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答辯有哪些條件

  要進行商標答辯就要符合一定的條件,那麼這些條件是什麼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申請商標爭議答辯的條件

  商標爭議答辯是指被爭議人在自己申請的商標核准註冊後被提出爭議,為了維護商標權的合法合理使用進行的答辯。

  商標爭議答辯申請的必備條件:申請爭議答辯人必須是商標註冊人,並且核准註冊商標被爭議人提出了爭議;在爭議答辯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答辯資料。

  商標爭議答辯人需要準備:申請人簡介、已註冊商標使用和宣傳情況;提出爭議答辯的理由,其理由必須是被爭議商標與已註冊在先的商標***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況。《商標爭議答辯申請書》;企業的身份證明檔案***營業執照副本或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代理申請,還需要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提交爭議答辯申請後,一個月左右,商標局會發出《商標爭議答辯申請受理通知書》;

  一年半到兩年左右的時間,商標局會發出《商標爭議裁定書》。

  爭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爭議裁定結果不服的可以提出爭議複審,對爭議複審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商標爭議的條件

  商標爭議是指商標註冊人對他人在其之後註冊的商標與自己在同一種商品***或服務***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註冊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發生爭議的—種法律行為。

  1、申請人必須是在先註冊的商標註冊人;

  2、不同於商標異議是在商標被核准註冊之前,即經初步審查通過後的三個月的異議公告期中提起,商標爭議是商標被核准註冊之後方可提起。

  3、爭議的兩個註冊商標被核定使用的範圍必須涉及同一種商品***或服務***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

  4、爭議的兩個註冊商標被核准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具有相同或近似的可能;5。被爭議的商標在其核準註冊前未以同樣理由提出過異議,出未經裁定。

  商標異議答辯要注意什麼?

  商標異議的答辯一般應根據商標異議的理由來陳述,敘述的內容要有針對性,並且有理有據。答辯叫中應把握住的幾個要點是:

  1、抓住重點

  將有理有利的方面論述得全面、詳細。辯駁商標不近似時,從商標的音、形、義等方面進行敘述;辯駁商品不類似,從商品的本身來說明有區別,尤其是對消費者的購買使用是否影響。

  2、突出優勢

  被異議人的商標如果有一定的獨創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權利等要作為重要內容陳述,這些都是被異議人有力的理由與論據。但是被異議人要注意的是,主張商標申請和註冊方面的在先權利時,權利人是否已在我國主張保護自己的權利比較關鍵,因為我國《商標法》規定的是申請在先和註冊原則,在我國已申請或註冊的商標就比在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商標更有說服力。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