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醫保有什麼政策

  重慶市的醫保政策是很多人都在關注的,重慶市的醫療保險最新政策是什麼呢?重慶市醫保新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重慶市醫保新政策

  三類人群可以參加

  《通知》規定三類人群可以個人身份參加***接續***城鎮職工醫保。

  1.具有重慶市戶籍,年滿16週歲以上,且無用人單位的城鄉居民;

  2.非本市戶籍,年滿16週歲以上,且男未年滿60週歲、女未年滿55週歲,在重慶市靈活就業的人員;

  3.非本市戶籍,但已在重慶市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無用人單位退休人員。

  繳費基數有變

  在繳費基數方面,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期內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由上年度本市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調整為:

  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綜合考慮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增長、醫保政策規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測算後予以公佈。

  醫保待遇等待期有變

  關於醫保待遇等待期,作出了明確規定:以個人身份首次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參保後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續保繳費的,醫保待遇等待期由12個月調整為6個月。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節點統一調整為“辦理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相關手續”。

  這一政策將在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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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2016年居民醫保新政策

  個人繳費標準最高上漲80元

  對比今年的相關標準,我市2016年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標準均有上漲。2016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檔110元/人.年、二檔280元/人.年,較今年分別上漲了30元和80元。需要注意的是,本標準適用於該類參保人,在今年9月至2016年6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2016年7月至9月參保繳費的,一、二檔每人每年還將加收財政補助標準。

  在渝高校大學生參加2015年9月-2016年8月學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檔80元/人.年,二檔200元/人.年,較今年分別上漲了20元和50元。據記者瞭解,城鄉居民2016年度居民醫保的門診定額包乾標準,仍按2015年80元/人標準執行,其個人繳費增加額度中的30元將用於建立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費用報銷,促進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制度落實。但具體辦法仍在制定中。

  新生兒參保需出生90日內辦理

  據 瞭解,我市居民醫保是針對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以下統 稱城鄉居民***,以及在渝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以下簡稱新生兒***。

  要注意的是,參加我市2016年度居民醫保的參保人不同,繳費時間不同。城鄉居民集中繳費時間為:2015年9月至12月。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城鄉居民,可在2016年9月30日前參保繳費。

  大學生繳費時間為2015年秋季開學之日起的60日內,而新生兒辦理獨立參保繳費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並按2016年我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執行。

  重慶市個人身份醫保新政策

  以個人身份

  參加醫保

  三類人群可以參加

  除了在職職工,哪些人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保?《通知》規定,三類人群可以個人身份參加***接續***城鎮職工醫保。一是具有重慶市戶籍,年滿16週歲以上,且無用人單位的城鄉居民;二是具有本市以外戶籍的以下人員:年滿16週歲以上,且男未年滿60週歲、女未年滿55週歲,在重慶市靈活就業的人員;三是具有本市以外戶籍的以下人員:已在重慶市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無用人單位退休人員。

  繳費基數有變

  在繳費基數方面,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期內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由上年度本市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調整為: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綜合考慮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增長、醫保政策規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測算後予以公佈。

  關於醫保待遇等待期,作出了明確規定,以個人身份首次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參保後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續保繳費的,醫保待遇等待期由12個月調整為6個月。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節點統一調整為“辦理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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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日起重慶執行職工醫保新政策

  從重慶市人社局獲悉,針對重慶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作執行中反映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認定、折算職工醫保繳費年限、退休人員醫保待遇與養老待遇掛鉤等問題,我市現出臺處理意見。

  退休應辦理繳費年限認定

  意見規定,對於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參保職工,按我市規定辦理退休後,應在其辦理完退休審批手續之月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年限的認定。

  參保職工未按規定辦理繳費年限認定的,從其辦理完退休審批手續的次月起,暫停其基本醫保關係及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以下簡稱大額醫保***關係,同時暫停其醫療保險待遇***含停劃個人賬戶***。

  對按規定認定的繳費年限滿足我市職工醫保規定的,從其停待之月起恢復基本醫保及大額醫保關係,並補繳停待期間的大額醫保費,補繳金額按辦理補繳之月的繳費標準計算。同時,恢復其醫保待遇,並補發停待期間的醫保待遇,其中個人賬戶按停待期間該單位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計入標準予以補劃。

  對按規定認定的繳費年限不足我市職工醫保規定年限的,按相關規定執行。在補繳基本醫保費的同時,還應補繳停待期間的大額醫保費,補繳金額按辦理補繳之月的繳費標準計算。

  參保職工基本醫保繳費年限的認定及相關補繳手續,由用人單位或個人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未辦養老待遇資格審查將暫停醫保

  對於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如果未按我市規定辦理養老待遇領取人員資格核查而暫停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從其養老保險待遇暫停之月起,暫停其職工基本醫保關係和大額醫保關係,同時暫停醫保待遇***含停劃個人賬戶***。

  市人社局表示,這是為了避免有人冒領醫保待遇,如果參保人補了生存驗證,那麼醫保待遇也會補上。本條處理意見僅涉及我市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參保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不適用於本條處理意見,此項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重慶市醫保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