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註冊需要核名嗎按照規定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分公司的註冊要不要做核名?分公司的註冊資金又有什麼規定呢?小編把分公司註冊核名的知識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答:設立分公司是不需要核名的,分公司不需要註冊資本,不具體法人資格,由其總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註冊資金

  依據中國公司法律規定,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是沒有註冊資金的。

  從法律意義上,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是由總公司承擔的。

  維護分公司日常運營的資金是由總公司直接劃撥到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上。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註冊所在地交納稅收,可以招聘員工並給員工上社保。

  分公司雖然沒有註冊資金要求,但必須辦理正式的註冊登記手續,包括分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

  註冊分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1***辦理分公司企業名稱核准。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及企業名稱核准申請書,到分公司註冊登記所在區的工商局申請辦理。

  ***2***辦理前置審批專案。分公司經營範圍中有特殊產品或服務的,需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例如,分公司經營範圍中有食品業務的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經營運輸業務的需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

  一般來說,分公司經營範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3***提交分公司註冊登記申請材料,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總公司的申請書、股東會決議、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營業執照出來後,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財務章、負責人的印章。

  ***5***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6***辦理稅務登記證。無論獨立核算分公司還是非獨立核算分公司都需辦理稅務登記,取得稅務登記證。

  上述步驟辦理完畢後,分公司註冊基本完成。如果是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還需辦理下列手續:

  ***1***開設分公司銀行帳戶。

  ***2***申請發票。

  如何辦理分公司的變更登記

  如果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就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具體來講:如果需要變更分公司的名稱、經營範圍,就應當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同時,如果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中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還應當提交相關的批准檔案。

  如果變更營業場所,就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如果變更負責人,就應當提交公司的任免檔案以及其身份證明。最後,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變更登記的就會給換髮《營業執照》。

  分公司跟子公司的差別是什麼

  一、分公司跟子公司最主要的區別

  《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具體為:

  ***1***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2***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採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採用間接控制方式,即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而分公司則不同,其人事、業務、財產受隸屬公司直接控制,在隸屬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承擔債務的責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即由隸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分公司與子公司區別:

  1、分公司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本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許多大型企業的業務分佈於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定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則稱之為總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係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係有些類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子公司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

  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實際上的決定權,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過行使權力而任命董事會的多名董事。某些信託機構雖然擁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並不參與對公司事務的實際控制,因而不屬於母公司。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係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

  根據股東會多數表決原則,擁有股份越多,越能夠取得對公司事務的決定權。因此,一個公司如果擁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夠對該公司實行控制。但實際上由於股份的分散,只要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夠獲股東會表決權的多數,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而使某一公司處於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關係。

  ***3***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

  雖然子公司處於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許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類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公司企業,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公司章程,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各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在財產責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財產為限承擔各自的財產責任,互不連帶。

  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對其實行控制的公司,又稱控股公司。母公司與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兩個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過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為孫公司。母公司通過控制眾多的子公司、孫公司而成為龐大的公司集團。母公司只要通過較少的資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資本購買別的公司,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