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事業人員離崗創業政策

  現在我們經常能看到離崗創業的人群,河南離崗做創業現在有哪些優惠政策呢?在河南有什麼我們要關注的創業政策?小編為你帶來了“河南創業政策”的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細則出臺

  離崗創業人員人事關係保留

  通知提出

  申辦離崗創業,有四個程式。

  ①個人申請

  凡有離崗創業意願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離崗創業專案書,明確創業意向和方式。離崗創業專案書應包括專案名稱、專案內容等。

  ②單位稽核

  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符合離崗創業條件的,予以批准。

  ③簽訂協議

  經單位批准的離崗創業人員,要與單位簽訂離崗創業協議書。離崗創業協議書應載明離崗創業起止時間、單位和離崗創業人員的有關權利義務、發生爭議處理方式等。離崗創業人員要自覺服從單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時報告創業情況和履行約定情況。原單位要停發離崗創業人員工資,保留其人事關係,繼續為其繳納單位部分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正常晉升其檔案工資,保留其享有參加專家評選、職稱評聘、崗位晉升等權利。

  ④備案

  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備案表》,附個人書面申請、離崗創業專案書、離崗創業協議書等相關材料,事業單位報主管部門備案,主管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每年年底向同級人社部門報送離崗創業人員花名冊。

  由原單位和所在創業單位共同管理

  通知提出

  對於離崗創業人員,由原單位和所在創業單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創業單位管理為主。

  考察考核

  原單位每年或創業期滿應派工作人員到離崗創業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核,並將其在創業單位的表現作為年度考核和創業期滿考核的重要依據。

  嚴禁藉機“吃空餉”

  離崗創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離崗創業協議書約定和所在創業單位規章制度,嚴禁藉機“吃空餉”、從事違法違紀活動。對違反規定者,原單位應視情況終止離崗創業協議,責令其返回單位,並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返回原單位工作應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返回原單位工作或辭職創業

  離崗創業人員期滿前或期滿申請返回原單位工作或辭職創業的,應提前1個月向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對於未按要求辦理終止離崗創業手續的,原單位依照有關規定與其終止人事關係,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

  辦理返崗手續

  對於申請返回原單位工作的離崗創業人員,原單位要及時稽核其離崗創業期間的情況,辦理返崗手續,恢復其工作和工資待遇。對於離崗創業人員要求辭職繼續創業的,原單位依照有關規定與其終止人事關係,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

  原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終止離崗創業備案表》,事業單位報主管部門備案,主管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每年年底向同級人社部門報送終止離崗創業人員花名冊。

  河南出臺相關政策 力促就業創業

  高校畢業生到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基層單位就業、服務3年***含3年***以上,期滿考核合格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報職稱時,免職稱外語考試;大中專學生初創企業,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可憑相關資料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10月8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為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培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引擎,省政府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了一攬子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

  堅持就業優先,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執行合理區間的下限

  《意見》指出,各地、各部門要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執行合理區間的下限,作為巨集觀調控的目標導向,加大對各級政府的考核力度,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巨集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機制。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小微企業新招用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支援。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建立失業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對依法參保繳費、採取有效措施未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可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

  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將補貼標準從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物件範圍擴充套件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技師學院高階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補貼政策。

  同時,合理確定就業困難人員範圍,將長期失業人員由登記失業1年以上調整為半年以上。

  初創企業按規定免收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為推進創業帶動就業,《意見》強調,進一步加快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對初創企業按規定免收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面落實國家促進創業的稅收扶持政策,進一步降低創業准入門檻和創業成本,營造促進創業的政務環境。

  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臺。鼓勵各地在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區等原有各類園區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重點建設中國中原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河南省電子商務創業孵化基地,大力發展創業訓練營、創業咖啡等新型孵化平臺。指導各地每年認定一批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對達到市級標準的,由所在省轄市給予一次性獎補;達到國家和省級標準的,省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大中專學生、退役軍人、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0000元。大中專學生初創企業,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可憑創業者身份證明及工商營業執照、員工花名冊、工資支付憑證等資料,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補貼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可憑工商營業執照及其他有效證明,按規定程式申請領取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同時也可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把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調整為大眾創業扶持資金,加大創業專案資助力度。每年從各地推薦的創業專案中評選一批省級優秀專案,每個專案給予2萬元至15萬元的資助。

  探索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有關政策。對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同時,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大中專學生、退役軍人、返鄉創業農民工及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各類人員自主創業,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

  教育系統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將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意見》同時強調,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整合公共就業服務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將教育系統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將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同時,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辦法,將就業失業登記證名稱調整為就業創業證,作為勞動者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和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的憑證,全省統一印製,免費發放。已發放的原就業失業登記證繼續有效,不再統一更換。

  為確保各項就業創業政策落實,《意見》強調,對就業創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不履行促進就業職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問責當地政府有關負責人及具體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