  央企高管是指領域內的某一機構管理層中擔任總裁、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等重要領導職務、決策機構內部經營管理、掌握機構內部重要資訊的高階管理人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強調,堅持分類分級管理,建立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嚴格規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以下是小編今天要與大家分享的:央企高管的薪酬是多少。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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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日起,被稱為“限薪令”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首批改革將涉及72家央企的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隨著央企高管政策的執行,2015年,央企高管每月的收入降至8000元。

 
    央企高管薪酬排名:

  薪酬是一個廣義的概念,除了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包括住房公積金等福利性待遇,只有統一監管規範好這兩部分,才算是全口徑的監管,才能堵住相關漏洞。

  對於社會關注的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原文日前已下發到各中央企業。但由於企業情況不同,還需要結合整體要求和各企業實際情況,出臺對應每個企業的實施細則。

  公開報道顯示,此前,央企主要負責人與職工薪酬差距為12倍左右。但按照新方案,這一差距有望被控制在7~8倍。

  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將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確定;績效年薪根據考核結果,不超過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勵則不超過央企負責人任期內年薪總水平的30%。針對各企業的實施細則將執行上述的薪酬限制。

  除了對年薪的管理之外,改革意見將涉及對負責人年薪和福利性待遇雙監管。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對本報記者表示,在本次深化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見中,有一個條款關於統籌規範福利性待遇,其中就包括住房公積金。但還只是原則性的意見,具體的標準還要相關部門來操作,再由深改組稽核決定。

  至於公積金存繳具體比例,有媒體披露的資訊稱,嚴控公積金繳存比例已經被納入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範疇,將對央企高管實施嚴格的公積金管控,規定央企負責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企業負責人工作所在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如果上述資訊屬實,這個標準同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現有的最高繳存標準一致,即存繳比例12%、月繳存基數上限為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按照目前現有的企業負責人薪酬情況,不同型別的國企高管存在“三高三低”的情況,其中股份制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薪酬高,國有獨資企業相對較低;財政金融部門監管的金融企業高,國資委系統相對低;不同行業之間,壟斷行業企業高,競爭行業企業相對較低。福利性待遇在企業的分佈也有行業的差異。

  央企高管的福利性待遇一直是監管部門非常重視的監管物件。在住房上,除了已經納入工資總額的住房費用外,企業可以向職工合規提供為職工負擔的住房補貼***包括一次性發放的住房補貼和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宿舍的折舊費等。但違規發放福利的事情仍有發生。

  今年6月的審計報告顯示,被審計的中國菸草總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等11戶中央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反映,7戶企業違規超提或超發工資、住房公積金和福利費等11.61億元。

  蘇海南進一步解釋,薪酬是一個廣義的概念,除了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包括住房公積金等福利性待遇,只有統一監管規範好這兩部分,才算是全口徑的監管,才能堵住相關漏洞,從而使國企負責人的激勵約束機制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更好發揮功效。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後,薪水真的只有“每月7800元”這麼少?昨日,陸啟洲以及多位央企負責人詳述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的細節。

  央企領導的薪酬構成?

  薪酬分三塊 7800系月基本工資

  陸啟洲表示,由中央任命的幹部,薪酬分三部分。一個是基礎薪酬,就是每個月可以拿到的月薪。第二個是年薪,如果中央下達的各項指標都完成了,第二年會一次性發放前一年的年薪,也叫績效工資。第三個是中長期激勵,中央企業負責人一般三年一個任期,任期結束後,會對這三年進行考核,然後再一次性發放這部分薪酬。

  陸啟洲稱,央企負責人的薪酬是這三部分累加所得,跟其他職工的工資構成是不一樣的,職工的工資就是按月發放的。陸啟洲進一步解釋道,之前提到的7800元的說法,是每個月的基薪。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認為,央企高管的薪水到底是高還是不高,需要從不同角度理解。“沒有限薪的時候,我的工資超過100萬,具體講,年收入含稅在一百二三十萬。但是我們在國際上開會,有些經營水平還不如我的人,他拿的是我的幾十倍。這麼講,我就低了。但是跟中國的老百姓比,有的溫飽還沒有解決,農民工一年幾萬塊錢,我的工作條件這麼好,從這個角度講,給我這些也不少了。”

  改革後薪酬降了多少?

  以前最高80萬 現在一年50萬

  去年年中,有傳聞說,央企負責人年薪一律不準超過60萬。當然,這一說法並沒有得到官方迴應。那麼央企限薪,到底限多少?

  陸啟洲說,就個人而言,薪酬改革對他的影響其實並不大。他告訴記者,原來他的基薪也不高,每個月12000至13000,這是按照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兩倍來定的。改革後,則按照全社會平均工資的兩倍來定薪,所以比原來低了一點。但與此同時,中長期激勵的比例加大了,所以總體算下來,影響不大。

  據他透露,如果績效、中長期激勵都完成,他現在一年可以拿到50萬元多一點***稅前,以下同***。同時,各個企業的規模係數、難度係數都不一樣,需要乘以這個係數,所以每一個企業都是不一樣的。總的來說,與改革之前相比還是要低一點。他說,此前他最高年度曾經拿過80多萬,最低年度也只拿到五十幾萬。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通用技術集團董事長賀同新稱,按照2014年的稅前數字,他的薪水大約下降了45%到50%。如果幹得好,會再好一點。

  央企員工是否也降薪?

  中央任命幹部降薪 基層工資漲

  新華社此前曾報道稱,今年初開始實施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主要涉及中央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包括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監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改革後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薪酬水平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到8倍。

  高管限薪了,是不是其他員工也要跟著降?

  陸啟洲介紹,企業薪酬改革分兩個部分,除了由中央任命的高管,還有一部分是企業職工,但這部分的改革還沒有啟動,目前仍沿用原來的模式,就是月工資制度和年終獎。而這種模式可能會出現倒掛的現象。他所在集團二級企業的領導,在目前的考核機制下面,有可能比集團高管更高。“我們有一個二級企業的負責人,去年拿到200多萬,還有一個老總,因為沒有完成績效,就被裁掉了,這都是市場化的。”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說:“我是我們公司降得最多的。但整體工資總額是給定的,所以基層員工的收入會提高。” 新京報記者 趙嘉妮

  觀點

  國企高管薪酬應與貢獻結合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首任會長鄭功成表示,國企高管的薪酬改革過程中,既要體現國企高管收入合理分配,又要縮小高管和普通員工的收入差距。同時,國企高管的薪酬與同級公職人員收入不能差距太大。

  對於如何改革,鄭功成認為,國企高管薪酬改革應和他的身份、高管的產生方式相符。比如,按照黨政幹部方式任免的高管,應當參照黨政幹部的薪酬來進行改革,而按照市場機制聘用的高管,像職業經理人,應該在服從市場規律的情況下進行改革。

  鄭功成說,國企高管的薪酬改革還應更多地與其在企業中所做出的中長期貢獻結合。鄭功成建議可以按照分配股權配額的方式,對國企高管進行激勵。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不能簡單降工資激勵機制要跟上

  全國人大代表、寶鋼集團韶關鋼鐵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餘子權認為,國企負責人薪酬體制改革是必要的,改革應該考慮兩個方面:一方面,負責人的能力與其薪酬是否匹配,跟一般員工工資的差距是否合理;另一方面,也應該形成激勵,讓人才脫穎而出、留得住人才,“有些行業,沒有一定的高薪,是留不住人的。”

  餘子權認為,不能簡單把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等同於降工資,“要把他們的工資砍下來,這太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