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產假陪護假規定是幾天

  每個人生育的時候都是會需要了解所在地產假的時間的,而湖北就是最新規定了產假,對於職工產假時間不止是有了增加,還給陪護假也增加了天數。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湖北產假陪護假的天數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湖北產假陪護假的天數

  15天。晚婚假取消增加產假30天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刪除了關於對晚婚晚育的獎勵假期的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據瞭解,此前草案中保留的晚婚假,經修改被刪除,是為了與上位法,即國家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保持一致。

  湖北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1月1日起登記結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獎勵假待遇。元旦前已領證,還沒有休婚假的,原則上按條例修改前執行,可享受晚婚假。

  2017年將迎生育高峰

  湖北省衛計委通報,按照生育意願調查的情況,考慮到“十三五”時期生育旺盛期育齡婦女開始下降,放開兩孩生育,湖北“十三五”時期出生人口相比單獨政策下多出生50萬人左右,年均增加10萬人左右,且逐年遞減。

  2016年至2020年,出生人口分別為86.2萬、103.5萬、83.9萬、71.9萬、66.2萬,生育釋放主要集中在2016年至2018年間,這三年每年比“單獨”政策下多出生9—29萬人,其中2017年為生育高峰。

  《條例》將再生育的條件修改為:***一***夫妻雙方的兩個子女中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婚前有兩個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個子女的。夫妻申請再生育子女時,合法收養的子女不參與子女數的計算。

  對於再婚的夫妻,按照《條例》規定有關再婚夫婦的生育政策執行。再婚前夫妻合計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可以再生育兩個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計生育兩個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計合法生育多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湖北產假工資的計算

  這是許多準媽媽都關心的問題,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都需要自己來維護,如何維護就需要自己瞭解這些流程或者相關規定。究竟產假工資是怎麼算的呢?計算方式一樣麼?

  1、保胎假,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髮,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

  2、產前15天休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處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如果你得到的產假工資高於生育津貼,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於生育津貼,則由公司自行補足差額。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法定產假的休息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應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

  我國《勞動法》規定: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於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裡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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