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財政所崗位設定實施方案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福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榕委辦[2011]74號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等及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與物件
  本單位正式在冊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均適合本實施方案。
  二、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財政所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崗位設定與結構比例
  (一)崗位總量
  根據市、區編辦核准財政所崗位總量為5名,其中管理崗位數1名、專業技術崗位數4名。
  (二)崗位類別及比例
  1、本單位崗位分別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二種類別
  2、根據崗位設定原則,二類崗位的結構比例具體控制標準如下:
  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為崗位總量的80%,管理崗位為崗位總量的20%。
  (三)崗位等級及結構比例
  1、管理崗位
  管理崗位數1個,佔單位崗位總量的20%,設定九級1個。
  2、專業技術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數4個,佔單位崗位總量黨的80%,設定細分如下:
  (1)中級崗位為1個,佔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的25%,九級1個,佔中級比例的100%。
  (2)初級崗位為3個,佔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的75%,其中11級為3個,佔初級崗位比例的100%。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一)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技能條件。4、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5、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持有會計職業資格證書,具備九級職員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二)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技能條件。4、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業工作。5、具有專科以上學歷以及初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持有會計職業資格證書。
  五、崗位聘用辦法: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榕政辦[XX]21號)等有關檔案以及鼓樓區人事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規定的程式,形式予以聘用。
  崗位聘用基本程式
  (1)公佈崗位:公佈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崗位及具崗位職責、聘用條件;
  (2)申請應聘:應聘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出面應聘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資格稽核:本街道崗位設定工作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考察評議:本街道崗位設定工作組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競爭上崗或考核,確定可直接聘用的崗位人選,報街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5)研究決定:街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聘用名單;
  (6)結果公示:聘用結果確定後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間內有異議者,按程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者,將予以重新稽核。
  (7)簽約上崗:單位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六、組織領導
   1、街道成立崗位設定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類各級崗位職級評定人員進行審定。
   2、街道成立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組,負責街道各級各類崗位的申報推薦和初審。
   七、實施步驟:
   五鳳街道財政所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總體安排在2011年6月前完成崗位設定和聘用工作,具體分以下幾個步驟實施:
   1、2011年3月—2011年4月,公佈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廣泛聽取職工對實施方案的意見,由街道班子討論通過。
   2、2011年4月制定崗位說明書,組織聘用工作,簽訂聘用合同。
   3、2011年6月前,完成崗位設定和聘用工作,經街道辦事處稽核批准後,上報區人事局認定。
   4、待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後,以下個月起兌現崗位等級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