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生醫保有什麼政策

  河南大學生醫保是我們都很關注的焦點,河南大學生醫保有哪些最新政策呢?河南大學生醫保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大學生醫保政策

  大學生醫保主要政策

  ***一***參保範圍。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保障方式。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按照屬地原則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解決,大學生按照當地規定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待遇水平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同時按照現有規定繼續做好大學生日常醫療工作,方便其及時就醫。

  鼓勵大學生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按自願原則,通過參加商業醫療保險等多種途徑,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三***資金籌措。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個人繳費原則上由大學生本人和家庭負擔,有條件的高校可對其繳費給予補助。大學生參保所需政府補助資金,按照高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責安排。中央財政對地方所屬高校學生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辦法給予補助。大學生日常醫療所需資金,繼續按照高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各地要採取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通過醫療救助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多種途徑給予資助,切實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醫療費用負擔。

  河南省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險

  一、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高校大學生普通門診醫療費實行"統籌共濟、定額包乾、專款專用、學校管理"。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仍按所在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大學生門診醫療統籌資金根據高校實際參保學生人數,按每人每年40元的標準,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撥付,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於大學生參保年度的第一季度預撥各高校,定額使用,超支不補,年終進行稽核結算,如有結餘,轉下年繼續使用。要合理控制門診醫療統籌資金年度結餘和累計結餘,年度結餘不超當年門診統籌資金總額20%,累計結餘不超過當年門診統籌資金總額5 0%。

  三、大學生的日常醫療工作由高校負責,有關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高校醫療機構納入定點範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與高校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明確醫療服務的內容、服務質量和費用控制辦法。對沒有設立校內醫療機構或不具備條件的高校,可就近委託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大學生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四、大學生在本校醫療機構或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資金和參保大學生本人按比例分擔,門診統籌資金可按40%-60%的比例支付,其餘部分由大學生個人負擔,具體支付比例由高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大學生門診不設起付線,最高支付限額由高校確定。

  五、大學生普通門診應首先到本校醫療機構或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患疾病在本校醫療機構或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不能確診或確店後無條件治療需要轉往其他醫療機構診療的,由校醫療機構或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診手續。大學生經轉診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由門診統籌資金報銷,未經轉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生個人負擔。

  六、高校醫療機構和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按規定收費,合理控制醫療服務成本,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方便參保大學生就醫。

  七、大學生門診醫療統籌資金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範稽核、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勞動保障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大學生門診統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違紀行為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回已支付的資金。

  八、各高校要明確負責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具體管理部門,切實加強高校醫療機構建設,做好大學生日常醫療管理,協助做好大學生住院及門診大病醫療相關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大學生醫療幫困互助制度,將醫療幫困納入院校幫困助學的補助範圍,對困難學生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給予幫助。

  九、各高校可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校大學生門診就醫具體管理辦法和醫療費報銷規定,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和教育主管部備案後實施。

河南大學生醫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